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2016年在家強姦非禮9歲寄養女童 案件去年始被揭發 事主複述案發時被問「係咪大個女?」

分享文章

六旬男子涉7年前在家中分別強姦及非禮當時9歲、被暫託在其家中的女童,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猥褻侵犯罪,男子否認控罪,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事主X在錄影會面中指,「叔叔」於2016年夏天一個傍晚洗澡後,着她入房間,問她「係咪大個女?」其後稱為她「檢查身體」摸她,並脫去她的衣物,她當時表示不喜歡,被告因此幫她蓋上被子,並坐在床邊摸她的頭叫她「聽話」。X稱,其後感到被告的陰莖插入了她的陰道,令她感到撕裂的痛,試過想推開被告但不果,約10分鐘後被告射精;被告曾用紙巾抹她的下體,又用紙巾為她抹眼淚,對她稱「叻女」。X其後「行路都痛」,在廁所自己再抹私處時見到有血。

X指,強姦事件發生約1星期後,她被罰在廚房罰抄,被告到廚房斟水時「挨身挨勢」,一度用下體倚向她的臀部約1至2秒,她隨即縮開。

事件直至去年始被揭發,去年8月,X向一名女友人透露自己有情緒問題及想自殺,是因為她9歲時曾被寄養家庭的叔叔強姦過;約一個月之後,事主與友人飲酒後表示想跳樓自殺,被朋友阻止並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為孔姓男子,現年61歲。他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猥褻侵犯罪,兩項控罪的案發時間為2016年的夏天,地點為被告屯門的家中。

控方開案陳詞指,現年16歲的事主X,其父母於2010年離異,X的母親要同時兼顧全職工作,及照顧X和X的胞兄而感困難,所以安排了X到寄養家庭照顧,該寄養家庭成員包括當時50多歲的被告、被告的妻子及他們已成年的女兒。X自2012年8月逢星期一至五會在寄養家庭生活,周末則與母親在一起,直至2018年年底事主的母親獲派公屋後,事主才重新與母親同住。

事主表示想自殺 朋友報警求助

開案陳詞續指,事主X去年8月情緒崩潰,X向一名女友人透露自己有情緒問題及想自殺,是因為她9歲時(即2016年)被寄養家庭的叔叔強姦過, 令她對自己感厭惡,亦不敢將這創傷經歷宣之於口。約一個月之後,事主與一些女性友人飲酒後,表示想跳樓自殺,被朋友阻止並報警求助。警方其後帶X到屯門醫院期間,X再向女警稱因被強姦而想自殺,並揭發事件。

根據事主X的錄影會面,X指2016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寄養家庭的姨姨外出找親戚,只有她和被告留在家中,被告洗澡後着她入房間,問她「係咪好悶?」,X稱當時因無事做感悶,而且又不懂開電視。被告又問她「係咪大個女?」,X當時沒有回應被告。X續指,被告其後將她轉身、令她背向被告;被告其後用手摸她,她縮開並表示不喜歡。X複述當時被告說話:「佢話佢唔係衰人,話幫我檢查身體。」被告又着她躺在床上,並脫去她的衣物,她當時表示不喜歡,被告因此幫她蓋上被子,並坐在床邊摸她的頭叫她「聽話」。

X指,被告「摸吓摸吓,就喺度摸條腰個啲」,被告亦鑽進被窩內,並爬在X的上方,分開她的兩腳。X表示,沒有看到被子下實際發生的事,但感到被告的陰莖插入了她的陰道,並想在她的陰道內前後移動,令她感到非常痛,有撕裂的感覺。X指她當時喊痛並哭,又試過用手想推開被告,但遭被告按住着她的手在枕頭上,被告又曾一度停一停稱「姨姨(被告的妻子)就嚟返,唔好搞咁多嘢」,約10分鐘後,X又感到陰道內突然很熱,長大後才知當時是被告射精。

遭強姦後約一星期再被下體倚臀

X續指,被告其後取紙巾抹了她的下體,又用紙巾為她抹眼淚,對她稱「叻女」。X其後到廁所,當時「行路都痛」,在廁所自己再抹私處時見到有血,感到驚慌,其後將染血紙巾包好,掉到廚房的垃圾桶內。被告其後又一度問她「鍾唔鍾意?」她當時答「唔鍾意」;被告又着她不要對任何人談及事件,是二人之間的秘密。X指,被告的妻子其後回到家中,心情不太好,而X當時則感驚慌及不開心,曾遭被告的妻子問為何「黑口黑面」,X當時覺得跟她說也沒有用,「姨姨唔會信我講咩,由細到大都成日屈我」。

X指,強姦事件發生約1星期後,她一次被罰在廚房罰抄,被告到廚房斟水時,問她有否跟人提起事件,她當時搖頭;被告其後「挨身挨勢」,一度用下體倚向她的臀部。X續指,被告用「好硬嘅嘢掂到我」約1至2秒,她隨即縮開。

X在錄影會面中又指,被告的妻子是母親在網上搵的保母,在姨姨家中有其他小朋友一起生活,包括一個比她年長的男孩、兩名比她年幼的女孩及姨姨親戚的子女等。

聆訊明續。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游德康
被告:孔姓男子
控罪:強姦、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HCCC83/2023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