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及義工銅鑼灣街站掛黑布 被控無牌籌款及展示海報 押後10.31待同類案上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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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人連同6名義工,涉在銅鑼灣擺街站懸掛一幅黑布籌款,被指於2個月間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遭控共26張傳票控罪,案件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陳寶瑩代表所有被告申押後案件,等待兩宗同類案件上訴結果,並表明將會爭議若街站沒有籌款行為或字句,只有連接虛擬平台的二維碼,是否同屬在公共空間籌款;另會爭議執法相稱性,即檢控展示橫額會否缺乏容忍度,稱「本案連當場警告都冇,事後先作出檢控」。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再訊。

10名被告包括陳寶瑩、周嘉發、余煒彬、曾健成、李盈姿、唐婉清、黎嘉麗、盧德華、陳子祥及張鉻聰,被控共26項傳票控罪,牽涉三個不同事件,日期為今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所有人均被控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的行人路上,無牌組織、提供設備以進行或參與籌款活動;部分人包括陳寶瑩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陳寶瑩庭上表示,她本人另一宗無牌籌款案早前在高等法院敗訴,準備上訴至終審法院,另外一宗涉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的案件上訴,則押後至9月26日續審,尚未宣判。陳寶瑩指,兩宗案都是辯方賴以支持抗辯的案件,故申請押後案件。

陳寶瑩表明,辯方會爭議若現實世界沒有籌款行為或字句,只有展示連接至虛擬平台的二維碼,是否同屬在公共空間籌款;展示橫額方面,辯方會爭議執法相稱性,會否缺乏容忍度,「本案連當場警告都冇,事後先作出檢控」。裁判官梁雅忻最後應要求押後案件至10月31日再訊。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梁雅忻
控罪:無牌籌款、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案件編號:ESS35029-35035、38408-3842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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