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1天審訊|控方質疑《立場》 FB重推何桂藍專訪是配合初選 鍾沛權:按新聞事件推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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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31天審訊|控方質疑《立場》 FB重推何桂藍專訪是配合初選 鍾沛權:按新聞事件推相關內容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立場》訪問初選候選人何桂藍的文章繼續盤問鍾沛權,質疑文章的焦點角度及內容刻意鋪排,又指《立場》「一早諗定」於初選前夕的凌晨重推專訪何桂藍的文章,令更多人重新考慮支持何;鍾沛權稱一向會配合新聞事件重推報道,讓海外讀者獲得資訊。【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控方指專訪為何桂藍解說政治主張提供平台

控方前日(14日)盤問時質疑,文章於初選論壇後發表,會提供平台、渠道給何桂藍澄清在論壇上被質問的內容。當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協助澄清,指何是在論壇前接受訪問。

控方今早再提出,作者楊天帥論壇前夕跟何做訪問,文章焦點是何從記者到政客的身份轉變,而論壇上主持亦以相同焦點向何作出質問,令何有機會作解說,伍淑娟指,「作為你哋傳媒觸覺係好,採訪問論壇問嘅嘢⋯⋯唔係話你哋特登,但事實係咁」。鍾表示「觸覺係正常啦」,指何的參選宣言用身份轉變作切入,「作為傳媒,好正常地循佢呢個姿態去構思採訪角度」。

質疑文章刻意鋪排 凸顯何桂藍參選非為名、利、權

控方引述文章提及「每個政黨都是一些男男女女,求當選只是為名、利、權⋯⋯」部分,又回顧上屆幾位新入選的本土派議員的下場,續問鍾關於文中「何點會為錢參選」的主題是否很突出。鍾認為,作者只是嘗試評估抗爭派政治人物當時面對的風險,及描寫現實環境。

伍淑娟追問:「都可以問何點解要參選,係咪貪錢呀咁。」鍾直言如此提問「好陳腔濫調,唔會得到有意思嘅答案」,不論甚麼派系,問題都不會圍繞是否貪錢,而是其立場路線,採取的行動、風險。文中作者想鋪排背景,從聲譽及道德高地,焦點探討何的角色轉變,是超乎金錢的問題。

伍淑娟鍥而不捨問:「(作者)寫呢啲背景係鋪條路俾何答?」鍾指出,做新聞不會有意圖吹捧或有利於受訪者,「無論係邊個都好」。他重申訪問何是因她作為矚目政治人物,一方面公共性,另一方面是何「最大嘅政治資產係做記者累積下來嘅聲譽民望」,故作者重點質疑何在記者角色上轉變。

伍淑娟再問,若焦點在何的記者角色,可以不用提及有政客貪錢,「當選是為名、利、權」?鍾嘆氣並指:「文章嘅嘢風格五光十色、百花齊放,你覺得唔需要咁寫,但佢想用背景交代帶讀者進入記者角色轉變的焦點。」他重申,傳媒的角色是讓參選人詳細交代其政治主張,絕無意圖吹捧或讚揚某政治人物。

凌晨重推文章只為維持社交媒體24小時運作

《立場》在7月7日首次發布文章後,於7月12日初選前夕,即7月11日的凌晨再於Facebook 專頁重推文章。控方質疑是同事工作太忙,抑或是故意安排?鍾答謂:「Facebook有個功能叫set時間掣。」指當時《立場》未有英國分部,但想維持社交媒體24小時運作,因非港人的讀者一般最活躍接收資訊的時間,較多時是在香港的凌晨﹐故部分文章會配合重大新聞事件,於深夜時在社交媒體再次發佈。

伍淑娟反覆指出,《立場》「一早諗定」要於7月11日重推何桂藍的文章。鍾亦多次表示是同事配合新聞事件而發佈。

伍另提到,在相關報道有留言稱「好多5毛,好多人想㩒低何嘅出線機會」,而根據留言,可見文章再次發布時,何仍未出線,因此人們可透過再次閱讀文章,理解何的政治意向。鍾疑惑問道:「你要我解讀不知名讀者呢句?」控方澄清是想證明文章發布的時間線,鍾表示不解:「咁你冇必要引述(留言),唔知你目的係咩啦,個時間性唔需要透過呢句講,點解咁多餘呢個做法?」鍾指出,留言亦有批評何的聲音,重申文章會引致更多或更少人支持何,都並非發文的考慮,反而文章是要讓讀者知道參選人詳細的理念主張。【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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