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6天審訊|控方以4篇新增文章盤問 指當中3篇帶出《國安法》負面信息 數度質疑《立場》文章引起讀者憎恨中央及港府 並稱社論標題「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是因2020年6月仍有抗爭 鍾沛權:簡直係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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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6天審訊|《立場》網頁設「香港獨立書店」欄目 伍淑娟稱誤看「香港獨立」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引用3篇《立場》文章盤問鍾沛權,以引證其煽動意圖,其中包括區家麟的〈法律是一種儀式〉、〈七月一日,送你法律AK47〉以及曾時行的〈我的「國安罪行」結案陳詞〉。控方指,文章帶出各種《國安法》的負面信息,包括區家麟將《國安法》比喻為以AK47,令人讀出中央將《國安法》加諸在香港、《國安法》就是惡法等;曾時行則帶出「香港人違反(《國安法》)先係撥亂反正」等信息,數度質疑《立場》的文章引起讀者憎恨中央及港府,鍾沛權均不同意。

此外,就《立場》社論〈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控方問鍾,該文作者是否認為2020年6月仍有「抗爭情況」,才於標題寫上「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鍾沛權否認,直指:「簡直係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我諗都未諗過可以咁樣推斷。」【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伍引用立場博客區家麟撰寫的〈法律是一種儀式〉文章一段「根本從始至終,國安法與法律無關,反正條文任由詮釋,寫法律文字是你、表決是你、執法是你、檢控是你、委派法官是你、決定隨時送中是你、判決不滿意要釋法也是你⋯⋯」。伍指,文中所指的「你」自然地意指中央,皆因「香港冇幫手寫㗎嘛、香港冇得表決」。鍾則認為是政府權力的統稱,若然將「你」換成另一個字,他會換作當權者。

鍾相信:「一般關心政治嘅讀者、關心香港新聞嘅香港人都會熟知,(區)寫法顯然想表達⋯⋯講《國安法》由起草到執行,其實就係當權者用一套法律針對緊異見、反對力量⋯⋯好自然理解係當權者。」

控方稱委派指定法官程序沒問題 鍾沛權:「仲好多爭議」

由於文中提及「委派法官是你」,伍遂指出,社會有共識特首是根據《國安法》第44條委派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但並非指定法官審案,而是指定一班法官做,「委派個情況冇問題㗎」。

伍淑娟()鍾沛權(

:係咪(條文)寫完,就係委派指定法官冇問題呢?今時今日仲好多爭議。

:條文係冇問題,但質疑點樣使用,可唔可以公正使用係另一回事?

:唔同意。

:都唔止呢樣㖭?

:大家唔係純粹憂慮指定法官可唔可以公正審訊,(而係)司法獨立唔應該由行政機關去決定一張法官名單,某類案件只可由某啲法官審理。行政機關揀出法官嘅標準,其實無交代⋯⋯透過每次有新案件先知⋯⋯完整指定法官名單到而家都冇公開過⋯⋯大家憂慮會影響司法獨立⋯⋯唔係好似檢控官你所講冇問題、冇爭議。

:我唔係話冇問題、冇爭議,而係法律咁寫法,爭議係另一回事。

:作者針對緊當權者喺成個《國安法》訂立到運用,佢認為嘅其中一個問題⋯⋯呢條法例好多時處理異見者、反對者針對政府嘅行為,行政機關係被保護嘅一方,但由呢一方決定審理案件嘅法官名單,(令人擔心)司法、行政機關互相制衡嘅功能會唔會受損害呢?

伍繼而指出﹐文章的整體解讀是針對中央在《國安法》上的角色或政治判斷,而文章會令人對中央有不滿仇恨,「因為中央將惡法加諸喺人身上,令人對法律不信任」。鍾僅稱,理解作者意圖指出此政治決定的影響有多重大,及背後問題的錯誤所在。

鍾一度提及,他昨晚參閱伍淑娟提供的盤問文章清單,其中列出了2020年7月1日《立場》在網站發布的60篇文章,他謂:「我感覺有少少自豪㖭,原來當日我哋十幾廿個鐘係發表咗咁多篇文章,記錄《國安法》生效之後唔同人嘅意見,好多作者好短時間內畀出佢哋嘅睇法,好多都係好好嘅學者、新聞工作者、評論人、知識分子⋯⋯」

此時遭伍打斷,但鍾再指:「呢篇文章反映緊,你應該讀到一個關心香港嘅知識份子嗰種悲痛,一個重大歷史事件上⋯⋯預期影響緊香港未來嘅各種面貌、制度,提出咗指控、質疑,我會讀到呢種意圖。」伍反駁指,「指控還指控,質疑還質疑,講緊文章本身寫法係會有咩後果⋯⋯(令人覺得)因為係中央加諸俾你,條文完全唔啱嘅」。

立場網頁設「香港獨立書店」欄 伍稱誤看「香港獨立」

伍在盤問期間提及,控方早前整理的清單所見,《立場》網頁於2020年7月1日發布的文章有一欄名為「香港獨立書店」,問鍾「香港獨立書店」何解。鍾解釋,獨立書店是指一些非大型連鎖經營的書店。伍與身旁的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耳語後,聞言稱:「我 read in too much(過分解讀),見到香港獨立。」鍾笑言,此欄目羅列全港幾十間小型書店地址,並會每星期更新由書店提供的推薦書目。

伍繼續引用區家麟另一文章〈七月一日,送你法律AK47〉一句「是日,七一慶典,升起血色旗幟,攬炒大業自我實現」,問「攬炒」是否意指「中央攬炒香港,香港攬炒中央」?鍾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屬中港關係的重要安排,但有輿論認為上述承諾在《國安法》實施後被嚴重破壞,而被人覺得香港無法落實一國兩制,中港兩地都會受損,近乎兩敗俱傷,部分人眼中會視為「攬炒」。

伍遂指,從上文下理可見,作者意思為「中央用《國安法》摧毀香港」,反問「你覺得睇唔到?」。鍾表示,文章是認為《國安法》或當權者摧毀了一國兩制。

文中指國安法如AK47 控方解讀「所有人都會被殺」

文中另一段:「一如法律AK47,原始、頑強、款式舊、大殺傷力、隨時亂槍掃射,人人都中⋯⋯」

伍指,文章帶出清晰的信息:《國安法》立法過程非常強暴,「條文完全唔啱,好似AK47將所有人都殺⋯⋯所有人都會被佢殺咗嘅」。鍾表示,作者只是運用比喻,意指運用法例會傷及無辜,並非「所有人都會(被)殺死」。

但伍指,文中指稱「隨時亂槍掃射,人人都中」,已清楚表達《國安法》就是惡法。鍾表示,當時不同界別覺得《國安法》生效是翻天覆地的變化,文章意思是所有人都需要留意法例,皆因人人有機會墮入威脅。

伍接着引用作者曾時行的文章〈我的「國安罪行」結案陳詞〉,指文章一句「這部《安全法》,是一部帶著深刻仇恨的法律⋯⋯」上文不接下理。鍾指這句有討論的空間,惟質疑控方「你好經常(質疑)上文下理無鋪排喎,無提出喎⋯⋯就係唔合理、穿鑿附會,但唔係一回咁嘅事」,他續指,作者可能在其他文章已作鋪排,相信其讀者群有一定認知,即使沒有鋪排,言論自由下亦容許作者表達意見。

文中末段:「《安全法》的荒謬,正基於它源自一群被鬥爭思維洗腦、只當法律為工具而非契約的管治者之手。港人不惜違法反抗⋯⋯並期望撥亂反正,重新建立真正民有、民享、民治的管治倫理。」

伍指,文章說法是「香港人違反先係撥亂反正」,可見反對《國安法》的信息非常清晰。鍾指,此屬作者假設被檢控而作出的結案陳詞,他提出對《國安法》的質疑及擔憂是可以理解。伍進一步指,文章會令讀者仇恨中央、香港政府及《國安法》,鍾不同意。

立場社論提7.1為一國兩制蓋棺 控方指文章資料不正確

此外,伍就《立場》社論文章〈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一文作提問,指內文提及「第23年已大變,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為一國兩制蓋棺」,事實上《國安法》於6月30日晚上11時通過,因此文章資料並不正確。鍾指,七一對香港回歸有象徵意義才選擇這種寫法。伍質疑,「因為你哋寫呢篇文章時估(《國安法》)7月1日實行,就揀7月1日囉」,鍾不同意。

伍又指,事實上2020年6月社會上已是一片沉寂,但因有人紀念6.12事件一周年,遂出現新活動,文章作者是否認為「仲有抗爭情況」,所以在標題寫上「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

鍾聞言稱:「完全唔同意啦,簡直係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我只可以咁形容,我諗都未諗過可以咁樣推斷。」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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