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上月底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2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鍾沛權最後被判囚21個月,林紹桐則被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並在傍晚離開法庭登車離去。
法官郭偉健今在判刑時,多番強調鍾、林二人非單純新聞工作者,更直指《立場》透過專訪,為何桂藍在35+民主派初選中助選,給予她機會說服選民、表明寧願「攬抄」也不會妥協;《立場》又在初選投票首日重新發布文章,但其他候選人的訪問卻無相同待遇,認為毫無疑問是為何桂藍助選。
郭官又指,《立場》的中大衝突兩年後專訪,毫無根據地指中大學術受威脅,更美化暴動者行徑、塑造警方打壓學生的形象,未有涵蓋警方說法作平衡報道,重燃已冷卻的暴力抗爭,引起公眾對政府及警方的仇恨。【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報道結集】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出,《立場》發布何桂藍的專訪文章,顯然是為參加35+民主派初選的何助選,認為何在初選論壇時,被問及她沒有從政經驗、選民為何要選她而非鄒家成時,完全沒有回答,但《立場》記者的訪問,就讓她有機會解釋自己早於2014年已撰寫本土主義文章、曾到烏克蘭學習民主運動等,又指作者將何在立法會號召拉布阻止「國歌法」立法的錄影片段加入文章。郭官續指,記者追問選民為何要選何桂藍而非他人,讓何有機會表明寧願「攬抄」也不會對政權妥協,更在文未以煽情手法問讀者會否投何桂藍。
官指《明報》加入警員專訪平衡文章內容 沒提警方或政權損學術自由
郭官強調,涉案專訪於2020年7月7日發布後,《立場》在初選投票首日再次發布同一文章,惟其他候選人的專訪卻沒有同樣待遇,直指《立場》毫無疑問是替何桂藍助選。郭官又解釋,即使其他媒體也有訪問何桂藍,但並沒有在文章說明它們認同何的煽動言論,也沒有替何助選勝出初選。
就另一專訪文章〈【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郭官就認為文章在沒有客觀事實基礎下,指中大學術自由受威脅、攻擊警方執法,並且美化暴動者行徑,塑造警方打壓學生的形象。郭官指,《立場》在文章中嵌入一段比較校園暴動時及兩年後景象的片段,當中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抗爭標語的畫面,重燃已冷卻的暴力抗爭,引起公眾對政府及警方的仇恨。
郭官並解釋,雖然其他媒體也有報道中大事件,但沒有提到警方或政權損害學術自由,只是記錄示威者說法、事件對他們的影響等。郭官更舉例,指《明報》就有加入警員專訪,平衡文章內容,但《立場》或林紹桐卻沒有類似做法,即使以「編按」形式加入警方說法,但文章仍繼續發布,顯然視警方投訴為無物,進一步藐視警方。





林紹桐獲判可即時獲釋,晚上離開區域法院。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偉健
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林紹桐
控罪: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
法律團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馬維騉及管致行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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