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0天審訊|鍾沛權指區家麟文章有事實基礎 非無的放矢攻擊政府 專訪流亡政客無煽動意圖 具報道價值不代表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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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20天審訊|鍾沛權指區家麟文章有事實基礎 非無的放矢攻擊政府 專訪流亡政客無煽動意圖 具報道價值不代表美化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20天審訊,前總編輯 #鍾沛權 連續第4天出庭繼續自辯。辯方在庭上問及羅冠聰、許智峯等人的專訪報道,以及由資深新聞工作者區家麟撰寫的博客專欄文章,被控方指具煽動意圖,鍾沛權均作出否認,解釋報道只望盡量仔細把受訪人物更立體呈現,而《立場》過去亦曾訪問建制派,「無必要醜化佢或者美化佢」。【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鍾沛權今日在庭上,又讚揚區家麟是「香港其中一個最出色嘅新聞工作者、傳媒學者、公共知識分子嘅楷模」,形容其評論公允,絕非無的放矢,無煽動之嫌。此外,鍾沛權亦反駁控方指控《立場》為政治平台一說,提及《立場》每年刊出多達2萬多篇文章,自嘲若只為襯托十多篇被指煽動文章,「我哋作為一個政治平台,真係好失敗囉」。

「12港人」為矚目新聞 警方沒確實答覆 否認無的放矢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今天在庭上,提及控方以《立場》曾刊出的17篇文章作檢控基礎,指控當中具煽動意圖。其中一篇博客文章《2020 香港新詞》由區家麟撰寫,內容涉及「12港人潛逃案」,控方指文章是借12港人為例子,肆意攻撃香港及中央政府,余若薇就問鍾沛權是否覺得區家麟的文章「無的放矢」?

鍾沛權回應,一般文章提及對某件事的批評,必須建基於事實基礎,再展開評論,而區家麟在文中提及「港警合謀,『送中』成真,十二港人人間蒸發」,而當時「12港人」為相對矚目新聞,因當時政府飛行服務隊被發現疑派出飛機監察「12港人」直至他們離開香港水域,事件曝光後,有人質疑警方是否一早收到情報,卻讓「12港人」離開香港水域,再由內地警方拘捕,而其印象中,「由始至終無得到一個確實答覆,警方無否認又無承認」,令事件引伸出更多輿論及質疑。

至於文中的「十二港人人間蒸發」,鍾沛權表示,意指他們下落不明,事實上其後家屬安排的律師代表亦無法接觸各人,故認為文章內容「有事實基礎,絕對唔係無的放矢、生安白造」,亦沒有憑空作出完全沒有基礎的批評,認為文章目的為指正錯誤及改變政策,既是公允,亦是負責任的評論,「我唔覺得係煽動,尤其知道作者背景為人」。

讚區家麟公共知識分子楷模 過去十年八載香港最好專欄作者

余若薇遂轉向鍾沛權了解區家麟的背景及成為《立場》博客的原因,鍾沛權透露,自《立場》營運首天起,對方已是《立場》博客,涉案17篇被指煽動的文章中,區家麟佔的數量最多,共4篇;鍾沛權又提到,區家麟曾在TVB擔任新聞節目「新聞透視」的監製,曾主持香港電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另在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任教至今,形容對方是「香港其中一個最出色嘅新聞工作者、傳媒學者、公共知識分子嘅楷模」,又指其文章「一向畀我感覺有質素,言之有物,絕對唔會係無的放矢」,甚至能把港人關注的價值觀,以精準到位文字表達,「我再作一個形容,佢(區家麟)係過去香港十年八載,寫專欄寫得最好嘅其中一個作者。」

余若薇又關注公允評論為何可以指正錯誤。鍾沛權再作解釋,指當文章內容是基於事實依據作出分析,且真誠地指正政策、措施、法例上的錯誤,沒有對任何人帶有偏見,「文章好容易判斷到係咪出於真誠相信,區家麟嘅文章一定係屬於呢類」,直言對帶着討好或攻撃目的而寫作的人,「唔係一個真誠嘅作者,通常都唔刊登」。

作為庭上討論「主角」的區家麟,他連日來均有到庭旁聽,今天亦沒有例外,對於庭上涉及自己的討論反應表現平靜,只是一直低頭抄寫筆記。

鍾沛權引《立場》曾訪建制派 無必要醜化或美化受訪者

至於共有4篇文章,被控方指涉及「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其中一篇為當時已流亡海外的羅冠聰之專訪,標題為《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控方指《立場》把羅冠聰美化為本着良心為港人爭取民主的海外人士,

余若薇就問鍾沛權:「你認唔認為有煽動意圖呢?」鍾回應稱,《立場》對人物專訪的處理,是希望盡量仔細,將受訪人物呈現得更立體,又提及《立場》曾訪問建制派如紫荊黨,以及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候選人謝偉銓,「謝偉銓又好,紫荊黨又好,羅冠聰又好,盡力立體地呈現一個人物,唔代表美化佢,我哋都無必要醜化佢或者美化佢」。他亦指,不會在報道中與受訪者切割,直言「好奇怪,如果段段好似disclaimer(免責聲明),無咁嘅必要。」

余若薇之後引述《立場》訪問羅冠聰的報道內容,包括對羅冠聰獲英國政治庇護,中國外交部斥英方粗暴干涉香港司法,以及港府強烈不滿羅冠聰晤英內政大臣等,問及鍾沛權為何會報道批評羅冠聰的新聞?他表示,報道只是採用一貫方針,只要是備受矚目的政治人物,其主張關乎香港的公眾利益,「對佢嘅批評反駁,我哋一樣會充分報道、充分記錄,盡量唔遺漏。」

鍾沛權直言難理解控方指控《立場》為政治平台

至於另外三篇涉案文章:許智峯專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梁頌恆專訪《逃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以及由張崑陽撰寫的博客文章《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世在人間》,控方指控《立場》描述3人為本着一己之良心為香港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而戰,而3篇文章在2020年12月一星期內先後發布,目的不言而喻。

鍾沛權回應,訪問後盡快刊出是一般新聞操作,否認有煽動意圖,並指3人均為備受矚目的政治人物,流亡海外後仍有關乎香港利益的倡議,有需要讓大眾知道其政治主張及活動,「報道一個政治人物主張唔代表我哋認同,更加唔代表煽動某啲主張落實」,又指不少媒體包括《明報》及《文匯報》等,其實亦有報道。

至於張崑陽的博客文章,鍾沛權指對方盛傳被通緝,當時其回應是新聞焦點,他同意有關文章用字激烈,但認為真誠地提出倡議不屬煽動,亦應該是言論自由下所容許。

鍾沛權亦回應控方指控《立場》為政治平台一事,直言「一路都好難理解」。他重提根據早前庭上控方的舉證,「警察好主觀幫我篩選左500幾篇(文章)所謂有問題」,但當中涉及不同範疇例如影評,甚至由親建制人士所撰寫的文章,在七除八扣後,最終只篩選出17篇,繼而自嘲指如果《立場》一年發表2萬多篇文章,「為咗襯托幾十篇煽動文章,我哋作為一個政治平台,真係好失敗囉。」【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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