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青年襲警案|「無啦啦坐咗7個星期,就係因為聽漏一隻字」 「龍耳」創辦人指羅鎮傑案後 聾人司法程序有改善 籲增加庭審錄影謄本保障公平審訊

分享文章

20230609庭刊|聽障青年襲警案|「無啦啦坐咗7個星期,就係因為聽漏一隻字」 「龍耳」創辦人指羅鎮傑案後 聾人司法程序有改善 籲增加庭審錄影謄本保障公平審訊

聽障青年羅鎮傑襲警案,經歷原審和上訴,羅鎮傑重審時獲安排即時字幕員,最終無罪釋放。羅鎮傑4年的司法歷程,揭示了聾人在司法程序中得不到公平待遇。

羅鎮傑案重審前約半年,平機會發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確保聾人及聽障人士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平待遇提供建議。

聾人志願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旁聽時留意到,有警員對聽障人士和聾人理解不足,「你點樣去搜證令佢有公平審訊?⋯⋯(警員)以為佢講得到嘢,就係弱聽,弱聽就大聲啲同你講,呢啲係一般嘅誤解」。

邵日贊認為,平機會指引大大改善聾人應訊處境,因為法庭不時咬文嚼字,「一個小小嘅誤會同誤差,會令到事情有好唔同嘅結果⋯⋯(羅鎮傑)無啦啦坐咗7個星期,就係因為聽漏一隻字。」

不過,司法程序仍然有改善空間,邵指出,文字無法取代手語,現時聾人應訊,大多透過手語傳譯員與法庭溝通,惟法庭現不設錄影設備,各方事後無法監察傳譯質素,故此他認為,庭審錄影謄本對保障公平審訊,事關重要。

聾人志願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跟進案件兩年半,陪同羅鎮傑母子出入法庭,見證法庭對待聾人的措施逐漸得到改善,「就住司法程序對待聾人嘅方式,呢次係一個進步」。邵指出,法庭審訊不時咬文嚼字,「一個小小嘅誤會同誤差,會令到事情有好唔同嘅結果」。

羅鎮傑將「冇」錯聽成「有」 官不信他聽錯裁定罪成

兩年半前原審,羅鎮傑受控方盤問時就將「冇」錯聽成「有」,裁判官鄭紀航裁決時不信他聽錯,裁定他罪成。邵憶述時感嘆:「無啦啦坐咗7個星期,就係因為聽漏一隻字。」

處理原審上訴的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曾嚴詞批評,案件原審時「全世界犯錯」,基於裁判官、主控官以及被告律師的疏忽,以致羅鎮傑沒有得到公平審訊。

重審期間,為確保字幕員準確完整地記錄審訊,不論是裁判官、主控官、辯方律師抑或證人,都刻意放慢語速,在句與句之間適當停頓。邵日贊重審時每天到法庭旁聽,他解釋,雖然應用文字直播會令審訊進程變慢,「可能有啲人會聽到冇耐性,但於弱聽人士而言,佢對審訊過程、自己身處嘅環境,都會比較清楚」。

警員指羅「聽到我講嘢」 辯方:「聽到同聽得明,有分別」

邵日贊在旁聽期間,亦發現涉案警員對聽障人士和聾人理解不足。警員劉志威曾在盤問下稱,他清楚聽障人士和聾人的分別,又指他為羅鎮傑戴上助聽器後,曾在他耳邊說話,羅表示「聽到我講嘢」。辯方大律師蘇信恩當時引述平機會指引,質疑「聽到同聽得明,係有分別㗎」。

邵日贊反問:「你點樣去搜證令佢有公平審訊?耳邊大聲嗌,就可以令佢聽到?呢樣就係錯誤理解」。邵指出,很多人誤以為清楚聽障人士和聾人的分別,「但如果你真係知道,你就唔會咁樣處理搜證同拘捕嘅過程⋯⋯以為佢講得到嘢,就係弱聽,弱聽就大聲啲同你講,呢啲係一般嘅誤解」。

平機會:與聽障人士對話應用正常說話方式 不應大聲叫喊

2022年11月,平機會發表〈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當中清晰指出,與聽障人士對話,應使用自然及正常的說話方式,不應大聲叫喊。

指引特別強調,聽障人士群體多元,情況因人而異,沒有通用溝通方式,建議有關方面提供輔助工具或服務前,先考慮每一位聾人及聽障人士的需要,視乎情況可安排混合式服務,例如同時安排手語傳譯及即時字幕員。

邵日贊憶述,羅鎮傑案件受傳媒廣泛報道,案件上訴得直約半年後,他便獲邀為平機會指引給予建議,其他為指引提供建議的人士包括香港中文大學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副教授施婉萍、香港手語協會執行幹事王繼鋒、以及多名手語傳譯員。

見證指引誕生,邵日贊心情鼓舞,認為指引大大改善了聾人面對審訊的處境。邵笑言,他將喜訊告知羅鎮傑時,羅即時打趣道:「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不過,邵日贊同時指出,指引雖好,但現時司法程序仍有改善空間。邵解釋,健聽人士應訊有錄音或文字紀錄,但假若是聾人應訊,法庭只能依賴手語傳譯員作為對話窗口,現時又沒有錄影設備記錄對話內容,「到底傳譯員同聾人嘅對談係咪有效溝通?傳譯係咪正確?有冇誤會?無人知。」

文字傳譯不能完全取代手語 庭審錄影謄本保障公平審訊

邵指出,文字傳譯不能夠完全取代手語,因為聾人所受教育與健聽人有別,用手語溝通時主要是透過圖像理解,對於概念字詞,例如「牙煙(意指危險)」、「兇器」等,即使他們看見文字,亦很可能不理解含意,「你係刀就刀,槍就槍,你講兇器係唔會明」,因此庭審錄影謄本對保障公平審訊,事關重要。

司法機構回覆《庭刊》查詢時指,現時聾人和聽障人士可申請在聆訊中使用紅外綫耳機和語音助聽器,或申請即時語音轉換文字服務;法庭也會委派專業手語傳譯員,按情況可申請讓手語傳譯員與有聽障的訴訟方或證人在聆訊前先行會面,確保雙方能有效溝通。

司法機構又指,已參照平機會指引及建議,編寫相關參考資料,供法官及司法人員參閱,同時透過轄下的香港司法學院提供相關培訓。

警方則回應指,如遇上聽障人士需要手語傳譯,會按司法機構提供的名單,聯絡手語傳譯員提供協助,亦會定期舉辦培訓,讓人員能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當協助。

平機會回應查詢時指,已將《聾健司法平等》指引發放予司法機構,亦有呼籲律政司、香港大律師公會、法律援助署、當值律師服務、香港律師會等公共機構的屬下會員或人員參考指引。平機會表明會繼續向各界人士,包括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推廣指引,促進與聾人和聽障人士的有效溝通。

相關新聞:
採訪筆記|由庭審「全世界犯錯」到文字直播 由還柙到自由 聽障青年羅鎮傑的4年司法歷程

聽障青年羅鎮傑襲警案|母子扶持熬過4年折騰 迎來第一個沒恐懼的早晨 「審訊用字幕打出嚟,起碼我個仔睇得清楚明白,個希望就喺度」

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法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指警員向鏡頭稱「我同阿sir對埋故仔先」令人不安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