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8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6宗社會事件盤問 質疑《立場》未向監警會提交資料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反問「無理由我哋得十幾廿人幫你做呢啲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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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8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6宗社會事件盤問 質疑《立場》未向監警會提交資料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反問「無理由我哋得十幾廿人幫你做呢啲嘢呀」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引用監警會報告盤問前立場總編輯 #鍾沛權,指報告依賴公眾提供資料,審視6個特定事件包括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撃事件等。控方認為正常人理應會向監警會交出「罪證」,鍾反駁指市民不信任警隊,或擔心法律風險,毫無顧忌交出資料者「可能唔係好正常」。控方又質疑《立場》未向監警會提供資料,源於不信任,鍾強調已公開發布涉及公眾利益的報道,「既無時間,亦無額外嘢畀」。他自問會否為監警會整合資料,並直言「我好唔得閒,我都唔會叫同事做呢啲嘢,你自己出公帑,咁多人手,無理由我哋得十幾廿人幫你做呢啲嘢呀?」【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就監警會報告盤問,提到監警會就本港發生過社會事件,收集公眾提供的相關資料後發表報告,冀讓公眾透過報告釐清事實,而報告基於涉及投訴個案最多、以及公眾對事件的關注度,審視了6個社會事件,包括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7月21日、8月11日及8月31日的事件。

伍問鍾會否同意監警會揀選上述6宗事件是正確:

伍淑娟() 鍾沛權(

:揀呢6個事件,都啱吖嘛?公道嘅?

:我無乜評價啱唔啱

:佢無可能每件事件攞嚟講,好靠公眾人士提供幾多資料畀佢

:你想問我⋯⋯?

:同意至少有呢個局限?

:係

:公眾人士無提供(資料),自然唔會係報告出現啦?

:我其實唔係好知要答你啲咩

:一個好簡單嘅推論啫,你唔提供畀我,自然無架啦

鍾表示,監警會可以引用公開資料,然而「都係……錯囉。大家最譁然嘅章節,明顯片段睇到唔係白衣人黑衣人衝突,但監警會純粹描述為白衣人黑衣人衝突」,因此到底公眾人士有否給予相關資料,「畀咗佢有無用呢,我唔知」,直言不懂回答控方提問。

控方指市民見到「罪證」理應會交監警會 鍾沛權:公眾唔信任

監警會報告出爐後,保安局事後發聲明回應外界質疑,指有人批評監警會沒有主動接觸他們瞭解事發經過,但監警會早已邀請公眾人士提供資料。

伍表示,一般而言,政府一直未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唯一能夠查核議題的只有監警會,如市民見到「罪證」,理應會交予監警會。鍾聞言稱「真係好難講呀!公眾已經對政府、監警會唔信任」,他重提報告面世前,連國際專家組都辭職,令人感覺「有都唔畀你啦」。箇中原因或因提供證據後,反而會被執法部門追究,二來就算交出資料,會否有如7.21事件般,「都可以見到唔同顏色嘅衫都變晒黑色,錯誤演繹資料呢?」

伍便指,事實上監警會2019年7月起已呼籲市民交出資料,「正常人都會將罪證交畀佢哋㗎喎」。鍾反駁指「我唔同意正常人都有你所講嘅反應囉,我理解香港真正常人好多疑慮、好多唔信任。你睇,我同你口同鼻拗,大家都憑感覺,但民調睇到,唔同參與者唔信任嘅就係警隊、政府,如果信民調,反映所謂香港正常人嘅態度,唔係伍檢控官所講嘅正常人。唔考慮風險,將自己影到嘅毫無顧忌交畀監警會嗰啲,可能唔係好正常」。此時,旁聽席傳來笑聲。

伍續關注監警會有否向《立場》查詢索取資料。鍾稱,當時接到職員來電查詢,基於他不想花時間應付,更不會「花時間主動幫佢搵任何嘢」,故回覆對方,只要從公開渠道所得的報道及片段,監警會都可以參考,但不會給予其他資料。

鍾沛權接監警會查詢 「唔會畀公開發布以外嘅材料佢哋」

:無論任何人嚟搵我哋,唔怕講,警方又好、示威者又好,邊方面搵我哋都唔會畀公開發布以外嘅材料佢哋

:唔畀嘅原因係咩?

:保護新聞材料

:即使材料令監警會、政府機構澄清事實?

:如幫公眾知悉、理解關乎公眾利益的真相,我哋唔會扣住,一定公開發布

:事後有無發現,監警會資料入面,有啲無咗你哋方面嘅資料?

:吓?

:同一宗事件,會唔會漏咗你哋有嘅資料?

:其實我唔係好明你條問題

:總而言之,你哋咁樣回答監警會,會唔會你哋都唔信監警會?

:唔關我哋信唔信監警會事,邊一方問我哋,基本上都會咁答

鍾補充,只要關乎公眾利益,《立場》必定將其發布,不會有額外資料「收埋」。他透露曾拒絕學生訪問,一方面「我好懶」,二來「簡單嚟講唔得閒呀,唔好煩我,你自己去網頁睇啦」。

伍聞言稱,「但監警會做緊成個社會最關注嘅議題,警察有無濫權,無獨立調查委員會,袋住先啦……《立場》關注、社會各界人士都關注」。鍾強調「我覺得我充分答晒你問題」。此時,法官郭偉健表示,控方意指「點解你唔幫手呢」。鍾重申,「關乎公眾利益嘅已經發布晒,既無時間,亦無額外嘢畀」。

伍續問,「事實上,《立場》係咪唔信監警會?」鍾明言經已回答,與是否信任無關:「我回應監警會電話得幾分鐘,得幾分鐘,無諗信唔信」。至於會否為監警會整合資料,鍾再指「我好唔得閒,我都唔會叫同事做呢啲嘢,嘥我同事時間,你自己出公帑,咁多人手,無理由我哋得十幾廿人幫做你呢啲嘢呀?你一路想去達成你聯想,因為我哋唔信任監警會至唔畀資料,重申出發點考慮完全唔係呢樣嘢囉」。

鍾又指,報告未面世前僅知權力有限,或許是注定「報告公信力一定大打折扣」,加上國際專家表態,報告更難以服眾,「當然都要睇結果,如果意料之外公正、公平、詳細、全面,即使無調查權,都做到確實好驚喜啦!最後結果確實唔係咁嘅一回事。」

伍指,正常人都會選擇投訴,包括向監警會或警察投訴課投訴。但鍾直指「唔好自欺欺人,投訴畀投訴警察課絕大部分得唔到有效跟進或者唔成立」,並指運動初期已出現警員辱罵記者,然而「(警察)絕大部分蒙面,無警員編號,簡單嚟講,投訴無作用,你指控唔到係邊個」,透過《立場》作出至少十宗投訴,包括同事的手遭警棍毆打、遭當面噴胡椒噴霧等,但因無法指出警員身分,絕大部分最終無法跟進。

報告顯示,6.9事件共接獲23宗須匯報投訴(即受影響者所作之投訴)及5宗須知會投訴(非受影響所作或匿名投訴);6.12事件分別有27宗須匯報及33宗須知會投訴;7.1事件則沒有接獲須匯報投訴。

伍質疑,「似乎去到7.21先有警察勾結情況出現」,為何無人就之前的事作投訴,例如是6.12事件。鍾重申,不投訴可能擔心「畀咗無用」、警方或描述唔同咗,甚或斷章取義,他稱「我已經答唔到落去啦……我覺得你想聯想、推斷,就係無呢啲事發生,咪無人投訴囉」。伍聞言稱「未去到咁遠」,質疑鍾是否意指投訴數字屬虛假。

鍾稱,如果投訴人自稱身在現場,或被視為參與非法集結等,將面對法律風險,變相過程等同自首,因為投訴數字不代表事件的嚴重程度。

報告另列出對6宗特定事件的扼述,其中談及6.12事件,伍憶起,鍾作供時提到一名中年男子被4至5名防暴警從後推跌,問鍾指,是否無證據顯示警方有濫用暴力?鍾表示,現場片段將過程拍得很清楚,「唔係得一兩秒,有成個過程」,看到男子事前沒有使用武力,僅背着警方站立,卻被警員腳踢及以警棍毆打,但當時傳媒遭警方的盾牌遮擋。鍾反問,「我估你想講男人無投訴?無好似七警咁樣上法庭被定罪,反證男人被圍毆,當時被認為警暴嘅事其實無發生過?唔係咁判斷。」

伍一度向鍾確認是否有拍到事件前因,鍾希望「搵返條片睇下最好」,伍與在旁的副手耳語後說:「好,咁我哋唔爭拗啦!」

提6.12事件 伍淑娟兩度誤稱「警方掟汽油彈」

伍續指,6.12當天有一名男教師被射傷眼部,而他最終在法庭上承認非法集結罪。鍾激動謂,「啲人質疑就係,無論犯咩事,警察有理由拘捕,被捕者無反抗、無威脅警察,警察都唔應該作出嗰種武力嘅拘捕方式呀嘛?你話佢承認咗非法集結,唔等於佢當日要喺現場遭遇呢種咁嘅武力對待。」

提及6.12事件時,伍淑娟兩度誤稱「警方掟汽油彈」,她自己其後更正為「發射催淚彈」。

至於7.21事件,伍引述報告指,「監警會發現警方在應對事件的部署及行動上確實有不足之處,引發警黑勾結的指控。源自網上的指責迅速蔓延,而稱警察為「黑警」的仇警言論亦開始成為潮流。須知網上瘋傳的譴責,從未有任何證據支持」。伍問鍾,會否同意警方拘捕了多名白衣人,最早被定罪及判刑?鍾稱「我唔會形容為好多,相對當日出現白衣人嘅數量,好多人仍然認為係好少,比例上係好少」。

鍾進一步提及,不論是監警會報告,抑或警方事後對7.21的說法,均指黑衣人有組織地到元朗滋事,黑衣人及白衣人勢均力敵,兩幫起衝突。他指,事發當日因陪同受傷同事(何桂藍)入急症室,看見大部分傷者只是普通市民,包括孕婦,他認為警方的評論及態度,「就算唔進一步加深,都係維持大家對7.21事件嘅不滿,唔承認啦,嘗試扭曲、重寫關於7.21呢件事嘅真相」。

伍續講述8.31太子站事件,提到鍾作供其間曾提到,有一對男女在車廂遭警方揮棍及噴胡椒噴霧,報告指警方識別出假扮乘客的示威者,並發現示威者躲藏在該對男女身後,極力反抗拘捕,故此用所需的最低程度武力制服兩人。

鍾指,警方有權將疑犯拘捕,但疑犯沒有反抗或對警方造成威脅,警方毋須過份用武。他批評說:「由6.12開始,好多事件唔係針對唔應該拘捕,而係拘捕過程使用不恰當武力,使用武力係咪違反指引,監警會無做呢個工作,本來就要監警,最重要嘅無做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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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提及由《華盛頓郵報》所作的報道,包括邀請多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對本港反修例事件中的60至70場運動分析,包括觀看片段等,並對比警方使用武力指引,再判斷香港警方有否使用不當武力,印象中過半事件有違規情況,「一係違反武力指引,一係違反國際標準」,他自愧《立場》未能做出這種報道。

伍稱「唔好講到咁遠啦」,不論警方的警棍有否打向該對男女,但行為「有個前因」。鍾反問「拘捕用嘅手段係咪所謂前因就合理化呢,無論當事人之前做過任何嘢引起警察懷疑要拘捕,手無寸鐵、無反抗、跪地求饒姿勢,點解警察要繼續用武力拘捕?有無必要?好清楚啫,係咪?612阿叔都係咁嘅情況」,他又指報告似乎只接受了警方的解釋。

伍續指出,報告提及8.31太子站事件有傳警方打死人「好經典,以假作真嘅情況,傳言煽動對警方嘅仇恨,同唔同意」?鍾稱,確實有關有人死亡的傳聞持續一段時間。伍稱,傳言發酵多個月,令市民仇恨情況非常深「因為殺咗人吖嘛,同唔同意」?鍾表示不同意伍的描述,會稱為事件加深公眾對警方的質疑,至於有否加深對警方的仇恨,則不能排除,只是無從判斷當中的比例。

散庭前,伍再問鍾最後一個範疇,引述報告指,時任警務處處長曾警告,香港或會步入恐佈主義年代,「我問你一樣嘢嘅啫,你應該答咗㗎啦,你嘅睇法係?」。鍾稱「我唔認為係」。

審訊下周一(13日)續審,控方將踏入盤問的第8天。【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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