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20日)續。鍾沛權提到涉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時,明言《國安法》備受爭議,傳媒報道能促成公眾討論,充分討論才有機會令人誠心接受,「壓抑異見,對社會國家一定無好處」。至於他辭任總編後才刊出的中大衝突兩周年文章、鄒幸彤獲獎報道,辯方一度無意提問,法官郭偉健指鍾沛權任總編多年,認為他「可以話係專家證人啦」。鍾沛權回應鄒幸彤一文時質疑,該文為平鋪直敘的報道,反問「報道都可以成為檢控罪證,所謂煽動界線係咩呢?」,若法例如此模糊不清及隨意,再反問「叫人點樣遵守呢?」。【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就評論《國安法》的文章逐篇向鍾沛權提問,其中一篇是由鍾沛權太太陳沛敏寫的博客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鍾沛權不認同此為煽動文章,並談及文章的背景指,「當時快必(譚得志)被引用煽動罪拘捕,即係我依家面對嘅控罪」,他解釋,條例在殖民時代用以反殖勢力,被指違反基本法,「可以形容為惡法」;加上《國安法》沒有經本地立法會諮詢,當時引發很大爭議。
認為太太陳沛敏文章寫得好 與區家麟同為立場清晰
鍾沛權稱,「大家都知係我太太寫,雖然我都覺得佢寫文章寫得好,好似控方講法,要切割一吓,發表文章唔代表我認同佢嘅內容觀點」。他稱,評論風格可以是和風細雨、溫文爾雅、嚴詞駁斥,至於何謂好文章,則需令人理解及有討論空間,「區家麟同陳沛敏(嘅文章),可以好清晰了解佢哋嘅立論,有推論基礎,可以互相交鋒」。
此外,區家麟所撰寫的四篇博客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災難現場》、《2020香港新詞》,鍾沛權表明全部均屬在事實基礎下作出真誠評論,不屬煽動文章。
鍾沛權稱,當時社會上對於47人被大舉搜捕感到震撼,所以《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一文,是區家麟因應具爭議的社會事件作出分析,精煉地表達其所想,由於此文於2021年6月才刊出,故未有因應《立場》5月的安排而下架(5月前刊出的評論文章包括博客文章全數下架)。
「戰狼本色」形容中國外交政策 其他媒體有用相同字眼
至於文中提及「戰狼本色」一詞,鍾沛權稱感覺近年來,字眼已變成形容中國外交政策的專有名詞。而內文提及的「未審先坐監」,鍾沛權引述《信報》報道指,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於2022年11月曾提到不少《國安法》案件的被告不獲保釋。鍾沛權稱,此句一出,已是《國安法》生效兩年多,有關討論至今仍未平息「值得攞出嚟討論」。
《「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方面,對於文中提到的「法律武器」,鍾沛權稱可以廣泛使用,但是否批評之意,要視乎文章脈絡。余若薇引述《大公報-井水集\國安法是震懾罪犯的武器\龍眠山》及《明報-港澳研究會長:強大法律武器解新問題 劉兆佳:中央特別關心金融資訊安》指,其他媒體有用到相同字眼,鍾沛權同意。
對於控方開案陳辭指,區家麟的4篇文章均是「穿鑿附會」,在無任何事實基礎下污蔑《國安法》、警方、司法機構等,鍾沛權稱,當時黎智英的海外資產被凍結引起爭議,甚至令人關注會否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過去兩年身在香港都知道,爭議擔憂好真實存在,你可以話質疑擔憂係多餘,唔合理嘅,但如果控方話係穿鑿附會、無基礎,我覺得唔係一回咁嘅事,我地係咪擔憂錯、質疑錯?咁咪討論⋯⋯」,他笑言「講還講,唔好郁手」。
余若薇續問鍾沛權,羅冠聰一篇博客文章《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中提到的「披上法律的外衣」有何意思?鍾沛權稱用字有不同風格,亦不止用於反對意見,可能是比喻或借喻,這種修辭手法很普遍,「唔會有耳目一新嘅感覺」。
至於文章有沒有煽動意圖,鍾沛權否認,並指直至今時今日,《國安法》毫無疑問是受爭議的重大法例政策,正反雙方持續地發表意見,作為傳媒需如實記錄,盡力促成討論,「唔可能自欺欺人,(當作)無爭議,一切如常,我覺得呢個唔係一個事實」。
鍾沛權又指出,「對於香港無充分民望嘅社會,制度未去到雙普選,公職選舉未必反映選民投票嘅意欲,充分言論自由環境更加重要」,有充分言論自由,才能令民意及民情有效發表、疏導,充分自由討論下「至有機會讓大家誠心誠意去接受,一條影響重大嘅法例,如果自由空間都無,一味附和接受,壓抑異見,對社會國家一定無好處」。
余若薇就涉及《國安法》的文章完成提問後,繼續問及餘下三篇沒有分類或分類為「其他」的文章。
對於控方指,羅冠聰一篇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渲染讀者,把反修例運動中的非法暴力行為,美化為對抗極權的唯一出路。鍾沛權回應指,他留意到羅冠聰的文章「從來都唔會提倡暴力」,而文章對於社會事件的總結,例如心理創傷等,亦非憑空創作。
官指鍾沛權「做咗Editor咁耐」可以話係專家證人
餘下兩篇在鍾沛權辭任總編、即2021年10月底之後刊出:《【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余若薇起初不打算就此作提問,法官郭偉健表示「雖然鍾先生有啲文章唔係佢審批,但控方講法係有煽動意圖,佢有無審批,佢都有權講文章有無煽動意圖」,笑言「佢自己都做咗Editor(總編輯)咁耐,都可以話係專家證人啦」。
鍾沛權表示,他被捕後,警方給他看了5篇文章,中大衝突兩周年是其一,他稱感到意外「嗰個時期係林紹桐做署理總編輯,點解嗰個時期嘅文章都攞嚟針對呢?呢一篇好平實交代中大兩年之後嘅經歷、感受,我只可以講唔覺有任何煽動元素」。
鄒幸彤獲獎報道平鋪直敘 反問「煽動界線係咩呢?」
他又指,當時警方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高調批評文章的事實有錯,指中大衝突其間警方沒有攻入中大,但鍾沛權指,事後《立場》同事「Fact Check(事實查核)」,發現有片有相證實防暴警員曾進入中大,影片聽到有人稱「燒晒佢啦」,發現無事實上的錯誤。
鍾沛權質疑,「係咪一個被訪者、中大校友講自己感受見聞,就牽涉所謂煽動,界線畫到呢度呢,寒蟬效應好得人驚囉,已經唔係評論,大家仲點自由去表達感受,做一啲回憶都唔可以?」。
他又指,鄒幸彤獲獎的報道只是「平鋪直敘」,甚至不少媒體用同一手法引用鄒幸彤社交平台發布的公開聲明,反問「報道都可以成為檢控罪證,所謂煽動界線係咩呢?」,他直言若然法例如此模糊不清及隨意,再次反問「叫人點樣遵守呢?」。審訊下周一(16日)續審。【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