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就《立場》梁晃維專訪文章盤問,多次質疑梁的言論的事實基礎,包括將DQ立法會參選人歸咎為政府容不下反對聲音,鍾沛權回應是被訪者觀察後的判斷。伍又逾十度指鍾沛權因為同意人們擔憂叫「光時」口號會被捕,才會理解該擔憂並容許在專訪發布相關內容,鍾多番表示不同意。
就梁晃維在專訪中形容本土派受政治壓迫,伍淑娟指「佢哋被捕係參加暴動,唔係爭取民主」,又指梁將暴動人士包裝成受壓迫者。她另指專訪描述梁晃維心路歷程的鋪排,提供了平台「sell(推銷)」其政治觀點。【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主控伍淑娟就梁晃維專訪指「其實35+目標就是要令中共痴線,令香港人對選舉無晒幻想」,質疑為何實現「35+」會令中共痴線?鍾沛權解釋指,梁認為「35+計劃」若得到通過,將會觸發瘋狂DQ(取消資格),因「話事」的中央政府不會容許非建制派主導立法會。這正正是梁想做到的結果,從中國政府拒絕讓非建制派參選人入閘,顯示出制度問題。
伍淑娟又指,梁晃維舉出梁繼昌和楊岳橋的例子,事實上都各有原因而被DQ,如楊是因提出外國制裁而被取消資格,而梁晃維將DQ歸咎為政府容不下反對聲音,並非正確的事實基礎,「至少係一個唔公平嘅意見囉」。鍾不同意,指相信以當時的民情,不少公眾會同意DQ是因政府容不下異見,但無論如何,這是梁晃維就當時政治形勢的判斷。
控方:警方沒指引單憑叫口號即拘捕 質疑梁晃維擔憂無根據
就文中「《國安法》無孔不入,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一句,鍾沛權估計四個字是指「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伍淑娟引述《文匯報》相關報道指,有人在遊行集會中高舉「光時」標語,即使警方視乎現場情況未有行動,不代表該些人可逍遙法外,但她強調警方沒指引單憑叫「光時」口號就會作出即時拘捕。鍾解釋,那是當時不少人的擔憂和理解,而梁用「好像」一詞亦是表達憂慮,鍾認為有此擔憂亦是合理。
伍淑娟問梁擔憂的基礎是甚麼?鍾認為因傳媒報道稱有人展示「光時」旗是「涉違國安法」,伍即謂:「涉違啫,講啫⋯⋯」鍾續指,人們有想像叫光時口號會被捕亦非「天方夜譚、抺黑、詆毀」,他們的擔憂非無根據的指控。
伍質疑由展示「光時」旗涉違法,如何引伸至叫喊「光復香港」口號會被捕的擔憂?鍾舉例指,政府正式宣佈初選違法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提出初選可能違法的說法,甚至比警方就叫喊「光時」口號是否違法的解釋更含糊。
伍淑娟至少十次問鍾是否認同「嗌光時就會被拉」這個擔憂,法官郭偉健沒有打斷發問。伍詢問:「因為你心中有嗰四個字,先理解到有呢個擔憂?⋯⋯你同意有呢個擔憂,先會理解有呢個擔憂?」鍾回答謂:「個人自己冇擔憂,因為我唔會公開表達呢類政治主張。但我理解到,亦觀察到不少港人有呢個擔憂。」伍反駁指:「你個人冇咁嘅擔憂,佢(梁)嘅觀察咪冇乜事實基礎囉。」她再問:「你發表擔憂呢個評論,係因為你有同樣看法、擔憂?」鍾則指容許發布不需他個人同意擔憂與否。
以下為對話節錄:
伍淑娟(伍) 鍾沛權 (鍾)
伍:同你諗法嘅人先會諗到嗰4字?
鍾:正常讀者就當時事件、社會氣氛都會諗到,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係猜測
伍:你感受到佢(梁)嘅憂慮,同意佢嘅憂慮?
鍾:唔係我認唔認同⋯⋯
伍:因為你心中有嗰四個字,先理解到有呢個擔憂?⋯⋯你同意有呢個擔憂先會理解呢個擔憂?⋯⋯即係你知有咁擔憂,唔等於你同意係你嘅擔憂?
鍾:係。我理解被訪者點解咁講,唔代表我同意或認同佢嘅指控、主張、擔憂
伍:咁你當時有冇咁嘅擔憂?你自己呀?
鍾:冇為個人擔憂,因為冇喺社交媒體發表主張,但我會為機構擔憂⋯⋯
伍:你個人有冇擔憂呀?你未答我問題。
鍾:我答咗,個人自己冇擔憂,因為我自己不會公開表達呢類政治主張。我理解到表示呢個擔憂,都觀察到不少港人有呢個擔憂。
控方質疑梁晃維專訪指「唔好激嬲共產黨」是跟共黨對立
伍淑娟又引述梁晃維專訪其中一段「⋯⋯例如抗爭手段,10.1升旗禮,究竟衝定唔好衝?當初我都是覺得『唔好激嬲共產黨』,但幾十日之後,政府完全唔理示威喎。當時就算講到升級,去圍堵政府,都是和平,但政府又係唔理」,質疑「又關共產黨事?係點走出嚟呢?」
鍾解釋,當時非建制派人士就10.1升旗禮上應否示威產生爭議,分成較溫和及較勇武的兩個派別,而「唔好激嬲共產黨」則是在這歷史背景下衍生的一句話。伍續問:「(『唔好激嬲共產黨』)即係同共產黨對立嘅情況?」鍾認為梁在這段話中只是引用此話,重提他個人政治路線的思想根源。
梁晃維又於專訪中指,「到本土派之後被 DQ、領袖坐監、民族黨成個被禁,我想,咁好的政治理念,點解要受到咁樣的政治壓迫?」伍指出,梁將參加暴動的人包裝成受政治壓迫的人,「明明參加暴動點解係被壓迫」。鍾解釋指,梁的用字是對當晚參與年初一示威的抗爭者表示同情,本土派路線亦會視梁天琦被DQ、社團組織被禁制、有人因參與社會事件被捕坐監,均為政治壓迫。
伍淑娟指,專訪不但只平鋪直述,亦包含梁晃維的心路歷程,有鋪排其背景,彷如提供平台予梁推銷其政治觀點。鍾回應指,專訪僅如實紀錄梁的說法,而政治人物一般都會用其立場去演繹或陳述事件。
案件明天續審。【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