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今(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午就第7篇檢控文章、區家麟的〈「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盤問,文章提及「劉曉波發表《零八憲章》要求政治改革,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囚禁至死」,控方質疑「仲唔係你(中國)嗰個瘡疤?」,鍾沛權認為控方過份演繹,指文章字面意思非常清晰。控方盤問亦一度提及:「劉曉波聽個名都知道唔妥當啦。」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立即問控方:「劉曉波咩地方唔妥?」惟控方沒回應,僅指周四審訊時會繼續就劉曉波此議題提問。
此外,控方指區家麟文章提及支聯會喊「結束一黨專政」被控煽動,但實際上支聯會所為不止於此,質疑區沒披露全部事實,易誤導讀者。鍾沛權不同意,並指文章反映社會擔憂的氣氛,且提出質疑:「係咪嗌咗十幾年嘅一句口號,喺新法例、新嘅香港政治局勢底下,一句咁嘅政治訴求就應該被指控煽動呢?」【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控方今午開始就第7篇文章、同樣由區家麟撰寫的〈「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刊於2021年6月1日)展開盤問。
控方庭上兩度將「白紙黑字」誤讀「黑紙白字」 被辯方指正
主控伍淑娟讀出文章時問:「我希望我冇讀錯,(詭辯)係咪叫詭辯?」鍾確認後,伍接着讀出:「在香港,有一種詭辯,用這個標準開場白:『《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但是⋯⋯』第二句任君選擇,例如『但是自由不是絕對的』、『但是你不能發放假消息』、『但是你不能危害國家安全』⋯⋯然後這幫人就大條道理我要管,自由要我來限制。」
伍淑娟(伍)鍾沛權(鍾)
伍:但係「自由不是絕對的」,《基本法》有「黑紙白字」(白紙黑字)寫清楚啦?
鍾:你講《基本法》有咁寫「自由不是絕對的」?我印象中基本法冇寫明,我唔係好熟《基本法》。
伍:唔單止《基本法》,加埋其他條文,「黑紙白字」(白紙黑字)保障自由,「但自由不是絕對的」。
此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帶笑指正是「白紙黑字」,伍淑娟亦忍俊不禁謂:「係白紙黑字」。
文章提支聯會喊「結束一黨專政」被控煽動 控方指不只因叫口號被捕
文中一段又提及:「於是,喊一句『結束一黨專政』,就是指控你煽動的大好良機。」
伍引述中國憲法第一條,「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指禁止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同時指禁止破壞共產黨領導。鍾表示沒意見,反問道:「你叫我演繹憲法呀?」伍續指,推翻中國共產黨等於推翻國家,鍾認為支聯會叫「結束一黨專政」是政治訴求,但如何達成顛覆國家則視乎手段及過程。
伍指出,區的文章於2021年6月1日發布,支聯會案的被告於2021年9月被拘捕﹐「睇返轉頭就係我(作者)有先見之明⋯⋯支聯會你死啦,叫一黨仲唔係顛覆?」鍾不同意,認為在當時政治風聲下,有公民組織覺得自己會是下個被清算的對象。
伍又指,事實上支聯會不單叫喊上述口號,更透過於社交媒體發文、遊行等各樣手法推動綱領,當中「結束一黨專政」最受爭議。鍾表示:「冇乜意思,同你討論支聯會好奇怪,我冇乜資格去討論。」
但鍾表示,「結束一黨專政」意指希望改變中國的體制,在香港回歸前後的一段長時間一直容許針對中國政治體制的批評,「支聯會係其中一個提出呢樣嘢嘅組織,嗌咗幾十年『結束一黨專政』⋯⋯冇提出非法手段達成訴求」。鍾指,「結束一黨專政」突然被視為違法,不少人感擔憂及不滿,文章段落是反映當時的社會氣氛,同時提出質疑,「係咪嗌咗十幾年嘅一句口號,喺新法例、新嘅香港政治局勢底下,一句咁嘅政治訴求就應該被指控煽動呢」。
鍾重申,有關質疑是有所依據,惟伍認為,區沒有將所有事實披露於人前,容易誤導大眾,鍾表示不同意。
控方稱資訊科技發達分裂國家未必需要暴力 鍾沛權:「要返去諗幾日至答你」
伍續引述文章一段:「不同國家學者商議的〈約翰內斯堡原則〉第六項,則訂出言論何時才應被認為屬於煽動暴力,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一,言論有意引發即時暴力;二,言論可能引發即時暴力;三,有關言論與暴力事件或可能發生的暴力兩者之間有直接和即時的連繫。」並一度問鍾有關互聯網及不同社交媒體的起源:
伍淑娟(伍)鍾沛權(鍾)
伍:互聯網喺1991年出現,Facebook喺2007年出現,有印象?
鍾:我真係冇印象。
伍:高登係千禧年後發生,分家後變連登。
鍾:我唔會知嗰啲年份,我記唔到。
伍:(Facebook及高登等出現後)資訊環境唔同咗,我諗你可以接受?
鍾:我同意大眾吸收資訊渠道會有一個變化。
伍指,以往分裂國家或需使用暴力,但資訊科技發達之下未必需要使用暴力或一個具體行為。鍾直指:「呢個問題好大,我要返去諗幾日至答你。」此時旁聽席有人竊笑。
主控稱要Google才知「銘記八酒六四」 鍾指一向關注中國政治讀者會有所認知
伍接着再引述涉案文章的一段:「一定又有人說,美國與西方的自由概念於我何干,你有你的普世價值,我有我的中國特色,那麼就看看偉大祖國如何理解『煽動』。劉曉波發表《零八憲章》要求政治改革,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囚禁至死;有人自製『銘記八酒六四』酒,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當年有廣州人支持香港佔中運動,當然也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伍指,從有關劉曉波的段落可見:「仲唔係你(中國)嗰個瘡疤?一睇已經好突出喇,所謂中國特色。」鍾認為控方加添過多演繹,直指字面已非常清晰。
對於文中提到「當年有廣州人支持香港佔中運動,當然也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伍引述《HK01》報道指,涉事的4名廣州居民曾轉載「黨國之下無公民」等文章,另在公開場所拉起橫額宣揚「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一黨專政、遍地是災」等理念,不是單單因為支持香港佔中運動而被控,但區的文章看不見4人所為,寫法並不真實。鍾表示,當時4人因在網絡上表明支持佔中而被捕,之前所發表的言論才一併「攞嚟做證據」,因此被捕起因仍是支持佔中。
伍續指,有人自製「銘記八酒六四」酒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同樣地她「都要自己Google下先知發生咩事」。鍾認為,一向關注中國政治事件的讀者會有所認知,毋須作者長篇大論,遭伍反駁指,不能假設所有讀者「都係睇開區先生、睇開《立場》」。
伍稱:「評論文章梗係批評人㗎啦,梗係講佢啲衰嘢,唔會期待你講我啲好嘢出嚟,至少期待你講個事實出嚟。」鍾明言,區有其立論,並非毫無事實根據。
伍淑娟數度讀錯「釁」發音 在庭上被眾人再三提醒始糾正
此時伍提出:「但問題係,劉曉波,聽個名都知道唔妥當啦。」當伍正準備就維權律師方面盤問,即遭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聽佢個名知唔妥?我唔係好明,劉曉波咩地方唔妥?驚撈埋一齊好難答。」伍接著就「銘記八酒六四」繼續提問,余若薇細聲道:「即係唔講劉曉波喇?」
伍繼續盤問,指4名男子製「銘記八酒六四」酒,其後被改控另一罪名:「尋⋯⋯」,此時庭內有人提醒是「尋釁滋事」,伍與身旁的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耳語後,向鍾表示「尋人(釁)滋事罪喎,呢個你知唔知?」,之後余若薇提醒是「釁(讀音:印)」,伍重複謂:「忍(釁)。」眾人再三提醒下,伍更正讀音。
散庭前,伍表示今天未就劉曉波、維權律師等議題提問,將留待周四(9日)續審時一併盤問。【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