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12日)續,鍾沛權續自辯,其中回應三篇有關35+初選案被告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的專訪,形容三人為新晉年輕的政治人物,報道可讓讀者了解其政治藍圖,而當中鄒家成及梁晃維的兩稿更在初選後才刊出,鍾沛權稱「無勢需要幫佢造」,亦絕無意圖為任何被訪者「戴光環」。辯方在庭上指出,《立場》曾就初選案首次提堂進行文字直播,提及有被告4日3夜無換內衣褲等,是否有批評政府之嫌。鍾沛權稱,批評政府或司法機構可能犯的錯誤,是言論自由所容許,質疑批評便屬煽動,「寒蟬效應大到…….咁言論自由去咗邊呢?」【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引述控方開案陳辭指,《立場》於2020年7月7日至8月12日期間,發布了三篇專訪、為35+初選案出線的立法會選舉參選人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造勢,在《立場》大肆宣揚3人的非法理念,再在初選案眾被告被捕後,發布一篇由羅冠聰撰寫的〈香港—美麗島〉文章為被捕者伸冤,並為他們戴上光環。
余若薇問鍾沛權是否同意控方指控?鍾沛權稱「目的一定唔係幫佢地造勢」,並指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均為新晉年輕嘅政治人物,從未在香港公職選舉中出現,「對於做新聞嘅人,新晉年輕政治人物冒起緊,有新聞及採訪價值」,希望讓讀者知悉這些新晉政治人物的政治藍圖,而事實上,其中兩人的專訪(鄒家成及梁晃維)於初選後才刊出,鄒家成後來更在選舉中被DQ(取消資格),直指「短期內無乜機會參與正常嘅公職選舉,無勢需要幫佢造」。
余若薇遂問,在初選案被告被捕前有否得知相關消息?鍾沛權稱記憶中沒有,「當時香港嚟講係幾震撼同埋令人意外」。余若薇關注,鍾沛權作為傳媒人,會否視35+初選案的內容為「禁區」?鍾沛權指,即使受訪者被落案檢控,甚或被定罪,「佢嘅主張、意見如果真係關乎公眾利益,都需要被報道被記錄」,他又反問「香港有無一條罪行會禁制埋罪犯嘅言論自由呢?」
至於有否為受訪者戴上光環,鍾沛權直指「絕無意圖為任何被訪者戴光環」,《立場》只是盡力呈現受訪者的性格及主張等,重申不論政治光譜上是溫和、激進、保守派,《立場》都會一貫地採訪。
余若薇接着就控方用以檢控的文章逐篇提問,首篇、即〈【立會選戰】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余若薇問鍾沛權,撰文的楊天帥是否支持受訪者何桂藍的主張?鍾沛權否認,指稱讀這篇文章讀出一種感受:「作者帶幾多疑問,甚至(帶)質疑去採訪」。
他先指,「我會形容何桂藍係一位好出色、好專業嘅記者,2019年現場既採訪報道同直播,表現好專業、鍥而不捨、奮不顧身,得到幾大支持」,相隔一段時間,何桂藍決定以另一角色從政。文章發布後,有人質疑「好多政治人物都係記者出身,轉個角色無問題,質疑我哋點解用呢個角度」。
鍾沛權認為,過程中見到作者「都好想講清楚專業新聞工作者係咩回事,同一個有強烈政治主張的政治人物,中間界線係好清楚」,鍾重申「政治平台同傳媒嘅界線係好清楚,新聞機構就係新聞機構,唔係政治平台,唔係政治人物」,該文章某程度對大眾、傳媒機構甚至同事都有益處,是機會讓各人思考傳媒的工作。
余若薇引述文中的一句「警暴是事實,記錄。示威者破壞,是事實,也記錄」,問鍾沛權政治人物說出「警暴是事實」是否構成煽動?鍾稱,「無理由因為一個政治人物提出一個說法,就話佢係煽動或牽涉某一罪行,寒蟬效應真係太大,大到好不利一個社會嘅健康發展」。至於楊天帥在文中寫道「係在公眾看來,並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而是有正邪之分」,鍾沛權稱是楊天帥「寫文風格比較活潑,但都精準嘅」。
至於第二篇文章、〈【專訪】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內容提到「民族主義」,余若薇關注其意思。鍾沛權稱「可以係講同一國家內高舉某族群嘅利益,我唔認為講民族主義,必然意味係分離主義或者係香港獨立」,不過不同人或有不同理解,並非三言兩語說得清楚。
余若薇續問及第三篇:〈【專訪】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鍾沛權稱,梁晃維及鄒家成均為年輕、且獲支持的政治人物,他們的倡議、主張均有新聞價值。
法官郭偉健關注,兩篇文章的作者「盧斯達」是真名抑或筆名,鍾沛權稱筆名。法官追問「咁真名係咩?」鐘沛權稱「我唔記得」。
鍾沛權特別提到,印象中鄒家成及梁晃維的專訪在2021年7月中旬亦已下架,他重申,該專訪只是平舖直敘,但當時他們被捕,似乎被針對,加上《立場》決定將2021年5月前刊出的所有評論文章(包括博客文章)下架,撰寫上述兩篇專訪的盧斯達同樣是博客作者,為加大安全系數,決定與盧斯達相關的文章全數下架。
至於保留何桂藍專訪的原因,鍾沛權稱「覺得呢篇報道寫得好,對議題討論有意思,所以我決定保留無下架」,在統一標準下作出特殊安排。
余若薇續提及控方指稱為初選案被告伸冤的第十三篇、由羅冠聰撰寫的〈【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鍾沛權指,羅冠聰是當時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當時得票最高,係港島區票王嚟」,是備受矚目的政治人物,雖然撰文時他已離港,但其意見仍備受關注。
余若薇指出,《立場》法庭組曾就初選案首次提堂進行文字直播,包括提及律政司反對被告保釋、在聆訊第二天引述律師說法指「有被告4日3夜無換內衣褲」,又指未完成保釋申請,戴耀廷等人先回收柙所休息等,問鍾沛權指《立場》是否欲批評政府?鍾沛權稱,「不存在有意圖要為某啲人戴光環,不存在乘機打撃政府,批評指出政府可能嘅錯誤,甚至係司法機構,言論自由應該容許,批評者意見係錯嘅,你咪反駁,唔可以有人提出意見批評,就話佢煽動,如果係咁,寒蟬效應大到…….咁言論自由去咗邊呢?」
余若薇稱,但控方一定會指「言論自由唔係絕對」,鍾沛權回應說「我通常第一下諗法係,言論自由唔係絕對,對言論自由嘅限制更加唔係絕對」。
鍾沛權指,「作為傳媒都要畀啲準則自己,唔代表乜都登得,我反覆講,報道評論裡面,即使有激烈倡議批評,用言論自由比我哋嘅空間公開討論,過程互相說服,對社會對國家最好,唔好意思,講言論自由我比較肉緊……」
不過鍾沛權稱,「容許我講多少少,我自己對言論自由嘅深刻體會」,他稱在歷史中有些「匪夷所思」的災難,後來發現是「人禍」,以五十年代末的三年飢荒為例,不少研究指出「正正因為當年無言論自由,令呢埸飢荒死亡人數保守估計一千萬」,部分研究更指實際是三千萬。他表示,「呢啲教訓好深刻,因為太深刻,會更加珍惜言論自由嘅珍貴,一定要有充分理由先可以施加限制,法律界線更加唔可以咁含糊,容易造成寒蟬效應,咁樣對言論自由損害實在太大」。
審訊明(13日)續,鍾沛權繼續作供。【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