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Danny案|社署獲頒36個月保護令 父指男嬰發高燒入院後 兩人24小時照顧下病情才好轉 哽咽問:究竟係專業嘅照料好啲,定係父母嘅照料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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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Danny的父母曾先生和關女士,日前向傳媒透露,社署向法庭建議繼續讓Danny留在收容所,案件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聆訊,聆訊以閉門形式進行。案件午後散庭,兩人在法院大樓外受訪時透露,社署獲批36個月保護令,Danny續留收容所照顧。

曾先生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但因為勝算微而不會上訴,並哽咽指,Danny接受專業團隊照顧後因發高燒入院,直至他和關女士到場,24小時輪流照顧Danny,病情才好轉,「所以大家係有眼見嘅,究竟係專業嘅照料好啲,定係父母嘅照料好啲,大家係有眼見嘅,但係法庭同社署係見唔到嘅。」

關女士今年4月在家中分娩誕下男嬰Danny後,一度沒有為他領取出世紙,其後與生父曾先生一同遭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男嬰後來交由社會福利署收容所照顧。

法庭根據條例拒傳媒旁聽聆訊 曾先生指裁決賦予社署很大酌情權

法庭今根據《少年犯條例》,拒絕傳媒旁聽聆訊,曾先生事後在庭外透露,法庭向Danny頒下36個月保護令,他指此賦予社署很大酌情權,署方可決定Danny居住地方、醫療、探視安排等。

曾先生引述社署報告時強調,指把Danny從父母移離時,其狀態良好,不過報告亦指擔心Danny未來面對的風險,因他們不願讓Danny接受疫苗等自願性醫療服務,惟他相信經調查後,署方會「歸還」Danny。

解釋非拒讓Danny接受醫生診斷 只想索取其他醫生意見再作決定

他並哽咽指,Danny接受專業團隊照顧三周後因發高燒需入院,直至他和關女士到場,24小時輪候照顧Danny,Danny的病情才好轉,「所以大家係有眼見嘅,究竟係專業嘅照料好啲,定係父母嘅照料好啲,大家係有眼見嘅,但係法庭同社署係見唔到嘅。」又續指Danny現在會跟兩人玩和說「BB 話」。

曾先生又解釋,他們之前並非拒絕讓Danny接受醫生診斷,只是想索取其他醫生意見再作決定,Danny亦沒有因此面臨即時風險。關小姐之後補充,她和曾先生與醫護人員的意見一致。

至於其女兒Lily在瑞典的情況,曾先生指瑞典政府正開始轉移Lily撫養權的程序,但他認為Lily是中國公民及香港永久性居民,只有香港法院可審理Lily的撫養權,認為瑞典將Lily視作瑞典人,就是「監生搶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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