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9天審訊|控方質疑《立場》沒轉載報道戴耀廷〈真攬炒十步〉因知悉涉非法主張 鍾沛權認失誤稱「做漏咗」 庭上引湯家驊回應稱不見違法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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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9天審訊|控方質疑《立場》沒轉載報道戴耀廷〈真攬炒十步〉因知悉涉非法主張 鍾沛權認失誤稱「做漏咗」 庭上引湯家驊回應稱不見違法元素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控方第8天盤問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控方今引述時任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質疑《立場》當日未有轉載或報道,原因是知悉文章涉及非法主張。鍾沛權就回應,指看不見違法元素,又引行政會議成員、具資深法律背景的湯家驊亦指看不見47人被捕「究竟犯咗咩法例」。不過,鍾承認,事後孔明發現文章被視為重要內容,《立場》未轉載或報道「做新聞角度嚟講,係一種失誤」。至於「攬炒十步」哪步屬於合法,他指當時「十劃都未有一撇」,未考慮是否違法開始。

控方在午休前,曾着鍾在午飯時間思考有否補充,辯方就不滿地強調,證人回答後理應完結議題,明言「唔想牽涉到人哋官司範疇」。而控方盤問時,曾多次向鍾問及關於戴耀廷的意圖,鍾沛權就強調,由於初選案正在審理中,認為不希望亦不適宜猜測其意圖。【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今天甫開庭,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即表示,鍾沛權已作供多天,有時鍾會誤會她的提問,變相「打個交叉蹝咗時間唔係咁好」,對於自己偶然打斷鍾回答的原因,她就解釋是在於「我根本唔係質疑你講緊嘢」,甚或是因為鍾的說法「叉開一腳」。

控方以初選議題盤問 稱「唔會話初選一定犯法」

伍表明,控方接受社會上有民情希望透過選舉尋求訴求的實現,而接下來會談及35+初選議題,明言「我哋唔會話初選一定犯法」,亦知悉案件正在高院審理中,「初選係咪違法唔係我哋審理嘅議題,你(鍾)點睇先係重要」;此外,控方亦指明白《立場》基於公共性而報道35+初選相關新聞,但會爭議《立場》的報道手法及內容,她希望集中議題,又提醒鍾若非與其意圖相關,「盡量唔行入個部分」。

伍淑娟之後即開始圍繞35+初選案盤問,表示自2019年區議會選舉後,基於有一定的民心及凝聚力,「走咗區選會戰線出嚟」。此時鍾即提醒稱:「嗰個叫議會戰線」,並解釋指初選協調機制,是有意參選立法會選舉的非建制派政黨或素人,嘗試透過協調,避免陣營內互相競爭、「拉薄選票」,以爭取最多的議席。

鍾在盤問下同意,時任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是其中一個主要倡議初選的人。

鍾沛權自言仍看不到初選案被告犯法元素

控方就在盤問中,引述戴耀廷於2020年4月28日在《蘋果日報》撰寫題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的文章,指該文章交代每一步及預計時間。

鍾沛權就回應,當時《立場》沒有轉載及報道上述文章,惟事後孔明,發現原來戴耀廷的文章被視為重要內容,直言「我哋做漏咗,諗返轉頭,做新聞角度嚟講,係一種失誤,點解當時判斷唔到戴耀廷先生嘅文章值得轉載、報道」。

此時伍就稱感到奇怪,質疑「唔係睇咗咩目的先?你依家似乎係諗手法」,鍾就解釋,由於從新聞角度,自己不是組織者,對方或會思考想達到或最後走到哪一階段,惟從傳媒角度,他當時覺得最重要的議題,是協調機制是否真的可以出現。

惟伍再次質疑問:「唔係應該目的最重要咩?」鍾就反駁,「我係傳媒,你搞亂咗我,我唔需要諗使唔使參與初選」,此時旁聽席有人發笑;重申後來回想,《立場》並沒有與戴耀廷「deal(協議)可以自動轉載(其文章),可能miss(錯過)咗」,並指《立場》處理評論文章時「唔係好有組織性,按議題盡量搵晒所有文章返嚟,實際操作上好被動」。

伍逐指出:「你哋連報道都無,會唔會一個原因,(該文章)明顯係非法主張」?鍾表示,「應該就唔係,嗰個階段,甚至我被捕為止,起碼一段好長嘅時間,我認知初選唔係一個非法行為,即使後期有人提出指控,我自己認為仍然睇唔到裡面犯法嘅元素」;又指直至有人因初選案被捕,當時行政會議成員之一、具資深法律背景的湯家驊起初亦稱「都睇唔到初選案被捕嘅47人究竟犯咗咩法例」,惟鍾補充指:「雖然佢後來可能有啲轉變,但我唔知啦」。

鍾沛權直言從沒思考攬炒十步曲是否違法

伍之後接續問及鍾沛權認為攬炒十步曲哪一步屬合法,「即係走到邊一步唔可以過喇?」鍾就回答指,當時不少非建制派均質疑初選是否「搞得成」,而只要一定比例人士不願參與初選,「初選就無意思,協調失敗」;另亦涉及機制是否具約束力,即初選落敗者會否遵守承諾不參與立法會選舉等,因此認為上述為當時重要的新聞議題,加上當時抱着「你講咁遠做乜,十劃都未有一撇,估咁多嘢」的心態,直言「睇完呢篇唔會仔細諗,推算到咁長遠嘅事件會唔會發生,發生係咪會違法,我完全無進入呢個思考。」

在中午休庭前,伍就着鍾可就此議題「食飯時間再諗一諗有無補充」,此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聞言即發言,強調本案檢控基礎為17篇涉案文章,質疑指「無理由擴闊任何基礎」,再者沒有證據指《立場》曾轉載戴耀廷有關文章,認為證人(即鍾沛權)已詳盡回答控方提問,「我嘅憂慮,我理解……可能我錯啦,文章係另一單官司嘅議題,唔希望佢嘅證供影響另一單官司,對本案無證案價值,(證人話)唔覺得當時有諗過,應該完啦、完結」,並重申「唔想牽涉到人哋官司範疇」。

不過,伍淑娟就笑言,只是着鍾思考有否補充,更稱:「佢返嚟話無補充咪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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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開庭後,伍就續問在初選案被告於2021年被捕後,鍾有否認為攬炒十步曲屬違法?鍾表示,戴耀廷提出十步曲,是他個人對香港政治局勢發展的估計,並非「行動綱領」,重申「好多時我哋做新聞,唔係諗佢係咪違法」,而當時關注點,是如果《基本法》容許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制衡行政機關,「如果《基本法》寫明可以,《國安法》生效之後,演繹係咪有唔同呢?」

伍又再問,該十步是否「戴耀廷行嘅方向之一?」鍾即表示不宜估計戴耀廷的目的。

伍淑娟() 鍾沛權(

:佢係sell呢個idea,將意念推銷畀公眾,接受講法就加入抗爭,演繹啱唔啱?

:如果話文章係想鼓勵啲人參與35+協調,我都可以同意

:唔單止參與計劃,而係參與之後可以取得咩成果

:無乜意見

:你唔覺得佢sell緊?

:有單案喺度,唔想猜測,(唔想)對佢嘅意圖有判斷

他再重申,當時認為戴耀廷的文章「有少少陳腔濫調,無覺得係好重要嘅一篇文章,諗返轉頭,可能嗰一兩日好多新聞,戴教授又經常發言,講嘅文章有時可能差唔多,有時譖譖哋(長氣、重覆之義)。對之後出現嘅局勢發展,好頻密好多嘢講咗,自己判斷覺得,唔係太多新嘅新聞價值,可能當日忽視咗。」

伍另再引述另一篇由戴耀廷撰寫並刊於《蘋果日報》的文章,標題為〈怯就輸成世!〉,文中一句稱「與其委曲求全,不若置之死地而後生」,問鍾是否意指即使有沒有人同行,戴耀廷亦想行這條路?鍾就再次重申,「唔想表達我對戴教授嘅意圖,叫我去猜測、判斷佢嘅想法,尤其佢哋案件剛剛進行緊,好唔適合,我唔想咁做……」。【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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