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前總編輯 #鍾沛權自辯4天半後,辯方於本周一(16日)完成對鍾沛權的主問,控方開始盤問前,表示鍾沛權口中的時代背景與控方認知有別,以需時整理證據為由,申請押後至今天(19日)續審,並開始盤問鍾。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自言從前「無聽過《立場新聞》」,在盤問其間就《立場》十大最高瀏量博客文章提問,質疑評論文章的政治立場「一面倒」,鍾稱難以在每篇交代正反觀點,反問「有邊個媒體可以做到呢樣嘢?」並笑言「你繼續畀我哋(立場)存在囉,我哋可以繼續製作唔同觀點嘅內容」。審訊明(20日)繼續。【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甫開庭,伍淑娟即表示,控方仍在整理盤問所用的資料,預計明天完成,本來打算申請押後至農曆年後「一口氣」進行盤問,得知辯方反對申請,控方亦深知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需盡快處理,因此決定今天開始盤問。
主控伍淑娟:「我之前係無聽過《立場新聞》」 只知立場姐姐」
伍淑娟表示,在拘捕行動前,「我之前係無聽過《立場新聞》,除咗知道何桂藍係立場姐姐以外」,她關注《立場》的讀者量是否由2019年社會事件發生開始大增,鍾沛權同意。伍淑娟問,事實上2019年所有媒體都有得益?鍾沛權直指「得益呢個字用得有啲奇怪」,重申當年絕大部分媒體的讀者量都有增加。
伍淑娟接着問及《立場》特刊《立誌》,並指「似乎係你哋嘅戰績?」鍾沛權稱「唔會用呢個形容詞,係簡單嘅片段記錄」。伍淑娟邀請鍾翻看《立誌》內的一頁,有關《立場》最高瀏覽量的10篇博客文章:
1. 十分鐘,了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作者:高教公民)
2. 法醫科 Face Check「被自殺」(作者:李衍蒨)
3. 真正破壞一切的暴徒(作者:蔡芷筠)
4. 吳同學冇講大話,她受性侵的地點是葵涌警署(作者:朝雲)
5. 為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作者:王澄烽)
6. 「Once you go black, you never go back」的影片考察報告(作者:洪思行)
7. 【圖輯】藍絲攻略 – 拆解18種建制(作者:徐俊文)
8. 元朗事件追究起來,警察管理層可能也要坐監(作者:David Tang)
9. 短評:駭人的喇沙仔(作者:李鴻彥)
10. 你願意原諒謝安琪們嗎?(作者:陳皮妹)
伍淑娟談及《元朗事件追究起來,警察管理層可能也要坐監》一文,問鍾沛權指當中的潛台詞是否有人需要為元朗721襲擊事件負責?鍾稱作者提出一個角度。伍淑娟遂指「好明顯啦,通常『黃營』嗰啲人先鍾意睇」,鍾沛權稱「鍾意睇」與「同唔同意」屬兩回事,笑言在荔枝角還柙其間「好鍾意睇某啲專欄,我鍾意睇,我想瞭解佢點諗,同同唔同意作者觀點,可以唔係完全相等於」。
提到《為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一文,伍淑娟稱「你把聲咁好聽」,着鍾沛權讀出文章部分段落,隨後問鍾,有否同意文中哪一項觀點?鍾稱,基於政府其後撤回修例,當時沒有再思考議題;至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實施雙普選,他表示理解,但文中指稱的「撤銷對義士檢控」及「撤回暴動定性」牽涉司法程序,他認為兩者有討論餘地。
此時,法官郭偉健(郭)、伍淑娟(伍)與鍾沛權(鍾)就「五大訴求」展開對答:
郭:你話理解(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實施雙普選),即係支持咁解?唔係以你作為《立場》總編,係個人睇法。
鍾:我會支持,但作為《立場》總編,我哋無就「五大訴求」表過態
伍:一、二、三(撤回修例、撤銷對義士檢控、撤回暴動定性)太複雜講唔到?
鍾:可以去討論、辯論。
郭:主控都係想睇你個人立場。
鍾:第一點我都係支持嘅,撤回修例甚至係成場運動裡面,好早階段政府可以做呢樣嘢。
至於排行第一、最高瀏覽量的文章《十分鐘,了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伍淑娟問鍾沛權《人權法案》能否幫到香港?鍾表示「呢個問題太複雜」,通常只會視為新聞事件處理。伍續問,那文中指稱的「制裁香港官員」對港府有沒有利益?鍾稱,他每天處理文章數量太多,「我自己好難(對)每個議題,係處理文章前先建立自己觀點,實際上唔可能」。伍聞言稱「你好似未答」,鍾回答就此議題沒有意見。
談及文章瀏覽量高的原因,鍾沛權表示,可能是文章被轉載至不同平台。伍淑娟便指,換言之文章或接觸到非固定讀者,「可能睇咗呢篇就算,未必入返去(立場網站)睇其他,咁嘅情況下,文章本身要持平」,又言「入咗腦救唔番㗎喇喎」,質疑文章有明顯政治立場,而且「一面倒」。
鍾沛權表明難以在每篇文章交代正反意見,舉例指無綫新聞的評論欄目「一家之言」亦無平衡觀點。他又表示已經盡力,笑言「我只可以講,你繼續畀我哋存在囉,我哋可以繼續製作唔同觀點嘅內容,增加其他內容被分享出去嘅機會,如果你唔畀我繼續存在,咁我做唔到呢樣嘢」。
伍淑娟續表示,不能排除讀者只看一篇文章,鍾沛權回應指「排除唔到呀,不如你話比我聽有邊個媒體可以做到呢樣嘢?」鍾重申,控方不應低估讀者、公民接收資訊的能力。
伍淑娟續問及鍾沛權,有否發現一般人會選擇觀看與自己立場相同的媒體?鍾沛權同意。伍便指,會看對家的人,一是刺探軍情,二是「踩場」?鍾表示無法判斷。伍舉例指「例如你係建制派,forward出去係官報,非建制會睇《蘋果》」,又言「《蘋果》未審嘅,我唔係話《蘋果》有不妥當地方」。鍾沛權回應,「有時唔純粹因為媒體畀人嘅政治傾向,媒體內容的廣度、深度、同議題內容多元化,好多元素加加埋埋」。
鍾沛權:「我媽日講夜講某啲嘢⋯⋯都唔一定潛移默化到我」
伍淑娟又問,一般而言,傳媒發放的訊息較易做到潛移默化?鍾沛權稱「唔敢講到媒體影響力咁大」,或許是受眾本有認知,而選擇自己想看的媒體。
伍淑娟舉出一個學生時期所聽過的例子,從前有兩個賣沙甸魚的競爭對手,某天,其中一生產商發表一個廣告,表示自家沙甸魚不含「其中一個致癌物質」,廣告面世後銷量大增。
伍:佢無某一種致癌物質,市場上implication,所以另一間有囉!
鍾:呢個係一個,提供廣告取巧手法,你個point係?
伍:有啲嘢日講夜講,自然會潛移默化一個人?
鍾:其實我唔係心理學專家,「日講夜講」太籠統。
伍:你從一個正常生活思維(去諗)。
鍾:唔一定囉,譬如我媽日講夜講某啲嘢……都唔一定潛移默化到我。
伍淑娟續舉例指,《立場》網站不停讚美示威者,沒有對示威者作出批評,「其實已經批評緊另一邊」。鍾沛權表示,傳媒一定會報道公權力的聲音,但更加希望呈現「一般人嘅故事」,並經常思考有何結構性原因、深層次矛盾導致出現這場反修例運動。
伍淑娟問道,反對「反修例」的聲音算是少數?鍾沛權稱「多數聲音唔一定正確」,若然要量化,就要用客觀的數據,再次舉出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率的例子,當時有六成選民投票予支持反修例運動的候選人,強調當時紅隧、吐露港公路封閉,「數以百萬計人返唔到工,咁嘅背景下仲有六成,數據反映係多數」。鍾強調如此大比例的民情,作為媒體不能視而不見。
鍾沛權重申,他一再強調,反修例運動令他多次出乎意料之外,「希望大家去理解,所謂深層次矛盾係一回咩事,唔係透過拘捕、甚至壓抑異見,包括可能針對某啲被視為煽動嘅機構,令佢地結束,就可以解決到問題,傳媒當時有咁嘅責任、有咁嘅角色」。
審訊明(20日)續,控方繼續盤問鍾沛權。【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