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被控謀殺,前家姑李瑞香涉嫌催促鄺港智離開即將受查的地點,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李瑞香的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警方在2017至2023年的調查資料,控方一度質疑今年3月已將「未被使用材料」交予辯方,「點解辯方好似搖擺不定,唔知要咩文件」。法官彭中屏最終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再訊,明言「下一次被告必須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她被控於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妨礙和阻撓警方調查和拘捕鄺港智,催促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或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控方3月已給「未被使用材料」 指辯方「好似搖擺不定」
今午甫開庭,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並指本案檢控基礎在於被告於2017年時,沒有向警方披露兒子行蹤,直至2023年,警方才向被告展開調查,故此辯方欲向控方索取警方於2017至2023年期間的調查資料,屆時辯方或有其他申請。辯方望法庭「體諒呢個申請好特殊」,明言將會是最後一次押後。
控方表示,兩日前接獲辯方來信,要求索取「未被使用材料」(unused material),但控方早已在今年3月15日將上述文件交予辯方,「控方昨天都十分困惑,點解辯方好似搖擺不定,唔知要咩文件」。控方又指,案情撮要已清晰交代檢控基礎,如今控方只能無奈接受辯方的申請,又言如辯方仍需要其他文件,「一次過同控方索取」。
法官彭中屏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明言「下一次被告必須答辯」。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彭中屏
被告:李瑞香
控罪: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案件編號:DCCC1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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