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19日)踏入第8天審訊,續處理辯方提出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控方早前欲呈上587篇文章的分類列表,並讀出新披露的其中6篇文章,作者包括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立場》時任採訪主任林彥邦及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內容與《港區國安法》及47人民主派初選案相關。控方直指,鍾沛權及林紹桐作為《立場》總編輯,理應知悉《立場》的立場,反問「係咪更大機會會知道文章既內容呢?」【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調查警按主觀思想標記文章是否煽動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馬維騉及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伍淑娟今庭上表示,控方欲呈上一份有關新披露文章的列表,涉及的文章被分為4個類別,包括與《港區國安法》相關、與「35+」民主派初選案相關、《立場》時任採訪主任林彥邦所撰寫的文章,以及《立場》英國分部的文章,當中偵緝警員劉家倫(音譯)標記了100多篇可能干犯煽動罪的文章,並將文章歸納成不同列表,伍並形容劉是「案件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調查警員」,又指雖然標記文章屬他的「主觀思想」,但最終是否屬煽動文章是交由法庭裁決。
控方續指,本案應聚焦在各被告是否知悉文章帶有煽動性,若《立場》屬政治平台,鍾沛權及林紹桐作為總編,「自然知道《立場》既立場,咁係咪更大機會會知道文章既內容呢?而唔係太多文章喇,一時走漏眼,睇漏左一兩篇呢?」,當中林紹桐更與林彥邦隸屬同一組別,二人均為組別主管,再反問「佢(林紹桐)對林彥邦發表既文章係咪會知情呢?」
辯方指各大媒體均有報道質疑證案價值
控方補充,涉案587篇文章均顯示了瀏覽次數,質疑「無煽動既文章得幾十人睇,具煽動既就有幾萬人,證明平台受眾係邊類人」。而辯方基於控方「沒有或遲披露」文件,以及選擇性地將文件交予案件主管,因而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認為涉及這587篇文章究竟是什麼內容,控方沒有或延遲披露什麼都能輔助法庭,故希望可將列表呈堂,並傳召劉家倫出庭作供,惟他因確診新冠肺炎,料最快要於本周五下午才可出庭作供。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反對申請,指出《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的前後,各大媒體包括不同陣營,都有報道《港區國安法》及民主派「35+」初選,直言「我睇唔到一張報紙無談論《國安法》,亦無電視台對《國安法》絕口不提」,他不爭議《立場》文章下架通知,亦不爭議文章列表,但質疑單憑提到上述議題有何證案價值。而文章閱覽次數,亦與永久終止聆訊申請無關,《國安法》等議題是當時社會「每日都談及嘅事情」,相關文章較多人閱覽亦是自然不過。
辯方反駁警員非專家證人
此外,馬維騉亦反駁,指控方稱劉家倫標記文章是否具煽動性,是其「一己睇法」,明顯地他不是專家身分,認為法庭不應接納其證供。法官郭偉健表示,法庭重點考慮的,是控方沒作披露是否對辯方不公,故此587篇文章與申請有關,不過文章是否具煽動性,仍取決於法庭的裁決,控方毋須傳召劉出庭,但可採納劉的意見,在陳辭階段向法庭指出哪些屬於煽動文章。
最終法庭批准控方將587篇文章的紙本呈堂,控方並指如果早已掌握當中6篇,在處理案情時或會改變鋪排。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隨後在庭上逐字讀出以下6篇文章,而文章作者之一、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今亦有到庭旁聽。
至於6篇控方新指涉嫌煽動的文章如下:
刊出日期|文章|作者|
1)2020年7月1日|速讀《港區國安法》|林彥邦|
2)2021年1月6日|在反抗就是罪名的香港 我們該如何回應大搜捕?|羅冠聰|
3)2021年1月7日|歹毒清算 惡貫滿盈|區家麟|
4)2021年3月2日|這是一場不義的審訊|林彥邦|
5)2021年3月2日|【特寫】英國多個城市集會聲援47人 參加者多申 BN(O):我們不會忘記|《立場》英國分部|
6)2021年3月4日|「任何人不能凌駕法律」,除了我|區家麟|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馬維騉及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