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8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指「示威者與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加深」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指「仇恨」寫法粗糙 對控方不斷重組其回應再提問感「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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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8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指「示威者與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加深」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指「仇恨」寫法粗糙 對控方不斷重組其回應再提問感「沒完沒了」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繼續引用監警會報告盤問前立場總編輯 #鍾沛權,其中報告提到隨示威持續,示威者與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加深,被問到是否同意描述,鍾沛權直指用字對雙方都不公平,直言「仇恨咁重嘅用字,監警會報告呢個寫法好粗糙囉」,對於控方引述報告內容、逐字提問更感到「開始覺得有少少辛苦」。此外,控方多次問及社會上不滿警察的民情是否自2019年起一直未解決,鍾沛權質疑控方不斷重組其回應,加入控方的演繹再向他提問,表示「我覺得沒完沒了」。【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引用監警會報告盤問鍾沛權,其中報告提及反修例運動期間有人散播虛假新聞或未經核實的資訊,鍾同意互聯網上會流傳不真確的消息,但被問是否同意「一般而言,假如人們心中早被灌輸植入某種想法,便難以改變先入為主的觀感」一句,他直言句子過於武斷,不敢作判斷。

鍾沛權:「我社交圈子好窄,我係一個無乜社交嘅人」

法官郭偉健便問,以鍾的生活經驗及周遭的人,他們的想法是否難以被改變?鍾自言「我鍾沛權社交圈子好窄嘅,我係一個無乜社交嘅人」,在他認識的人當中,較年長的人已累積一定經驗、價值觀及世界觀,相對難改變固有思想,年輕人則較為開放,會不斷自我批判,重申他的社交圈子不代表「全人類嘅一般而言」,只是靠有限的社交經驗作判斷。

伍表示,當時網上流傳在8.31事件中,警方濫用武力致多人在太子站死亡;外界又指,科大生周梓樂於將軍澳墮樓身亡一事,當中有人質疑警方阻擋救護車,上述兩事在部分人心中未得到解決,故此變得不信任甚至憎恨警方,鍾同意說法。伍稱,報告續指警方舉辦了多場記招多次回覆傳媒,以澄清8.31的死亡傳言,然而「似乎警方做咗咁多嘢都澄清唔到」,依然有人每月31日到太子站外獻花,鍾同意有人獻花此事。

至於警暴是否觸發有人對警員及家屬「起底」,鍾同意或有關連。伍追問「如果唔係因為警暴觸發,仲有咩原因」?鍾表示有機會是源於警方執法不公、警方「講粗口」等,未必單單止於警暴。伍稱「嬲到要起佢底、綁架佢屋企人,就咁講句粗口唔會起佢底」。鍾指難以猜測網民背後的動機。

伍續指,報告提到「隨著示威持續,示威者與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加深,有關鼓動襲擊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仇恨訊息亦出現」,問鍾是否同意:

伍淑娟() 鍾沛權(

:你要我一次過認同晒成段?

:逐句問你啦,首先「示威者與警務人員之間的仇恨加深」

:(呢句意思)即係警員對示威者都有仇恨,用詞太過籠統,對雙方都唔公平,中間個光譜好廣泛,可以係敵視、不滿、有意見、有批評,仇恨咁重嘅用字,監會報告呢個寫法好粗糙囉,點解可以咁寫?即係你覺得係有回咁嘅事?你覺得有無警員仇恨示威者?

:咁又係一個光譜嘅問題

:咁即係你都覺得警方仇恨示威者?

:咁我唔識佢哋㗎嘛

:你呢個答法可以應用喺我到,我又係覺得好難答

:你做咗傳媒咁耐⋯⋯

「成份報告畀人感覺幾維護警方,用咁重字眼,對雙方都唔公平」

此時鍾沛權打斷伍淑娟,稱控方引用監警會報告逐句提問,直言「我開始覺得有少少辛苦,我作緊供要對自己負責,如果我一唔小心⋯⋯籠統同意,但仔細睇用字唔謹慎⋯⋯成份報告畀人感覺都幾維護警方,呢句用咁重字眼,對雙方都唔公平」。

伍續問,鍾會否同意有示威者稱警務人員為「狗」、「黑警」及「毅進仔」?鍾同意,他又同意雙方關係越趨緊張,舉例指很多不是參與示威的街坊都會經常遭前線警員截查、辱罵、不明所以被攻擊,故此產生不少磨擦,對警察的觀感變差,不過鍾認為「未至於去到仇恨情況」,但與2019年相比,「以前警隊對唔少香港市民嚟講都係幾正面,但2019年之後,持續好多呢類接觸,觀感大大改變」。

伍關注「新屋嶺事件」、「爆眼少女」的指控是否加深市民對警方的仇恨?鍾表示,不少人由2019年6月12日已感不滿,一直累積,直至7月21日,有關不滿達至高峰。

伍再問,「新屋嶺事件」、「爆眼少女」、「8.31太子站事件」是否屬仇恨的最大來源?鍾重申,6月12日起顯而易見,「有少少返唔到轉頭,警方錯失補救機會,一路都錯失,而呢個不滿甚至持續好長時間,甚至相信持續到今時今日」。至於會否是上述事件觸發仇恨,他則無法判斷。

伍接着就本港有否萌生恐怖主義的議題提問,提到監警會報告指出,警方在2019年12月9日在華仁書院發現兩個可致命的土製炸彈;同月14日在屯門搗破炸彈計劃,問鍾會否覺得社會開始萌芽恐怖主義?鍾說,警方於2019年之前不時要處理爆炸品案,在2019年後發現炸彈,原因可以是用以襲擊,可以是基於政治、私人原因甚或黑社會尋仇,可能性太多,難以判斷。至於兩者的關連,或因警方頻密執法,但僅屬個人猜測,不知有否關連。

伍續以「光城者案」為例,提到警方拘捕涉案人士後,在記者會上表示發現組織的行動指南,包括發動恐怖襲擊後離港,換言之是會付諸實行,會否認為「光城者」是恐怖組織?鍾稱,他當時判斷香港沒有發生恐怖襲擊的危機,再者政府於2020年後亦將恐襲威脅級別維持在「中度」,沒有提升。

2021七一刺警案後 控方:「社會仍有敵視警員情況」

伍遂問,是否經歷2019年的社會事件,才會出現「光城者」這類的組織?鍾沛權重申難以判斷,一來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二來不了解組織,控方仔細問及他對「光城者」的評價等,但鍾認為「就算我答都係猜測式,好無意思嘅答案,我其實唔係好明個作用」。

伍指,2021年七一刺警案發生後,警方拘捕在網上煽惑他人殺害警員及縱火的人,可見當時仍有敵視警員的聲音,問及鍾的意見。

:社會上仍然有敵視警員嘅情況出現

:我同意,去到2021年7月1號,當然仍有不滿警察嘅民情,你好想我直接聯繫呢兩件事……你話一般而言有無聲音存在,我認知,有呢種民情存在
:民情自然係一路累積,去到2021年都未解決?

:我只可以講,你不斷reframe(重組)我嘅說話,問我同唔同意,我可唔可以唔答喇,我真誠地講出我自己嘅想法,我已經盡量去答你問題,你重組我嘅答案再加入你嘅演繹,我覺得沒完沒了!

伍重申,僅打算「將你講嘅嘢收窄」,再問不論對是市民警方的不滿抑或敵視,及至2021年7月有關情緒依然存在?鍾回答「存在嘅」。【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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