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39天審訊|控方着鍾沛權閱讀165篇區家麟文章 指區「諗到好多嘢可以鬧政府」 且政治意向清晰不易令鍾誤會 鍾不解提問 法官協助重組:「相信主控想講區先生係立場非常鮮明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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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 第39天審訊 控方着鍾沛權閱讀區家麟文章 指區「諗到好多嘢可以鬧政府」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早前着鍾沛權閱讀165篇區家麟的文章,今天盤問時指,區家麟的文章無一對政府有正面評價,「都諗到好多嘢可以鬧政府,都幾犀利」,可見其政治意向清晰,不會令人誤會,鍾沛權一度不解控方提問,法官郭偉健加入發言「相信主控想講區先生係立場非常鮮明嘅人」,但重申「唔係我問你,只不過將主控官問題重組」。鍾認為,區主持港台節目時沒有流露強烈立場,但當涉及普世價值或新聞行業等議題時會有較多評論,不能簡單地表達「係定唔係(政治立場鮮明)」。

此外,控方另就第9篇檢控文章〈災難現場〉展開盤問,質疑文章無舉例解釋人權、法治等災難從何而起,將律政司、教育局污名化,更將言論自由凌駕在維護司法制度信心之上。鍾稱不應將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和言論自由對立,又言:「充分嘅言論自由先可以體現司法制度嘅信心。」

本案在處理辯方申請終止聆訊時,揭露警方曾於2021年於《立場》網站擷取了587篇文章,經數次篩選後,將其中30篇交予本案調查人員,控方以其中17篇作為檢控基礎。控方早前着鍾沛權閱讀587篇當中的165篇,全部由區家麟撰寫,當中只有一篇題為〈災難現場〉的文章,屬該17篇檢控文章當中。

主控伍淑娟今在庭上將165篇文章列表交予鍾沛權,並問鍾是否全屬評論文章。鍾表示「你畀我好快睇一次,驚答錯你」。伍繼續提問,遭法官郭偉健打斷道:「佢話想睇睇先。」鍾快速看過列表後,確認全數為博客文章,當中包括分析、事件記錄及書評等。

鍾稱對區文章曾否正面評價政府沒深刻印象 伍指如有鍾會愕然「成個彈起」

伍關注:「睇咗咁多篇,有冇一篇曾經對政府有正面評價?」鍾稱沒有深刻印象,伍繼續追問。

伍淑娟(伍)鍾沛權(鍾)

伍:因為冇,所以冇印象?定有,你睇唔到?
鍾:冇印象有正面評價嘅文章。
伍:因為冇,所以冇印象?有你睇唔到?
鍾:如果我冇印象,就唔會知有啦,後段嗰個(說法)邏輯上唔成立。我只可以話而家冇印象有一篇你所期待正面評價政府嘅文章。
伍:佢(區家麟)不嬲都係批評(政府),如果有「正面評價」嘅話,你咪成個彈起,哇!咩正面評價,好愕然要睇睇先。
鍾:相信冇。

伍續指,區頻密地發布文章,「一年裏面百幾篇文章,都諗到好多嘢可以鬧政府,都幾犀利」,可見其政治意向十分清晰,「你唔會誤會佢㗎嘛」。鍾反問:「誤會佢啲咩?」伍再指,鍾理應知悉區寫甚麼文章。鍾重提昨天的說法,強調區是展示公共知識份子的責任。伍再問:「控方向你指出,一睇就知佢(區)寫咩,唔會誤會佢寫咩。」此時,法官郭偉健協助重組控方問題。

法官郭偉健(官)伍淑娟(伍)鍾沛權(鍾)

官:相信主控想講區先生係立場非常鮮明嘅人。
伍:冇錯。
鍾:邊方面嘅立場?
伍:政治立場。
鍾:可唔可以容許我長少少?因為政治立場可以橫跨好多議題⋯⋯大家都知佢做左11年港台主持,港台主持人身份、角色俾人感覺對好多議題冇流露好強烈嘅政治立場。
(伍嘗試打斷)
鍾:我驚你打斷我,我組織亂咗,誠懇地畀我答埋先,好冇?
官:或者你答慢少少,俾機會主控寫低你答案,佢本身打斷你係想跟進。
(伍繼續提問)
官:你畀佢答埋先。
伍:Sorry,佢答先。

鍾繼續回答指,區給人感覺在政治議題上沒有鮮明立場,但當涉及普世價值、新聞行業等議題,他才會有較多評論,「法官閣下,你頭先問我,區家麟先生可唔可以叫政治立場鮮明,唔可以咁簡單話係定唔係」。法官聞言稱:「我要打斷你,唔係我問你,只不過將主控官問題重組。」

鍾對〈災難現場〉一文最有印象 主控指檢控《蘋果》編採高層非無的放矢

伍接續表示,在區曾談及的議題上,其立場都相當鮮明。鍾同意,並指區是磊落光明、真誠地表達看法。至於鍾對哪篇文章最有印象,鍾表示在17篇檢控文章之一的〈災難現場〉,伍聞言稱:「哦,我哋下一篇(講)。」同時提到理解鍾看到文章或有感觸,「(控方)仍然會將我嘅講法講出嚟,你可以恰當時候回應,有啲咩想抒發,盡量將件事控制喺範圍時間裏面」。

〈災難現場〉(刊於2021年6月22日)其中一段提及:「有這樣的一句話:災難發生時,人們爭相遠離災場,只有三種人會往人潮的相反方向走,就是警察、消防員,和記者」。伍稱結合下段的「國安警察把利劍指向記者」,警察要到災難現場原因是否去現場「捉」報道真相的記者?鍾表示不同意,並指此為文章的鋪排,從而引申記者留守災難現場的原因。

伍再引述文中一段,「《蘋果日報》五名編採高層被捕,他們明知兵凶勢危,仍然堅守三剎位,不離不棄」,問鍾作者是否認為整個拘捕及檢控「唔啱」。鍾稱,單憑幾句難以作演繹,但根據區的一貫立場,他同意控方的演繹。伍指,事實上除了黎智英及幾間公司外,《蘋果》編採高層及作者都選擇認罪,「對佢哋嘅指控未必係無的放矢啦」,從而質疑文章寫法一面倒。鍾認為,此屬區的個人判斷,並非一面倒。

文章提港台為傳媒重災區 控方直指是區呼應他在港台節目被調走

至於文章提及:「香港今日,馬照跑樓照炒,昇平假象,遍地是災。《蘋果日報》與香港電台是傳媒重災區,律政司與法院則是法治的震央、教育局則是教育界海嘯推波助瀾的黑手。」伍關注區在文章指稱港台為傳媒重災區,是否呼應他被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調走?鍾指,相信區指稱當時港台被整頓的一連串事件,包括節目《頭條新聞》或其他人事變動。

伍問「律政司與法院則是法治的震央」何解。鍾認為是《國安法》生效後,最大震央、變化最能體現在律政司及法院上,意指香港發生多個災難中,法治災難是其一。

伍續問香港發生何事令教育界推向災難?鍾舉例指,通識教育「殺科」、有教師被舉報及DQ等。伍問鍾會否記得,2019年社會運動之際,有聲音批評教師在校內宣揚港獨等主義、參與非法集會,甚至帶同學生參與,鍾表示有印象。伍續問,那麼《立場》有沒有評論文章批評教師行為不要得?鍾表示不肯定,伍問道:「你想唔想返去搵?你可以唔想㗎。」鍾稱:「唔記得,只可以講。」

伍引述文章段落:「國安法下,我們正目睹一場災難,一場人權災難、法治災難、教育災難;每天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的嘴臉,是一場美感災難、邏輯災難。」問鍾教育災難是否意指教育局有災難?鍾認為是整個教育範疇出現災難,直指:「呢句表達更加廣泛,比起你講法更加強烈,應該有利於你對文章嘅判斷。」此時旁聽席有人竊笑。

伍指出,文章指控警察、律政司及法院引起各方面有關人權的災難。鍾不同意,澄清文章僅指《國安法》引起災難。伍又指,文章沒舉具體事件說災難從何而起,讀者看後不知從何討論,又以類似「大字報」的口號將律政司、教育局污名化,再三詆毀法庭法院,鍾一律不同意。

伍另問,重大的議題評論不應更加公道?鍾認為言人人殊,控方或覺得不公道,但亦會有人覺得公道,故更不應禁制評論,才能給人有反駁、澄清及解釋的機會。伍認為發布此文是將言論自由凌駕在維護司法制度信心之上,鍾則認為不應將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和言論自由對立,因「充分嘅言論自由先可以體現司法制度嘅信心」。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