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1天審訊|控方就許智峯專訪盤問 質疑許提倡打國際線、推動制裁等屬違法主張 直指許的「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唔應該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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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1天審訊 控方就許智峯專訪盤問鍾沛權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41天審訊。控方就第13篇涉煽動文章、《立場》記者撰寫的〈【專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向鍾沛權盤問。對於許在專訪中表示以「全職打國際線」維生等,控方直指打國際線、推動制裁、企圖將國際戰線帶回港等屬違法主張。鍾指,未能確切判斷是違法,但許解釋流亡後的倡議關乎公眾利益,理應發布。控方又指:「佢(許)呢個政治任務,係完全對香港有害、冇公眾利益,所以係唔應該被報道。」鍾表示不同意。【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火警影響法庭錄音無法運作 庭上討論後續審

案件今午延遲約半小時開庭,法官郭偉健甫開庭指,由於受火警影響,處理DARTS (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的控制室尚未恢復運作,無法如常錄音,目前只能靠法庭書記前方的電腦錄音,問控辯雙方對押後審訊有何意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得知法官下月無法處理本案,加上辯方需時覆問,憂慮能否在本月完成鍾沛權的證供。余又指「暫時個波唔係我呢邊」,要視乎控方的估算,重申不是批評控方,只是不想案件拖延。主控伍淑娟回應指,相信本周五可以完成就文章的盤問,但需要1至2天盤問《立場》的運作。郭官笑言:「靠大家一齊幫手,盡量寫好筆記,大家講嘢再大聲啲、慢少少⋯⋯我哋(今日)做得幾耐得幾耐啦。」

指《立場》為許智峯打國際線「賣廣告」 損港利益不應被報道

伍淑娟下午就《立場》的報道〈【專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2020年12月14日)盤問,指許在港一直行議會及街頭戰線,流亡前從無走向國際及制裁戰線。鍾沛權表示沒印象。

伍指出,許於專訪中表示在英國開設Patreon,而控方翻查許的Patreon,亦見人們對許打國際線有不同程度的支持。伍續指,《立場》的專訪是幫許賣廣告,「如果冇咗文章就會少咗個機會知佢開咗Patreon」。鍾表示,得悉許曾宣布打國際線及開設Patreon募集資金,但專訪僅旨在交代許的作為,強調沒從廣告角度出發。伍再指《立場》交代許的背景之餘,亦提供平台「畀許智峯賣埋廣告」。鍾重申,任何報道採訪都會提供讀者感興趣或需要知道的資訊,不同意是賣廣告,亦指出這不是合適說法。

伍引述專訪一段:「(許)將以『全職打國際線』維生,除與當地官員會面,要求對方採取制裁等行動外,他更希望由外將策略傳入香港,『講一啲本身喺香港講到嘅說話……喺外頭講返入去香港裏面,畀香港人去吸收』」,指出許打國際線、收錢、推動制裁、企圖將國際戰線帶回港是違法主張。鍾則認為未能確切判斷是違法,即使許的言論被某些人士或官方輿論指控違法,亦因許作為觸目的政治及新聞人物,他流亡後解釋自己的倡議,其想法關乎公眾利益,故專訪理應發布。

伍淑娟聞言高聲提問:「唔係唔講先係關乎香港利益咩?」鍾欲回答:「係有利香港定損害香港利益呢⋯⋯」即被伍打斷並追問:「你覺得係有利?」鍾續答指,發布不關乎是有利或損害,因有人會覺得許的行動有助香港利益,有人覺得會造成損害。鍾重申,許作為政治人物在外國提出會影響香港的倡議,不論有害或有利,雙方意見都要紀錄,為讀者提供相關資訊。

伍向鍾指出,「佢(許)呢個政治任務,係完全對香港有害、冇公眾利益,所以係唔應該被報道」,又指許於離港前不曾提及國際線,故《立場》則提供平台給他講述新戰線。鍾均表示不同意。

質疑專訪故意迴避許智峯「呃」法庭 鍾回應當時流亡過程已「少少過氣」

伍提到,《立場》報道許宣布流亡的文章發布時間為19:00,但許在19:55才於Facebook正式宣布流亡,質疑「點解個時間早咗咁多」。鍾解釋指,當日下午已流傳有關許流亡的消息,伍提及的文章有可能是《立場》較早時候報道的相關消息,而許正式宣布流亡後,同事因而修改文章內容,故此19:00有可能是文章第一稿的儲存時間。

伍又質疑,網上搜尋可見其他傳媒均有報道丹麥保守黨全國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 Storgaard披露許的離港計劃一事,但不見《立場》的相關報道。鍾指,「呢類新聞冇乜原因會遺漏,基本上都想齊全記錄」。

此時余若薇表示,辯方主問鍾沛權時曾引用多篇《立場》報道,包括〈鄧炳強斥許智峯潛逃沒有良心 對法庭過往准保釋決定「無奈要尊重」〉、〈李桂華:凍結戶口與國安法、流亡無關 非針對家人〉及〈許智峯戶口遭凍結 林鄭:信任別人言論前應考慮「佢有咩嘢前科」〉等。

惟伍繼續質疑,當中無一報道許智峯「呃」法院。鍾回應指,正如余大狀所列出《立場》就許智峯的報道,當時官方頻密地批評許智峯說謊、欺騙法庭,《立場》均有報道,若然有心迴避,並不會在專訪中重提許流亡一事。但伍指出,該段內容談及許一直獲告知以「氣候轉變」作為外訪主題,及至抵埗丹麥才獲悉行程大幅改動,更引述文中一段:「我去到都 O 嘴㗎,唔知佢哋係算聰明定係點,我事前都唔知」,認為文章「講到(許)唔係立心呃法庭,特登迴避呃法庭嘅事實」。鍾稱此為許的回應。

伍續指:「(上述段落)影響讀者對佢(許)嘅信任,點睇倡議,信唔信呢個人,其實好睇你點樣鋪排。」鍾指沒有特別判斷,但在同事做專訪時,許智峯流亡、棄保潛逃過程在新聞而言可算是「少少過氣添」,因此在專訪中欲集中問及許流亡後「想做啲乜」,不認為可以令許獲得更多信任。

伍引述專訪一段:「他曾清晰向丹麥一方表達『唔使咁高調、唔使咁揚』,不過他亦明白身為政治人物,不能控制對方的做法。」直指「佢係理直氣壯喎!」《立場》容許其說法,會令讀者傾向相信許所指,是受到港府迫害,其家人亦變成人質等。鍾表示不同意。伍質疑:「許智峯特登咁講,記者特登咁報。」鍾認為控方以「特登」形容屬奇怪,重申記者的意圖不是替許掩飾。

案件周五(17日)續審。【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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