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7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盤問 兩度形容社會「失智」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強調「香港人唔願意用想追求嘅價值交換社會表面穩定」

分享文章

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7天審訊|控方引監警會報告盤問 兩度形容社會「失智」 前立場總編鍾沛權強調「香港人唔願意用想追求嘅價值交換社會表面穩定」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引述監警會報告對反修例事件的描述盤問前立場總編輯 #鍾沛權 ,提到少女陳彥霖母親稱女兒死因無可疑,遭人質疑其身分,以及有人同意放火燒人,鍾沛權會否認為部分人士是「失智」。鍾沛權僅稱社會上有這些聲音,但他不會加以評論。至於報告引述上訴庭判詞指,示威者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對公眾構成危險,鍾沛權再引2019年區議會選舉例子,稱結果顯示大多數港人支持運動,直指即使社會秩序受影響,「似乎香港人唔願意用佢哋想追求嘅價值去交換社會表面嘅穩定」。【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案件上周五(3日)續審時,控方欲使用400篇文章和一份橫跨4年的社會事件時序表輔助盤問,法官郭偉健最終批准控方使用,惟因辯方及被告於前一天才收到該4個文件夾,未有時間閱讀,郭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今天續審。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盤問鍾沛權時,先提及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後,民陣於2019年6月9日發起遊行,伍指該次似乎是示威者與警方首次起衝突。鍾沛權回應,當天的衝突發生在遊行結束後,伍遂指,警方濫用權力是否自該天起為人詬病?鍾認為,更多的對警方使用不當武力的質疑始於6月12日。

伍呈上一份監警會於2022年5月發表的報告,內容為審視2019年6月起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提及2019年9月,有傳少女陳彥霖因參與示威遭政府殺害,「部分人士當作警暴控訴之一」。

坊間質疑陳彥霖母身分  「會唔會覺得好失智呀個社會?」

鍾表示,印象中與警暴無關,而是坊間質疑警方很快將陳彥霖的死因列為無可疑,故引起一連串猜測。此時,伍提起有市民發起悼念陳彥霖的活動,其後陳的母親接受訪問,表示女兒的死因無可疑,但有人質疑陳母的身分,伍問道「會唔會覺得好失智呀個社會?街外人唔信佢係阿媽」,鍾稱當時有這種聲音,伍再問「對阿媽有質疑呢啲人係咪……」,未幾她停止發問「Sorry,我唔講咁遠」。

伍續提到報告列出2019年10月發生的事件,包括國慶當天有18歲學生遭警員實彈撃中受傷,網上因而號召更多示威活動,及至政府頒布《禁蒙面法》,有人認為政府打壓示威活動,呼籲將「香港人加油」口號改為「香港人反抗」,同時將「追究警暴」的訴求改為「解散警隊」。

伍就上述事件提問指出,運動爆發期間,不同食肆尤其是美心集團旗下的食肆、警署、紀律部隊宿舍等,均成為示威者破壞的目標,社會上更出現了一連串「私了」事件,比例上似乎是支持示威者一齊「私了」另一方的情況較多。伍舉例指,11月有男子在馬鞍山「畀人放火燒,部分示威者眼中,佢抵畀人燒,係相當失智」。鍾表示「我唔加其他評論,總之我有印象有呢啲聲音」。

伍續提及,民主派議員曾司法覆核《禁蒙面法》,上訴庭頒下的判詞指出,激進示威者作出一系列行為,包括衝撃警方封鎖線、肆意破壞公共設施、癱瘓交通、以致命武器攻擊市民及警員、破壞及滋擾民居、破壞商場及店鋪,部分更有出現搶劫及盜竊情況,問鍾對事件的認知。鍾稱,僅記得某一次某店被破壞後,有非示威者的人乘機入內盜竊;只有在零星的襲撃事件中有人持刀,群眾示威場面不見致命武器;破壞民居亦屬零星情況。

伍遂指,將零星事件加起來,問鍾會否同意判詞所指的「示威者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對警方及公眾人士構成重大、真正的危險?」鍾稱,他同意有示威活動的地區,交通或社會秩序會受到影響,並說「我覺得你咁嘅形容都可以接受嘅」,至於是否對公眾構成危險,鍾直言「似乎香港人唔覺得係嘅」,他重提區議會選舉結果,顯示大多數港人支持、理解及同情社會運動,更反映出即使社會秩序及經濟活動受影響,「似乎香港人唔願意用佢哋想追求嘅價值去交換社會表面嘅穩定」。

運動暴力升級  鍾沛權稱傳媒有責探討深層次原因

不過鍾同意,反修例運動的暴力升級及激烈程度「係香港幾十年嚟罕見」,並指顯而易見放火燒人屬違法行為,然而「作為傳媒,我哋唔可以停留喺,究竟事件或個別人士係咪違法呢個層次上」,傳媒有責任持續跟進事件,探討社會矛盾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並讓公民在充分知情權下參與討論公共議題,他並強調「我知嘅,好多事件我知嘅,但唔代表我意圖、支持呢啲行為」。

伍接着就2019年11月發生的中大二號橋衝突事件提問,指出事隔兩年後,《立場》刊出中大衝突兩周年報道,時任警務處處鄧炳強批評該報道,更指警方當天沒有攻入中大。鍾說,他當時已離任《立場》總編一職,僅在事後見到同事經事實查核後,證實警方有進入中大。伍關注,《立場》是否僅就此事作事實查核?鍾重申純粹留意同事跟進,「我無做任何其他嘢」。

至於監警會報告稱警方於2019年12月一周內搗破兩個炸彈計劃,分別為12月8日警方在北角一單位搜出半自動手槍、匕首等;同月14日,警方在屯門拘捕3人,檢獲盾牌、防彈衣及防毒面罩等物品。鍾認為,2019年前亦有與管有槍械、爆炸品等相關事件,故不能因而確定上述事件與社會運動的關係。伍質疑「但一個禮拜接連出現兩次」,更是在示威活動舉行的相若時間發生。鍾反駁指,當時幾乎每天都有示威,其間所發生的事不能因為「同示威好近」而斷定兩者有因果關係。【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