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計劃於今年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並將其中9.5公頃土地用作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月入稟司法覆核,指環保署審批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時越權,造成程序不公,要求推翻環評結果。高等法院日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臨時擱置環評程序。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擱置環評程序申請。
政府一方認為,即使法庭裁定球會勝訟,根據法例,政府沒有法律責任重啟環評,也不會影響公屋發展計劃,故推翻環評結果,沒有實際意義。政府方又強調,保育雖然重要,但解決房屋問題同等重要,關乎下一代港人福𧘲,假如法庭批出暫緩令,可能延誤公屋發展計劃。
哥球會一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指,不可假設政府不會重新審視球場用地的未來發展,「政府大可以說:忘記環評吧,忘記文化遺產吧,忘記古樹吧,忘記飛蛾與蝙蝠吧⋯⋯公屋發展計劃是多麼重要!但根本沒有證據顯示政府會這樣做。」余又強調,球會無意申請暫緩土拓署前期工作,故頒令暫緩環評程序,不會對發展公屋造成任何延誤。
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並表明下周五前頒下判詞。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人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則被列為相關利益人士。哥球會今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環保署則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
申請方哥球會首先陳詞,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力陳,粉嶺高爾夫球場內的舊球場早於20世紀建成,有近100年歷史,擁有不可取代的建築、文化及歷史價值。余若海強調,環評報告內容接納舊球場屬文化遺產,報告顧問也同意發展計劃可能對球場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並建議政府採取緩解措施。
球會指球場屬集體回憶 法官:不是球會會員
余重申,舊球場屬於高爾夫球場發展「黃金時代」的產物,是全亞洲最優秀的球場,摧毀球場將嚴重影響體育發展,損害香港的國際都市地位。法官高浩文此時表示,他從來不是粉嶺球場的會員,也從未試過申請成為會員。
余強調,高爾夫球是香港最古老的專業運動項目,從獨特文化遺產價值而言,絕不遜於早年引起廣大爭議、最後被清拆的皇后碼頭,更形容球場是港人的「集體回憶」(collective memory)。余認為,公屋發展計劃對球場的破壞是不可接受,環評結果明顯未有滿足保育文化遺產的法定要求。
重申報告嚴重低估生態及環境價值
余續指,環評報告嚴重低估球場的生態及環境價值,並強調根據現時法例,政府必須優先保護「古樹名木」(Old & Valuable Trees),除非樹木的存在對公眾構成危險,否則移除樹木必須是別無他法下的最後手段,惟公屋發展計劃將會波及球場內80棵潛在古樹。
余強調,環評報告指球場內沒有古樹實屬誤導,因為根據法例,租用土地內的樹木,不合資格獲註冊為「古樹名木」,但當政府收回土地,土地內的樹木就是潛在古木,但報告卻遺漏這些未被註冊的古木,更指球場內沒有古木。
余另指,涉案用地內有107種飛蛾及15種蝙蝠,部分更屬香港獨有的瀕危物種,惟環評報告卻遺漏了大部分品種。余又指,公屋發展計劃會造成球場土地水位上升,影響場內38棵瀕危野生中國水松的水文環境。
本案兩可能性:政府按法例進行環評 另一或是「門面功夫」
法官高浩文指出,本案存在兩個可能性,一是政府真誠地按照法例進行環評報告,二是環評報告只是「門面功夫」(window-dressing),沒有任何實際功用。余同意,並指難以想像政府會同意第二項可能性。
對於政府方指,即使球會勝訴,對發展公屋計劃也沒有實際影響,故此司法覆核只屬學術討論,余強調法庭不可假設政府在法庭頒令下,不會重新審視球場用地的未來發展方向。余庭上提高聲調說:「政府大可以說:忘記環評吧,忘記文化遺產吧,忘記古樹吧,忘記飛蛾與蝙蝠吧⋯⋯公屋發展計劃是多麼重要!但根本沒有證據顯示政府會這樣做。」
不過余也同意,法庭雖然可裁定環評報告結果有錯,但政府後續實際上如何處理和補償,則並非法庭可以決定的範疇。
余另透露,他得悉土木工程拓展署將就球場用地展開評估,澄清球會無意申請暫緩有關計劃,是次申請只針對環評程序。政府方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其後表示,政府願意承諾就是次司法覆核,在24個月內不開展任何工程項目,同時暫緩土拓署一切評估及準備工作,以等待司法覆核的最終結果。惟余若海拒絕接受政府提案,重申哥球會並非要就用地向政府續租或拖延發展計劃,法庭根本無需就此批出暫緩執行令。
袁國強陳詞強調,他不會着墨回應申請方理據的優劣,重點在於若球會勝訴,法庭是否有能力提供有效補償。袁指出,本案爭議屬事實爭拗,不存在法律觀點爭議,法庭判決並不能為日後的環評報告提供有效指引;根據現行條例,即使法庭裁定球會勝訴,政府沒有法律責任重啟環評,故推翻環評結果,沒有實際意義。
若延誤公屋發展 對急需上樓戶而言「一年就是一年」
袁強調,即使環評報告出錯,並不代表政府會失去獨立監察,城規會同樣有相關機制審視環境、文化遺產等問題,確保政府在發展工程前解決有關問題。袁指出,保育雖然重要,但解決香港房屋短缺問題同等重要,問題關乎下一代港人的福𧘲;假設法庭批出暫緩令,可能延誤公屋發展計劃,但對於急需上樓的人而言,「一年就是一年(one year is one year)」。袁認為,法庭應避免造成延誤,確保即使球會勝訴,政府也可盡早作補償措施,重啟公屋發展計劃。
袁最後打趣道,他與法官高浩文一樣,從來沒有機會欣賞過粉嶺球場的美麗。袁又指,就球會想達到的目標而言,他們的司法覆核是「選錯了戰場」。
余若海回應指,政府方亦同意若環評結果被推翻,其一可能性是撤回公屋發展計劃,另擇其他用地建屋,只要有此可能性,是次司法覆核便有實際意義。余又強調,若法庭不推翻環評結果,城規會最終只會基於出錯的環評作審核,根本無法作有效監察。余再澄清,球會根本無意申請暫緩土拓署前期工作,因此法庭頒令暫緩環評程序,不會對公屋發展計畫造成任何延誤。
法庭:高等法院
法官:法官高浩文
申請方:香港哥爾夫球會
答辯方:環境保護署署長
相關利益人士:土木工程拓展署
法律團隊
香港哥爾夫球會:資深大律師余若海
環境保護署署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