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21天審訊,前總編輯 #鍾沛權 續出庭自辯。對於控方指稱各被告有「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以發布涉案煽動刊物,鍾沛權當庭否認,表示他作為總編有最終決定權,加上林紹桐一度放病假無參與編採工作,因此15篇被指煽動的文章由他審批,又說「無同任何人協議,唔需要,因為我話事」。鍾又重申《立場》並無政治藍圖,「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畀自己好多原則,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不會因利益而改變原則。【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引述控方開案陳辭指,本案3名被告之間有「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以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協助宣揚激進活躍份子或潛逃罪犯等人的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並着鍾沛權回應。
鍾沛權表示,控方指稱《立場》為「政治平台」,卻無法指出《立場》有何政治藍圖及綱領。他強調,任何一間機構都有其擁抱的價值觀,《立場》作為新聞機構,「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許,畀自己好多原則,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唔會因為某啲意識形態、政治立場、利益而改變我哋嗰啲原則」。他又提及自己創辦及經營網媒近7年,「最大最大希望做到嘅嘢,係體現、捍衛香港言論自由空間,對香港嚟講好重要好珍貴」。
至於有否與林紹桐「共同謀劃」,他直指「絕對無一回咁嘅事」。他稱,林紹桐是一位出色的好同事,在早前的保釋陳辭曾提及,「林紹桐有個病幾嚴重」,有一段長時間放病假,當時鍾沛權容許他在家工作,甚或休息,故此林紹桐長時間沒有參與《立場》的編採工作。鍾沛權稱,「嗰年我自己做都好辛苦,但事實如此」,後來林紹桐重返崗位,主要負責調查報道及法庭版。
鍾沛權稱文章上下架由他決定 「無同任何人協議⋯⋯因為我話事」
鍾沛權表示,在任職總編輯其間,首15篇文章由他一人審批,上架下架亦由他決定,直言「無同任何人協議,唔需要,因為我話事」。至於最後兩篇文章,則在他離職後發布,他事後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中大兩周年衝突文章才「搵番嚟睇」,另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報道則是於被捕後才知悉。
對於控方指稱,涉案17篇文章由他與林紹桐細心安排,配合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上述文章,以推波助瀾,加強反政府議題的效力,鍾沛權回應稱,「我只可以話無」,重申有新聞價值才會進行採訪,「如果唔關乎公眾利益,講到幾激、幾有吸引力都好,純粹係八卦,佢(受訪者)自己爽嘅,我哋都唔會同佢做訪問啦,如果佢生安白造,都唔會刊登」。他稱,持續報道、刊登評論、做不同訪問、記錄不同營陣的聲音,「係我地嘅責任,機構存在嘅使命」。
余若薇表示,但控方指稱鍾沛權及林紹桐作為總編及副總編,必然知悉刊物內容或涉違法,何桂藍專訪、區家麟博客文章《災難現場》、中大衝突兩周年報道及鄒幸彤獲獎共四篇文章,在網站停運前仍顯示網站上。
鍾沛權讚前同事壓力下「體現勇氣、係專業新聞工作者」
鍾沛權重申,是出於保護同事而將部分文章下架,但保留何桂藍專訪,在於文章呈現出新聞工作者與政治人物之間的界線為何,「我有啲唔捨得呢篇文章下架,覺得有啲可惜」。鍾沛權又指,「其實我唔認為區家麟嘅文章有問題」,但《立場》在2021年6月決定,將同年5月或之前刊出的評論文章一刀切下架,區家麟被指煽動的4篇涉文章中,只有《災難現場》這篇是於上述指明的日期後發布,故此將該文保留。
鍾沛權續稱,中大衝突兩周年的文章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後,他見前同事發表聲明,稱經事實查核後發現資料無誤,鍾沛權認為,當時山雨欲來,前同事們承受壓力下的表現「體現咗某種勇氣、體現咗佢哋係專業嘅新聞工作者」。
至於鄒幸彤獲獎報道,鍾沛權重申該文僅為「好平淡嘅新聞報道」,一旦下架,「界線唔知點畫,執行唔到咁制」。【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