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歲男西醫涉拍攝女子X的私密影像,之後恐嚇該女子,兩度發布其私密影像,並勒索20萬元。西醫被控「窺淫」、「發布私密影像」、「刑事恐嚇」及「勒索」等5罪。案件今(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轉介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6月25日到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被告盧敬泰(35歲,診所醫生),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控方今申請修訂及新增控罪,被告現被控一項「窺淫」罪、一項「刑事恐嚇」罪、兩項「發布私密影像」罪及一項「勒索」罪。
「窺淫」罪指被告於2025年9月27日至28日間,為了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在X處身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暗中拍攝,而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拍攝。
被告涉恫嚇女事主 要求交出20萬港元
「刑事恐嚇」罪則指,被告在2025年10月27日至29日間,威脅X會使她的名譽遭受損害,意圖導致X作出她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
被告面對的另兩項「發布私密影像」罪則指,他在2025年10月28日,在兩個不同情況下,發布源於干犯「窺淫」的5張X的影像,而被告知道該等影像源於干犯該指明罪行,或罔顧該等影像是否源自干犯該指明罪行,而被告亦不理會X是否同意發布。
「勒索」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為使他自己獲益,或意圖使X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約港幣200,000元。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張志偉
被告:盧敬泰
控罪:窺淫、刑事恐嚇、發布私密影像、勒索
案件編號:ESCC28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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