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就《立場》鄒家成專訪文章盤問,指文章講述「反共思想、圍堵中國、反一國兩制」政治主張,是「不合理不正確無根據」,沒有指出政府的錯誤或糾正,故不符合「非煽動情況」。鍾沛權指出,單純紀錄民情亦可警惕當權者,不應「以危險思想為藉口禁止言論自由」。【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鍾沛權作供其間,在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主問下提到,專訪文章符合控罪中不視為煽動的情況,即旨在指出政府政策或法例的錯誤或缺點,而目的在於矯正該錯誤或缺點。
控方看不到文中有指出政府錯誤 鍾沛權:即使謾罵都是民情
伍淑娟於盤問時就此提出質疑,指文章闡述鄒的理念﹐並無指出政府任何問題:「文章中心思想係對抗中共、宣傳香港民族,保衛香港民族。我睇唔到佢指出政府咩錯!」她亦指看不到政府可如何從中反思。鍾解釋,從廣闊寬鬆理解,紀錄對政府不滿的情緒,當中即使缺乏具體對法例、政策的批評,亦能表達對當權者及政府的警惕,故文章不必有具體批評或糾正的建議。
鍾續指出,即使是一班人純粹謾罵政府,都是民情、民意的記錄,而有些非文字的內容,如一格諷刺漫畫,亦很難符合「非煽動意圖的情況」,如要訂立紅線,很多針對政府的言論都會墮入煽動指控。他提到,傳媒在履行第四權監察權力的角色時,做法是盡量包容和容納異見。不論報道或採訪,凡對政府作出的批評,即使是激烈的,甚或謾罵,如果該言論並非孤立意見,而是反映一定數量人士的聲音,都值得政府重視。
社會應容納異見聲音 不可因一條紅線便叫煽動憎恨
鍾表示,異見人士提出的不滿和見解並非完全正確無爭議,但社會應有容納這些言論自由的空間,「唔可以因一條紅線就叫煽動憎恨、就唔發出聲音」;相反,儘管是激烈的批評聲音,政府有責任去包容理解,並作出反省和檢討,或至少找出異見聲音的根源。
伍認為,選舉論壇已看到鄒的政治主張,毋須在訪問重覆講述,並指有關主張「可能唔合理、又激烈,但又報多次」。
鍾指出,留意到鄒用「香港民族」一詞含意較隨意,強調港人身份的打壓是來自中國大陸,故其主張未到「不合理、不正確、無根據」,但他說不會審查鄒的政治主張是否正確合理,只要他代表一定民情就會報道。鍾直言,即使他不盡認同建制派的倡議,或官方動輒批評有人反中亂港,鍾亦會理解相關內容,並如實紀錄。
聽畢鍾的說法,伍淑娟表示:
伍淑娟(伍) 鍾沛權(鍾)
伍:睇到閣下對社會政治文化有個深厚背景,但無可否認,文章會俾各式各樣嘅人睇,唔係每一個好似閣下咁對社會有咁深理解⋯⋯文章睇到反共、香港民族意念係不爭嘅事實
鍾:我唔識判斷⋯⋯唔好以危險思想為藉口,去禁止言論自由,應用言論自由去破除危險思想⋯⋯(如果主張)真係危險、唔合理、唔正確,透過言論自由環境口誅筆伐,政府可以解釋,持不同原則作者、傳媒、意見領䄂都可以參與討論,說服香港人唔好接受有關主張,呢個就係我理解言論自由可貴、重要嘅地方。如果有啲政府主張,政府視為危險,刻意禁制,反而令到政治主張,用檢控官喺開案陳詞嘅用字,反而為呢啲政治主張戴上光環。正正因政府禁制,反而令政治主張經過更加隱閉嘅渠道傳播,不能喺公共領域俾其他人知悉或作出批評、討論,可能咁樣仲危險。
伍:我睇完呢篇文章,最出、最吸『晴』(吸睛)係反共、圍堵中國、反一國兩制呢啲思想,我最記得呢幾個,所以我成日講呢幾個囉
鍾:呢個係你記得啦
保障國安言論自由受限 鍾沛權:傳媒不應因報道受刑事檢控
伍問:「你知言論自由在國安法(實施)前,保障國家安全下,言論自由係有限制?」鍾回答指,有關限制沒寫在具體法例中,且國安法實施後仍提及會保障言論自由,他說相信「傳媒唔應該因報道記錄發布內容而受刑事檢控」。
鍾繼而指出,不同意鄒反共、反一國兩制的主張是違法,「反對中國尋求另一制度,止於呢種描述姿態,好難理解呢種態度就叫非法」。至於鄒稱要聯合外國圍堵中共,鍾指不懂判斷是否違法。
鍾補充,即使被訪者倡議內容牽涉違法手段,如戴耀廷於2014年提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作為媒體都要報道,當年戴的主張亦廣泛地被傳媒全文刊出,因事件有重大公共性。
伍淑娟最後向鍾指出:「呢啲資訊公眾冇需要知道囉,咁激烈嘅主張。」鍾不同意,認為政府都有必要知道。伍追問資訊的公共性是甚麼,鍾指,雖然鄒被取消參選資格機會高,但亦有機會出選立法會,他的主張及理念應及早被公眾認識和討論。伍另指出,文章實屬有煽動性,而非指出及矯正政府、法例或司法的錯誤或缺點;鍾不同意。【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