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祖父涉在4年間5度強姦及非禮繼孫女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在錄影會面透露,繼祖父曾在房門外偷看母親睡覺,她稱母親有時不穿衣服或睡衣入睡,當她在房外貼上寫有「不要看媽媽了」的紙張後,繼祖父見狀感憤怒。
此外,事主透過視像作供指,首次強姦事件後下體紅腫及感疼痛,因母親及繼父「唔知睇邊一科」,遂未有求醫。辯方質疑事主在8年間無向家人投訴遭繼祖父強姦,事主稱曾含糊地向母親提起,惟不知母親會否相信其所言,且擔心懷有身孕的母親會與繼父離婚,故沒有詳述過程。不過事主說,曾告訴母親應避免兩名胞妹與繼祖父有過多身體接觸。審訊明續。
繼祖父曾在房外偷看事主母親睡覺
被告為代號S.H.S(現69歲,裝修工人),被控兩項強姦罪及三項猥褻侵犯罪,涉於2012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在觀塘某單位內兩度強姦及三度非禮X,X在案發時年齡介乎6至10歲。
庭上續播放X於2021年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X在會面中提及繼祖父晚上曾在門外看母親睡覺,而以她所知,母親有時不穿衣服或睡衣入睡,X於是在母親房門貼上寫有「不要看媽媽了」的紙張,繼祖父見狀後十分憤怒。
事主下體紅腫 父母未帶求醫「唔知睇邊科」
片段播放完畢後,高級檢控官林曉敏透過視像向事主X(現17歲)提問,問及首次強姦事件有否令她受傷,X稱其下體紅腫及感疼痛,她告知母親後,母親替她塗上凡士林,由於她當時正學習獨立洗澡,母親或以為她「沖涼沖得唔乾淨」。
盤問階段,辯方大律師James McGowan問X在該次事件中有否流血,X稱沒有,當辯方追問其下體有否「撕裂」,即遭控方反對。辯方續問事主母親有否帶她求醫,X稱母親及繼父商量後認為「唔知睇邊一科」,終未有求醫,辯方質疑X為何不趁機向母親求助,X直言:「我覺得佢唔會解決問題根源。」
提示母親避免胞妹與繼祖父身體接觸
辯方續質疑X在事隔8年後、即2021年才道出事件,期間從無向家人投訴遭繼祖父強姦。X稱,她曾含糊地向母親提起事件,但無詳述過程,她時常糾結應否如實告知母親,惟「如果我講咗,佢哋會唔會信我呢」,二來當時母親懷有身孕,胞妹快將出生,萬一母親無法接受現實或會與繼父離婚,屆時只剩她們相依為命,雖然繼父十分關心她,但她不希望告知繼父,「始終呢個係佢老豆」。
X又說,她曾向母親表達應避免兩名胞妹與繼祖父有過多身體接觸,有時眼見繼祖父「想掂妹妹」,她會示意胞妹走到其身邊。
辯方展示家庭照 指X沒不想站繼祖父旁
辯方向X展示家庭合照,提起繼祖父母帶同X的兩位胞妹去旅行一事,問X會否感到不開心,X稱不會,因母親不在場,加上「有爺爺喺度,所以唔係好想去」。X又指:「(繼)嫲嫲嗰邊屋企人好似都唔太鍾意我⋯⋯新年包利是包(畀)我妹妹包兩封100蚊,但包(畀)我包一張20蚊。」
辯方續展示X與家人出席婚禮、與從美國回港的親戚等合照,指出當中並無反映X不想站在繼祖父身旁,X認為「咁影相一定要開心」,加上企位由家人安排,不能單憑拍照當刻判斷她是否害怕繼祖父。
辯方最後向X指出,被告不曾將陽具或手指插入X的陰道,亦不曾猥褻侵犯她,X一概否認。辯方盤問完畢,明早將由控方複問X。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胡雅文
被告:代號S.H.S
控罪:強姦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18(1)條、猥褻侵犯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22(1)條
案件編號:HCCC84/2023
法律代表
控方:高級檢控官林曉敏
辯方:大律師James McGow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