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0天審訊|控方質疑《立場》一周內接連發布羅冠聰、許智峯、梁頌恆專訪「咁蹺?」 並兩度錯引資料指控羅冠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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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40天審訊 控方質疑《立場》一周內接連發布羅冠聰、許智峯、梁頌恆專訪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午開始就羅冠聰、許智峯及梁頌恆的專訪盤問,質疑3篇文章發布時間相近是否巧合,鍾指許及梁的流亡時間相近,而羅的訪問則因同事遲交稿及後期製作等而延誤發布。

控方另引述報道指,羅於2020年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時,曾爭取美國向香港施加強硬政策,直言:「呢個做法好明顯違反《國安法》啦,同外國勾結。」鍾稱不敢妄下判斷。控方又指稱羅曾出席《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聽證會,其後獲頒人權獎,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資料不正確並作出指正。【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質疑羅冠聰《國安法》生效前已流亡 《立場》12月才刊出訪問

控方完成10篇檢控文章的盤問後,今午就另3篇檢控文章,即羅冠聰、許智峯及梁頌恆的專訪開始提問:

・〈【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2020年12月9日)
・〈【專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2020年12月14日)
・〈【專訪】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2020年12月15日)

主控伍淑娟關注《立場》為何會訪問羅冠聰。鍾沛權稱,羅冠聰是早期以流亡姿態離港且為觸目的政治人物,「係好大嘅政治新聞」,故安排《立場》特約記者訪問羅。伍稱,羅在訪問提到曾被跟蹤及滋擾,「佢要信《立場》先會搵地方見《立場》記者」,鍾同意,一般而言被訪者信任媒體才願意受訪。至於羅對《立場》的信任是否建基於過往的接觸,鍾稱無法估計。

伍續指,根據許智峯訪問內容,他於2020年12月3日宣布流亡,《立場》於同月14日刊出專訪,問鍾《立場》如何「咁短時間約到(許智峯訪問)咁叻」。鍾指,印象中當時是透過視像進行訪問。

伍向鍾指出,事實上羅冠聰在《國安法》生效前已宣布流亡,《立場》卻於12月才刊出訪問,質疑3篇文章發布的時間「咁蹺」。鍾解釋,許及梁的流亡時間相近,至於羅的訪問,則因同事遲交稿及後期製作等原因而延誤發布。

控方錯引資料指羅冠聰奔走爭取美國制裁因而獲人權獎項

控方引述早前呈上、橫跨4年的社會事件時序表指,2019年8月香港已有集會呼籲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之後有包括張昆陽的代表團前往美國,在聽證會上發言,促請議會通過法案,其後有香港市民再舉行集會就通過法案感謝美國及時任總統特朗普。伍續指,法案重要包括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是否有足夠自治權享有關稅優惠,另如有中港官員打壓香港自由會受裁制。鍾表示,對是否所有代表團成員發言時一致要求議會通過法案沒印象。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提出,控方可依賴時序表問鍾對事件的認知,惟表內許多內容有不正確或誤導成份,「我哋有時好努力睇控方支持時序表嘅(新聞報道)內容,但有啲喺時序表嘅內容搵唔到(相關報道的)說法」,她舉例時序表指羅冠聰有份出席美國聽證會,但控方引述的報道內容則不見相關資訊。

伍淑娟回應指時序表不是證供之一,目的只是讓鍾回憶事件,到盤問文章時會再用呈堂的證據,就辯方大律師提出的錯處,她表示「我可以mark番低」。法官郭偉健指,如果辯方見事件有不正確地方,可事先與控方溝通,他另提醒鍾若不記得或不認同就如實回答,「你唔接受(說法),控方就要搵其他方法問⋯⋯唔使一定佢講就當正確」。

伍另指,根據辯方在鍾沛權主問時呈上的文件其中一篇《立場》報道,指羅冠聰2020年7月尾因勾結外國勢力被通輯,鍾忘記具體時間,指當時很多人士被通輯的消息都是先由建制媒體引述報道,其後才獲官方證實,甚或沒有得到官方證實。

伍淑娟() 鍾沛權() 余若薇(

:我哋報道個寫法係點?係咪叫官方確認咗?

:有關文章尋日畀咗你,可能未睇得切。

:睇唔切,因為好多文章。

:(控方引述的報道)唔係《立場》報道,係Now TV新聞。

:對唔住我撈亂咗,另外新嘅呢篇先係,佢未有機會睇⋯⋯

:羅冠聰因為咁樣奔走法去爭取制裁,攞咗啲獎,有Havel Prize(哈維爾創意異議人士獎)。

:我冇好深印象。

:睇返報道,似乎個獎(「香港民主運動」獲「自由之家」頒發年度獎項)唔係頒畀羅冠聰,係頒畀示威人士,由羅冠聰代領。根據你哋提供嘅文件⋯⋯

:哦好呀。

(伍翻查文件,再提出資料另一頁顯示羅獲獎後發言)

:嗰個係巴丢草(獲哈維爾創意異議人士獎),羅冠聰代發言。

:係,唔好意思,再度澄清兩個獎係佢(羅)代領。

:第二個獎(屬巴丟草)羅冇代領,係代發言。

指羅冠聰晤蓬佩奧爭取美國向港施壓 控方:好明顯違反《國安法》

伍續引述一篇《立場》報道:〈蓬佩奧訪英晤羅冠聰 談及中國對港政策、抗爭者情況〉(2020年7月22日),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特意會晤羅冠聰,羅冠聰及至當日仍然「諗緊有咩辦法可以死灰復燃,靜落嚟嘅示威點樣重返大規模抗爭,繼續爭取五大訴求」,他又在會上談及中共如何施政,目的為爭取美國向香港施加強硬政策,因此羅冠聰所為明顯違反《國安法》。

伍淑娟() 鍾沛權(

:控方向你指出,呢個做法好明顯違反《國安法》啦,同外國勾結。

:冇判斷。

:你冇判斷係基於你對《國安法》嘅不理解?

:行為係咪明顯違法,唔敢妄下判斷。

:喺國外呼籲外國對抗中國政府、對抗香港。

:我冇判斷囉就係⋯⋯咁唔同意。

散庭前,鍾問控方是否會以一系列新文章配合盤問。伍回應指:「差唔多係呢啲。」鍾說:「可唔可以盡早一次過畀晒我?」伍回答說:「畀晒。」未幾,伍又表示會重新整理新增文章,以免鍾誤會或混淆。

案件明天續審。【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代表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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