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Channel C涉拖欠薪金 母公司管理層被控5罪 案件再押後 9.10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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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運的網媒Channel C被指拖欠員工薪金,其營運公司「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管理層被勞工處票控5罪,涉及3名員工、合共16.1萬元工資,案件早前被押後,待被告去信律政司作答辯商討,今(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時,控方稱昨午才收到被告陳智行來信,需時考慮。

在裁判官熊雪如查問下,被告稱嘗試找律師樓幫忙,「基本上全部一聽到我公司嘅背景,佢哋就唔願意接我嘅case」,他本人沒有專業法律知識,只能上網找參考資料。熊官稱,不論如何,控方已收到被告來信,將會需時考慮,最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10日。

被告陳智行(47歲),被勞工處票控4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1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罪。

控罪指,陳於2025年4月22日,是一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人員,而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劉姓僱員及何姓僱員的工資期最後一天,或麥姓僱員的僱傭合約中止後7天內,支付合共161,000元工資,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陳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陳本身的疏忽。

被告嘗試找律師協助 惟聽到公司背景已拒接

控方指,本案上一次押後,待被告去信律政司作答辯商討,惟直至昨日下午4時,律政司才收到被告來信,因此律政司需時3周考慮,申請押後至9月10日。

裁判官熊雪如指,上次押後12星期,質疑道:「你去到噚日先至寫信畀人?」陳智行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押後期間的首6周嘗試找律師樓幫忙,「基本上全部一聽到我公司嘅背景,佢哋就唔願意接我嘅case」。

稱沒專業法律知識 自行上網找資料寫陳情書

陳又稱「我自己係一個司機,每一日都要開工搵食」,直至前日透過勞工處代表得悉聆訊為今天,始發現自己記錯日子。他續指,先前花時間撰寫「陳情書」,但指「我本人冇專業嘅法律知識,我需要好多時間喺網上搵資料去參考」,故昨日才能呈交。熊官遂問:「最終你未能索取法律意見,今次寫畀控方嘅表述,都係你自己寫嘅?」陳確認。

熊官提醒被告假如出於任何原因,未能找到私人執業的大律師,也可考慮政府或坊間的免費法律諮詢,「當然呢個你係自己嘅選擇」。陳遂透露:「對上一次上庭之前,我有嘗試搵政府部門,或坊間區議員之類嗰啲嘅免費法律諮詢,一聽見關於我公司Channel C嘅背景,佢哋已經推咗我走。」

下次聆訊將作審前覆核 官提醒被告記低日子

熊官聞言稱,不論如何,控方已收到被告來信,將會花時間考慮,故押後案件至9月10日下午,暫作審前覆核,「假如商討不成功,我哋都要安排進一步程序」,熊官着被告記低下次聆訊日子,不要待他人提醒才突然記起。

被告一度提及現時處於「手停口停」的狀態,對上三個月只有兩天休息,熊官稱:「同我叫你記住下一次個審期係冇關係㗎。你自己可以記住㗎嘛?」被告最終表示同意。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熊雪如
被告:陳智行
控罪: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
案件編號:WKS18564-185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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