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歲男警被指今年6月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案件今(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今透露擬撤控強姦罪,改控「以威脅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另擬新增其他控罪。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裁判官水佳麗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家人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外出,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干擾控方證人等。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訊。
被告程朗(26歲)報稱任職警員,現已停職,被控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一處強姦女子X。控方早前透露,獲警方案件主管告知,初步打算更改控罪,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但須待律政司法律意見確認。
控方今再申請押後4星期,以待律政司完成給予法律意見。辯方關注,案件上次提堂時,控方已表示或會修改控罪,惟至今未有進展,「連邊一級法院都未能確定」。控方索取指示後,確認初步法律意見指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擬撤控強姦罪,改控以威脅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另擬新增其他控罪。
辯方為被告保釋申請,裁判官水佳麗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家人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外出,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住地址、每天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
法官:粉嶺裁判法院
裁判官:裁判官水佳麗
被告:程朗
控罪:強姦
案件編號:FLCC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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