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踏入第36天審訊。控方昨(23日)增加5篇文章以盤問前總編輯鍾沛權,惟其中4篇文章,並不在國安處警員早前在調查時所擷取的587篇文章內。控方昨表明,欲借文章推斷《立場》的立場及鍾沛權的煽動意圖,並展開針對由區家麟撰寫的文章〈法律是一種儀式〉及《立場》社論〈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而作出盤問,期間控方問及區家麟文章或會導致的後果。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就對控方盤問時「不停攞新文章出嚟」強烈反對,指控方理應在舉證階段提出,惟現時有關卻「每日、每個鐘頭都出現緊」。控方就回應,指警方雖曾存取587篇文章,惟辯稱:「問題就係佢冇交俾我哋吖嘛」,又強調「就算我唔攞文章出嚟,我都可以問」。
此外,控方又以「logistic問題」為由,在沒提供呈堂文章予鍾沛權參考下作盤問,鍾表示對文章沒有印象,法官亦沒主動介入,辯方見狀再提出反對並問:「係咪最低限度都睇咗文章先?」法官隨後指文章只是協助鍾回憶,如有需要可休庭,先讓鍾閱讀文章才繼續盤問,「需要嘅,我哋依家停,兩點再返嚟開庭囉」。【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控方昨於散庭前表示,欲就早於羅冠聰文章發布的另外5篇《立場》文章作盤問,以推論鍾沛權發布文章的意圖,而其中4篇屬新呈遞文章,並不屬於由警方國安處人員在調查《立場》時,曾從網站所擷取的587篇文章內。
今天甫開庭,主控伍淑娟即表示,《立場》在《國安法》生效時,已刊出一連串文章,控方相信立場不會隨時間而「忽然變更」,故會從這些文章推斷出《立場》的立場,以及推論鍾沛權的煽動意圖,亦明知文章可達致煽動效果。鍾聽完後簡單地表示「明白」。
辯方強烈反對控方再呈遞新文章 應在舉證階段已提供
伍之後開始就《立場》博客區家麟所撰寫的〈法律是一種儀式〉文章展開盤問,問及文章寫法會導致甚麼後果,又言會令讀者覺得《國安法》是中央加諸予香港,「條文完全唔啱」?
此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即表明強烈反對:「控方頭先、噚日一系列問題,引證點解覺得非常唔公道,控方做完一大輪調查之後……不停攞新文章出嚟,(問鍾)『其實呢篇文章都係煽動⋯⋯我向你指證呢啲文章係煽動、唔啱、會引起憎恨』,如果你攞文章出嚟證明辯方意圖,好明顯佢檢控嘅時候,提供證據已經(要)提供……即使法官閣下你非常專業,相信係公平審理,但控方做法非常唔正確,即係英文所講嘅material irregularity(具關鍵性的欠妥之處)。我係唔想每一次有呢啲問題出現,都係企起身講,我盡量克制自己,唔好每一次都講,呢啲情況每日、每個鐘頭都出現緊,我係記錄在案嘅,唔該晒法官。」
伍回應指,《立場》於《國安法》生效當天,刊出大量有強烈立場的文章,鍾能預知文章會造成的後果,加上「調查階段(文章)已經落晒架,剩係攞到幾篇文章」。惟鍾即澄清,根據庭上證供,警方接獲情報指《立場》會將文章下架,並約於2021年6月22至23日起開始調查,大規模下載文章,故當時文章並未下架,「我理解係文章落架前,警方已經開始去調查我哋啲文章。」
伍同意,但指:「佢哋cap(擷取)咗587篇,問題就係佢冇交俾我哋吖嘛,變咗我哋開案去到stay proceeding(永久終止聆訊)淨係得17篇……」
官裁定控方問題與案相關文章可使用 給時間鍾沛權回憶
余同意鍾所指,重申控方若然有意使用該些文章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需在提供證據的階段提出,而非盤問階段才提出,否則對法官亦不公平。余形容,控方猶如魔術師:「日日好似魔術師,喺頂帽攞兔仔出嚟,唔知係咪因為兔年啦……唔知第幾次攞新文件,成個程序對辯方非常非常不公。」伍就強調,「就算我唔攞文章出嚟,我都可以問」。
法官郭偉健聽畢陳詞後,裁定控方的問題與案相關,「呢啲文章可以使用、控方都可以問」;郭官指,案件的關鍵在於被告本身的立場、整體犯罪意圖,控方並非舉出搜集以外的證據,而是《立場》本身的文章,該些文章亦經過鍾的審批。若鍾需要時間回憶,法庭可給予時間,甚至想尋求律師意見才作答亦可,「請繼續(盤問)」。
未提供呈堂文章供鍾參考下盤問 辯方再表不滿 法官休庭
就《立場》社論文章〈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一文,控方昨(23日)質疑文章雖於2020年7月1日於《立場》網站發布,但在特刊《立誌》中的發表日子,卻為2020年6月12日,鍾沛權澄清,文章在《立誌》的發布日子並不正確,首次發布必定是7月1日,相信是製作刊物時出錯。
控方今盤問時再提出此日期問題,推斷與「6.12一周年」的事件有關,並呈上兩篇新的新聞報道作參考,惟控方指,因文件印刷上有問題,未能提供副本予鍾,但就選擇繼續進行盤問,問及鍾《立場》於2021年6月12日發表兩篇有關「6.12一周年」的文章,其中一篇提及旺角銅鑼灣等各區有人唱《榮光》及叫口號,鍾表示不記得有上述文章,惟記得有該活動。
伍然後續問,指另一篇文章則是有關「6.12一周年」台北和台南撐香港的報道,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此時再次發言打斷,指既然鍾已表示不記得有相關報道,控方應提供文章給鍾參考再作盤問,「係咪最低限度都睇咗文章先?」
控方欲作回應時,法官郭偉健介入,謂:「主控話logistic有啲問題,問題唔在於文章,係在於記唔記得件事,文章係畀佢記返當時發生咩事」,續指:「呢份台北台南(報道)其實未問到㗎,不過你想畀佢睇咗先都得,需要嘅,我哋依家停,兩點再返嚟開庭囉。」
伍之後指,她心目中預計需要多4天盤問,卻又稱:「問題係,鍾先生一路講,講啲新嘢又需要rebut(反駁),控制時間方面出咗問題……呢啲點上面拉長咗時間」,認為為穩妥起見,希望預留整個3月份進行審訊,又指若然時間不足,有需要可在周六開庭。案件下午續審。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