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死者疑被殺害後再遭碎屍。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否認謀殺罪,案件今(30日)開審,控方向9人陪審團讀出開案陳詞指,金錢似乎是本案發生的根源,蔡天鳳與伴侶譚方駿極為富有,且有美滿關係,她將購入的加多利山單位登記於鄺球的名下,讓鄺球、其妻李瑞香,以及蔡與前夫鄺港智的兩名兒女居於該單位。
控方提到,鄺球為退休警長,他們一家原本並不富有,鄺球欲保留蔡天鳳帶給他的奢華生活,因此於2023年,當蔡打算售出加多利山單位,鄺球認為自己無法從中得到任何東西,就開始思考如何殺害蔡,並與兒子合作,將蔡的屍體帶到龍尾村的一間村屋處理。
3名被告分別為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他們否認一項謀殺罪,即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鄺港智、鄺港傑則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之間,在香港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鄺球則否認此罪。
蔡為模特兒及網絡名人 與伴侶譚方駿極為富有
案件上午完成遴選陪審員後下午開審,暫委法官祁彥輝向8男1女陪審團強調,本案引起巨大關注,但陪審員只能根據庭上的呈堂證據,以及法官和律師告知陪審員的事情作裁決,不應該到網上尋找本案相關資訊,亦不應與陪審團成員以外的人士,包括親友討論案情。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莎樂之後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事主蔡天鳳為模特兒及網絡名人,年屆28歲就死亡,當時育有4名年幼子女,與譚方駿擁有美滿的關係,他們極為富有,但金錢似乎是本案爭執及發生的根源。
蔡與鄺港智中學相戀 18歲誕下長子後輟學結婚
郭莎樂簡述本案各人的背景:蔡天鳳出生於海南,在香港讀書,與親母及繼父有緊密的關係,蔡的繼父在內地做生意,支持蔡與母親在港的生活及蔡的投資,蔡另任職模特兒賺錢,蔡亦曾就讀香港大學開設金融課程。
蔡天鳳在中學時與鄺港智成為戀人,2013年、即蔡18歲時,她誕下與鄺的長子,然後輟學,於19歲與鄺港智結婚,誕下女兒。二人的婚姻生活期間,鄺港智不曾工作,鄺父為退休警長,鄺氏一家並不富有,鄺港智和兩名兒女的生活開支全部由蔡的繼父支付。
此外,鄺港智曾透過網上交友軟件結識6名男子,謊稱投資黃金,從他們身上騙取629萬元後就消失,並用行騙得來的金錢假裝成有錢人,直至2023年才被緝捕歸案。鄺港智被警方通緝期間,可以避開海關往返內地。
蔡與譚辦婚宴但無註冊 譚父送單位作為結婚禮物
至於譚方駿則在中學時已知道蔡天鳳與鄺港智是戀人,譚之後到海外留學,回港後得悉蔡天鳳與鄺港智已分開,故開始與蔡天鳳約會,發展認真及穩定的關係,兩人最後舉辦婚宴,蔡再誕下一對子女。不過,蔡、譚二人無法正式註冊結婚,因蔡與鄺的離婚手續尚未辦妥。
開案陳詞續指,譚方駿的父親送了一個單位給蔡天鳳作為結婚禮物,亦支持蔡天鳳投資,因他認為蔡比自己兒子投資得好。
將加多利山單位登記鄺球名下 為免支付高稅款
蔡天鳳之後購入加多利山單位,因為該單位與她的住所接近,便供給她與鄺港智所生的一對子女居住。由於蔡的名下已有許多房產,她為免支付更高稅款,故將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遂由此引發了本案。
鄺球與妻子搬入上述單位,蔡天鳳亦給予他們慷慨的生活費,以養育她與鄺港智的兩名子女。鄺球得以居住在奢華的單位中,他十分渴望維持這種生活,他的長子鄺港傑亦獲聘用為司機,接送蔡的子女上學。
不過,蔡天鳳與鄺球的關係後來惡化,包括蔡母成功說服蔡天鳳不要再給予鄺港智金錢,另基於蔡天鳳的次女要轉校,她不希望女兒的上學時間太長,故打算售出加多利山單位。
蔡稱鄺家因其子女獲好生活 對方卻忘恩負義
譚方駿與蔡天鳳曾找鄺球傾談出售單位,雙方發生爭執,鄺球更欲打蔡天鳳,遭譚方駿阻止。蔡母之後曾嘗與鄺球理論,但遭鄺球拒絕指那是他和蔡天鳳之間的事。蔡天鳳害怕子女受鄺球影響,不想他們繼續與鄺球居住,鄺球之後與鄺港傑同住,但感到憤怒。
雖然鄺球授權蔡天鳳售出單位,但兩人已經互相憎恨,蔡天鳳遂加快速度出售單位,但鄺球認為如果她售出單位,他無法從中得到任何東西,故開始思考如何殺害蔡天鳳,如果蔡天鳳死去,他就可以搬回單位,但他的計劃需要與兩名兒子合作,打算殺害蔡天鳳後,將屍體帶到龍尾村的一間村屋處理。
控方接續在庭上播放蔡天鳳與母親在微信的語音對話,蔡母將蔡的名字設為「心肝可爱的大宝宝」。由於母女二人以海南話溝通,控方在庭上用英語翻譯,其中一段的內容為,蔡指她已經與鄺港智離婚多年,鄺家因為蔡的子女才能過上好生活,卻忘恩負義。
控方完成首部分開案陳詞,將於周五續讀出開案陳詞。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祁彥輝
被告:鄺港智、鄺港傑、鄺球
控罪:謀殺、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法律代表:
控方:外聘資深大律師Charlotte Draycott郭莎樂、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檢控官尹培軒
鄺港傑:大律師Trevor Beel
鄺球:大律師Oliver Davies戴奧偉
鄺港智:大律師Andrew Raffell安華暉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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