
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名媛蔡天鳳遇害案,有報道早前提及,蔡天鳳生前曾斥資逾7000萬,購入加多利山一個豪宅物業,惟該物業的業權,就由前家翁、涉嫌謀殺的鄺球名義持有。蔡天鳯的母親昨(6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鄺球公開聲明,蔡天鳳為加多利山一個物業的受益擁有人,他只是在其信託下擁有業權,未經同意下不得轉售或轉讓,並須將業權歸還。
原告人為張燕花(音譯),為死者蔡天鳳的母親及遺產管理人;被告人則為鄺球。入稟狀指,蔡天鳯為九龍加多利山嘉道理道117號1樓物業的業主,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人,公開聲明蔡天鳳是該物業的受益擁有人,被告只是在其信託下擁有該物業的業權,入稟狀同時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鄺球或其代理人,在未經蔡母的同意下轉售、處置、轉讓或出租該物業,並須執行一切必要程序將業權歸還原告人,否則會由法庭指派的人士執行有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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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等法院 原訟庭
原告:張燕花(音譯、蔡天鳳的母親及遺產管理人)
被告:鄺球
案件編號:HCA32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