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19天審訊|鍾沛權續自辯稱反修例運動發展是「意料之外」 反映港人憂自由被剝奪   並反駁控方報道非炒作 只為記錄事件 意圖「好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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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第19天審訊 │ 鍾沛權續自辯稱反修例運動發展是「意料之外」 反映港人憂自由被剝奪 並反駁控方報道非炒作 只為記錄事件 意圖「好純粹」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19天審訊。鍾沛權繼續自辯,提到對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深刻印象是「意料之外」,皆因本港的政治氣氛經歷2014年佔領運動後變得低沉,2019年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卻觸發民情,引來不同階層及政治光譜的反彈。他事後回想,認為反映出港人多年來的警惕,「對自由可能會被剝奪或影響嘅擔憂」。對於控方開案陳辭稱,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推動武力及非法抗爭,鍾沛權明言「我哋意圖無咁複雜,真係好純粹好純粹,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道真相」。【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控方在開案陳辭中提及2019年的社會背景,着鍾沛權講述香港2019年的形勢。鍾先指「我(組織)可能有啲凌亂跳躍,因為2019年發生太多事」,但最深刻的是「意料之外嘅發展」。

鍾沛權自言自2012年起任職網媒,多年來的每一天,「起碼超過10小時對住社交媒體」,因而培養出某種新聞觸覺。他稱,2014年和平佔領運動結束後,本港政治氣氛低沉,「好多曾經熱衷於政治工作或表態,倡議政策嘅年輕人、政團,相對轉趨淡靜」,即使其後出現「高鐵一地兩檢」爭議,亦無牽起大型群眾活動,直至2019年3月至5月間,修訂《逃犯條例》觸發民情,社會反彈漸趨熾熱,甚至比2003年反對23條立法更為洶湧,令他大感意外。

鍾沛權指,反對修例的人更是「跨階層、政治光譜幾廣闊」,初期已有商界表達擔憂,當中富商劉鑾雄更高調表達反對,甚少反對政府政策的社會賢達、專業團體如大律師公會等都有發聲,直指「如果稍為有啲系統留意住當時嘅民情,應該感受到強烈民意,唔希望有呢個政策推出」。

鍾沛權表示,對不少人而言,事件可能沒有切身利益、事不關己,甚至當時發生「陳同佳案」,似乎有正當理由修例,事件卻觸發廣泛社會反彈,他稱「事後諗返,反映出港人持續多年來嘅警惕同憂慮,就係對自由可能會被剝奪或影響嘅擔憂」。

余若薇接着引述控方在開案陳辭指,「即使大規模的暴力衝突和破壞表面上看似消退,但是社會上仍然充斥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隨時可以毀掉政府的管治權威並推翻一國兩制的基石和社會秩序」,隨後與鍾沛權展開對答,其間法官郭偉權加入:

余若薇() 鍾沛權() 郭偉健(

:「各種暗湧、政治炸彈」寫法太過含糊,唔存在一個政治炸彈足以毀掉政府管治權威,真係無咁嘅認知。

:講清楚,你嘅說法有兩部分,你唔認知有炸彈,定有炸彈但不足以摧毀政權?

:我明我明,我唔用炸彈比喻,社會係咪仍然有不滿政府嘅民情呢,我會話係有啦,肯定有,長期任何社會都有不滿政府嘅民情。

:2020年7月頭,你認知中有無暗湧、政治炸彈,可以毀掉政府管治權威、推翻一國兩制?

:無,我無呢個認知。

:雖然你一日十小時都睇緊新聞,都見唔到?

:係。

鍾沛權補充指,「社會運動可以係民情抒發、民意表達」,不認為足以毀掉政府管治權威,與外國的騷亂及暴動相比,本港衝突並非最激烈,即使是中大及理大事件,導致吐露港公路及紅隧封閉,但11月區議會選舉如常舉行,投票人數創新高,其中支持社運的候選人更獲6成選票。

鍾沛權:我仍覺得我哋國家同香港政權係好安全

對於開案陳辭提到「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抄作社會事件,企圖進一步加深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敵意,令他們相信自己是身處於沒有民主自由的極權統治,從而推動該些人作出武力、非法抗爭或配合外部勢力去推翻現有政權」。鍾沛權稱,傳媒報道並非出於炒作,只為記錄事件,自言「反中亂港準確定義,我一路都唔係好掌握,比較難對號入座」,更指「我仍然覺得我哋嘅國家同香港政權係好安全」。

當余若薇問及鍾沛權有沒有上述控方指稱的意圖,鍾沛權稱「我嘅意圖自己最清楚,同事嘅意圖我都清楚,我哋意圖無咁複雜,唔會諗咁多,真係好純粹好純粹,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道真相」,在爭議的事件上,他們透過引入各方意見,讓公眾在充分知情下進行辯論,以達致公民社會,就某些爭議達成共識。

鍾沛權稱,「呢幾日我不斷重複,我只可以不斷講解(意圖),要諗點樣煽動人做呢樣做個樣」,他一度停頓後稱「無乜心力去做呢樣,亦都真係唔係我哋嘅諗法」。【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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