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1天審訊|控方質疑何桂藍專訪寫法「將事實同意見撈埋一齊講」 鍾沛權重申記錄政治人物思想變化根源不代表認同

分享文章

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1天審訊|控方質疑何桂藍專訪寫法「將事實同意見撈埋一齊講」 鍾沛權重申記錄政治人物思想變化根源不代表認同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前總編輯鍾沛權第10天接受控方的盤問。控方續以17篇被指煽動的文章之一、前《立場》記者何桂藍的專訪,逐句向鍾沛權提問,包括引述文章其最後段落:「……那些覺得攬炒是消極的人,只是未意識到香港已經差到甚麼地步……如果那安靜是建基於六百幾人被告暴動,那不是平靜吧」,直指該段落予人感覺「唔理佢做過乜嘢比人拉、要坐監,總之600幾人被控暴動係唔啱嘅」。

鍾沛權就回應,解釋人物專訪就是希望受訪者可如實交代自己想法,惟遭控方質疑,指他應可預計有讀者閱畢後,會接受「600幾人被控暴動係香港差到一個地步嘅證據」為事實。不過,鍾直言沒有如此預計,只希望呈現政治人物的真相想法,讓香港人可獲得充分資訊,以決定「究竟政治人物主張、提倡相對應行為值唔值得支持」。【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控方早前接連多日以時代背景進行盤問,前日(14日)開始終觸及被用作檢控基礎的17篇具煽動意圖文章,包括〈【立會選戰】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作者:楊天帥)〉一文盤問鍾沛權,而就當中有關「前提是你沒有被送中、被消失、被滅聲。我想說的是2020年選立法會,恐怕不是很能夠獲利的行為」的段落,鍾沛權前天回應時指,銅鑼灣書店事件、四季酒店商人事件反映港人擔心被送中、被消失是真實的憂慮;另有人刪除社交媒體帳戶,亦是例子顯示有人擔心被滅聲。

控方質疑鍾沛權口中的「民情」 鍾嘗試解釋屢被打斷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今表示,鍾口中的民情「唔係全部香港人都咁諗呀嘛」,鍾聞言就稱「無一樣嘢係全部香港人都咁諗,又係閱讀理解啦……」,但即遭伍打斷發言,兩人繼而再在盤問中爭論:

伍淑娟()、鍾沛權(

:另一部分民情覺得關送中咩事啫,帳戶刪除可能係發表不當言論……呢個係事實嚟啫?

:對一個議題固然唔同人有唔同睇法

:你同意當時民情有兩面,你講咗其中一面畀我聽

:你俾我答你好嗎?

:你答我問題先

:我就係答緊你問題……點解會咁鋪排呢,可以睇前文後理,咁嘅背景下(何桂藍)都要決定做角色轉變

訪問首考慮公眾需否知道何桂藍想法 非逐句判斷是否公道

伍再追問「你同意有事實基礎,先畀佢咁寫?」鍾回應指,對楊天帥寫出政治人物面對的風險,「呢個鋪排我同意佢寫法」。伍就向鍾沛權帶疑問稱,他不單同意,更與楊天帥持相同立場;鍾只重申「我答咗你喇」。

伍之後不斷追問:「啫係你話佢有事實基礎?」鍾沛權再回應,他同意楊天帥交代何桂藍由記者變為政治人物的鋪排。伍就再指「你對呢啲事件有立場,認同可以講啲咩資料?」此時鍾就說:「我都可以同意」。

伍淑娟之後接續引述該篇文章,指何桂藍提及「在元朗做直播,警察拘捕抗爭者時,一如以往將記者推到九丈遠,甚麼也拍不到……當時會有種挫敗感。當警察的權力在現場無限大,你會覺得記錄是有很大難度。那時我就想,自己在這個崗位可以做到的事是否最多?…你見到其他人付出的代價是一世前程,而你似乎還是打一份工,你就會問,做到這裡是否足夠呢?」的一整段訪問內容,問鍾沛權會否認為「你見到其他人付出的代價是一世前程」此話,屬公道之說?鍾回應,首要考慮是公眾有否需要知道何桂藍的想法,而非逐句判斷是否公道。

控方指何桂藍專訪中「將事實同埋意見撈埋一齊講」

不過,伍就指出,文章「將事實同埋意見撈埋一齊講」;鍾回應,一般人描述「事實」時,都會選擇自己所相信的事實,因此事實及意見難截然二分,惟透過閱讀理解,何桂藍似乎沒將「警察權力大」及「令其他人要付出一世前程」加上因果關係,僅表達記者角色的限制,令她無法做得更多,從而感到挫敗,並嘗試交代她對記者角色的懷疑。

此外,伍又引述該文章指「(香港)還炒了甚麼?600多人被控暴動罪……炒的是人的前途、是眼睛、是性命」,問鍾認為「炒的是前途」何解?鍾回答:「就係參與者付出嘅代價」;惟伍表示,鍾沛權早前曾稱「炒的是眼睛」可指爆眼少女等、「炒的是性命」則指科大同學周梓樂及太古廣場墮下的梁凌杰等,但社會上有另一方面的民情,「關警察咩事啫,都唔知係咪你豬隊友整傷嘅?周同學犧牲性命,唔知係咪佢搞事;坐監,點知你係咪做咗非法事情呢?暴動、傷人、私了、刑毀……」鍾同意,確有另一方面的民情,伍就立時追問說:「變咗你同意楊天帥講法,先會俾佢寫?」鍾此時再表示同意。

有示威者因投身運動死亡 認為作文章背景實屬合理

伍遂指出,編輯的立場會影響文章立場及導向。鍾就回應,如內容與他認知有別,他會着作者釐清,但有示威者因投身運動而死亡,不論是直接或間接死因,作為文章背景實屬合理,並指文章某程度問支持攬炒者:「有咁嘅代價,係咪仍然覺得攬炒路線可以,應該實行呢?有咁嘅意味。」

伍最後引述文章末段、何桂藍與同事K對話時指:「……我認識一些人,他讀的中學,先別說暴動,就算是無被人拉,也有被警察打的,被威脅強姦的,甚麼都有,而他只是個中二學生。一個人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怎想像香港有未來?……那些覺得攬炒是消極的人,只是未意識到香港已經差到甚麼地步。建制派說,立了國安法香港就會平靜。但如果那安靜是建基於600幾人被告暴動,那不是平靜吧……攬炒消極還是積極,取決於你看到的香港是不是真實的香港。」

重申政治人物解釋思想變化根源 報道記錄不代表認同

伍關注何桂藍在對話中所指認識的「一些人」,「都唔知真定假架啦?」鍾只回應說「呢個係佢轉述」。但伍繼續質疑:「佢咁樣講,你fact check唔到,除非你問佢咩名、讀邊間中學,寫咗落去fact check唔到嘅事實變咗事實?」鍾再表示,此屬何桂藍記錄的聽聞。兩人然後就文中「600多人被控暴動」一說再爭辯,伍質疑文章寫法會否令人誤以為多人被控暴動是「香港差到一個地步」的證據:

:600多人被控暴動?

:當時有個咁嘅數字,數字脗合

:唔理佢做過乜嘢被人拉、要坐監,總之600幾人被控暴動係唔啱嘅,(只係)令香港有表現上嘅平靜啫,係咪咁講?

:人訪最希望令人物如實交代自己想法、意見,同埋說法意見嘅根源……同事擺喺結尾,再進一步解釋、描述何桂藍當時轉換角色,選擇某政治路線去參選抗爭,個精神面貌係一回咩事呢?……呢幾段幾能夠表達何桂藍嘅精神面貌、想法

:佢即係話,唔理你600幾人被控暴動,總之唔係真實嘅香港,係香港差到一個地步嘅證據啦?

:(你)加諸好多嘢,我覺得唔係咁講

:點解會用呢個例子作為香港已經差到什麼地步嘅例子,就係600幾人不合法被控暴動囉?

:佢可能有咁嘅判斷

:即係你認為有事實基礎?

:唔係囉,政治人物解釋思想變化嘅根源,無論我哋認唔認同都好,我哋都要如實記錄落嚟……唔代表我哋認同係合理、正確

意見主張即使激烈 強調不認為屬煽動

不過,伍再質疑指「記錄還記錄」,認為鍾理應可預計,上述段落會令讀者接受「600幾人被控暴動係香港差到一個地步嘅證據」。鍾強調自己沒有如此預計,並且已反覆回答,重申傳媒僅希望呈現政治人物的真實想法,皆因「充分資訊至可以俾香港人決定,究竟政治人物主張、提倡相對應行為,值唔值得支持。」

惟伍仍再次提出質疑,問:「就算政治主張係非法、煽動性,都要如實報道?」鍾就再一次指出,如果言論不會引致即時暴力的風險、沒有涉及虛假訊息損害公眾健康,亦無指名道姓對無權者作誹謗,傳媒都會如實報道,強調「提出嘅意見主張,即使激烈嘅,我唔覺得係煽動」。【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