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1天審訊|控方引羅冠聰《2021香港約章》發言 指「結束一黨專政」明顯想推翻中央政府 鍾解釋意味憲制改革 望中國實施民主多黨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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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1天審訊 控方引羅冠聰《2021香港約章》發言指其想推港獨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41天審訊。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第11篇涉煽動文章、《立場》專訪文章——〈【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展開盤問。控方指羅在《2021香港約章》的發言明顯想「推港獨,甚至推翻中央政府」,鍾不同意,控方續問:「結束一黨專政唔等同推翻中央?」鍾解釋指這意味憲制的改革,希望中國實施民主的多黨制競爭,又言「唔係叫必然推翻一個政府執政地位,(中共)可通過民主選舉持續執政」。【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控方引多篇報道指羅冠聰持續倡外國制裁圖推港獨、推翻中央

控方列舉約14篇早前呈遞法庭的新聞報道及中國外交部發表的《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指羅冠聰的政治路線一直以來都沒有變更,即一直進行國際倡議制裁中港政府,損害香港自治,持續推行民主運動。

就上述控方對羅冠聰指控,《庭刊》將相關資料整理為以下時序表:

▋2020.06.26|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容許華府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企業
▋2020.07.01|《國安法》生效,《香港自治法案》通過後,羅在美國視像聽證會上發言
▋2020.07.21|羅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呼籲國際社會應「連成一線﹐應對中共威權擴張」
▋2020.07.31|香港警方正式通緝連羅在內6名身處海外的港人
▋2020.09.16-17| 羅在兩個人權獎頒獎禮上演講
▋2020.09.20|《立場》發布羅的博客文章〈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涉煽動文章之一)
▋2020.12.09|羅晤時任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並在其 FB 上載照片顯示會面場地有英國國旗及香港區旗,港府表示強烈不滿及反感
▋2020.12.09|《立場》發布羅專訪〈【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涉煽動文章之一)
▋2020.12.14|羅在一個有關「營救12港人」的網上集會中發言
▋2020.12.17|《立場》發布羅的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涉煽動文章之一)
▋2020.12|羅向英方申請政治庇護,於2021年4月8日獲批,中國外交部及港府表示強烈反對
▋2021.03.02|《立場》發布羅的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涉煽動文章之一)
▋2021.03.10|羅出席美國聽證會批評中共改革及香港選舉制度
▋2021.03.14|羅偕同另外7人發起《2021香港約章》,提倡海外港人抗爭方向

主控伍淑娟就羅在《2021香港約章》會談中發言,指他「好明顯想推港獨呀,甚至乎係推翻中央政府」,鍾沛權不同意謂:「佢大概係模彷捷克《七七憲章》、劉曉波《零八憲章》提出政治綱領,比較清晰有系統及組織,內容圍繞爭取民主,冇推港獨或推翻中央政府。」伍追問:「你意思係結束一黨專政唔等同推翻中央?」鍾同意並解釋說:「係憲制上一個改變、改革,希望中國實施民主化、有多黨制競爭⋯⋯唔係叫必然推翻一個政府執政地位,(中共)可以通過民主選舉持續執政。」

指專訪為羅冠聰提供平台再述制裁想法 直指訪問「冇乜必要」

伍指出,專訪文章以訪問另一名曾駕駛「家長車」的港人,故意鋪排成羅冠聰是「同路人」,指他因離開香港感內疚故想出一分力,美化他在國際線的工作成果,並提供平台給他再次講制裁,爭取更多人支持。鍾表示,羅作為政治人物,有責任公開交代工作和想法,從而得到認同或向支持者交代。

伍指《立場》在訪問羅之前,已知道其政治理念是要求外國反制中國,質疑「有咩新嘢要再寫多次」。鍾反問:「你覺得冇必要再寫?」伍即謂:「冇乜必要。」鍾回應指是觀點角度問題,文章鋪排羅在英國生活、工作的遭遇,讓讀者了解羅最新的政治主張,嘗試立體地交代最新情況。伍另認為,文章引述羅在FB指因其倡議被列入通緝令而流亡的帖文,是美化了明顯是違法的行為。鍾則認為引述內容只是交代羅的想法。

質疑配中文字幕是為擴大觀眾群 鍾反駁是「香港新聞界影像報道基本配置」

就專訪的影像報道,伍淑娟指,《立場》「特登」剪裁黃之鋒、周庭及2019年社運示威者等片段,配合羅的言論。鍾強調這是影像報道尋常做法,為了畫面呼應口述內容,會有意識地剪裁素材以表達內容。

伍續指片段配上中文字幕,是為了能讓閱讀中文但不懂廣東話的讀者觀看,例如內地及台灣的人,擴大觀眾群。鍾重申,配字幕「係香港新聞界影像報道基本嘅配置」,如有時間及資源都會做,方便不想聽聲看片和想「開會偷偷地睇」的人觀看,同時不會令讀者因「聽唔切」而影響資訊吸收。【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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