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提定罪上訴 高院上訴庭下周二聆訊

分享文章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受審後被裁定罪成,鍾沛權於2024年9月被判監21個月,林紹桐則因其健康狀況,獲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

林紹桐不服定罪提上訴,上訴庭將於下周二(22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其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料需時兩天。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法官譚耀豪審理。【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上訴人林紹桐;案件原審時,辯方求情透露林患罕見的免疫系統疾病「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

林原仍餘下逾廿天刑期 官判可即時獲釋

在涉案17篇檢控文章中,原審法官郭偉健裁定當中11篇具煽動意圖,其中10篇由同案另一被告鍾沛權在任《立場》總編輯時處理,最後一篇、即專訪〈【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則由林署任總編輯時發布。

郭官考慮林參與串謀約2個月,僅牽涉1篇煽動文章,以1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因應等候裁決的壓力、其健康狀況減刑3個月。林已被還柙10個月零9天,原意味需返回監獄服畢餘下的21天刑期,然而,醫療報告顯示他需不斷接受監察、易受感染,再次入獄或對其生命構成危害,加上林可隨時得到主診醫生治療亦為重要,故判處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
上訴人: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案件編號:CACC225/2024(DCCC265/2022)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