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死者疑被殺害後再遭碎屍。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否認謀殺罪,案件今(2日)續審,控方向9人陪審團續讀出開案陳詞,提及一把槌子為本案的謀殺工具,由鄺港傑購買,後來警方在龍尾村涉事村屋找到該把槌子,上面有鄺港智的DNA,控方交由陪審員決定蔡的頭骨致命傷是否由該槌子造成。
控方又提及,蔡天鳳聘請鄺港傑為司機,鄺港傑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2時許接載蔡,到學校接蔡和鄺港智所生的8歲女兒放學途中,蔡就遭到殺害,屍體再被放入膠箱,然後運到大埔龍尾村的村屋。
3名被告分別為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他們否認一項謀殺罪,即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鄺港智、鄺港傑則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之間,在香港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鄺球則否認此罪。
蔡天鳳身形嬌小遇害後屍體被放入膠箱 控方認為烹煮屍體是為不被認出

控方又提及,蔡天鳳聘請鄺港傑為司機,鄺港傑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2時許接載蔡,到學校接蔡和鄺港智所生的8歲女兒放學途中,蔡就遭到殺害,屍體再被放入膠箱,然後運到大埔龍尾村的村屋。
法庭人員今在庭上取出涉案槌子,庭上所見,該槌子為木手柄,約前臂長,暫委法官祁彥輝及辯方大狀戴上手套接觸槌子,最後由法庭書記交由同樣戴上手套的9名陪審員,他們紛紛仔細端詳及觸摸槌子,有陪審員試用槌子向空氣做出擊打的動作。控方續指,稍後將傳召專家,專家意見指槌子與蔡的頭骨傷口情況吻合,陪審員亦可檢視相關傷口照片。
控方陳詞又提及,蔡天鳳身高152厘米、重90磅,身形嬌小,她被殺害後,屍體被放入膠箱,再運送到大埔龍尾村村屋,鄺港智之後更換有血跡的衣服離開龍尾村,鄺球和鄺港傑就繼續處理屍體。控方認為,3人烹煮蔡天鳳的屍體,並非為了吃她,而是為了讓屍體不被認出。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祁彥輝
被告:鄺港智、鄺港傑、鄺球
控罪:謀殺、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法律代表:
控方:外聘資深大律師Charlotte Draycott郭莎樂、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檢控官尹培軒
鄺港傑:大律師Trevor Beel
鄺球:大律師Oliver Davies戴奧偉
鄺港智:大律師Andrew Raffell安華暉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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