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嬰Danny6月底獲法庭頒36個月保護令,續交由社會福利署收容所照顧,其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自行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一小時多的非公開聆訊。散庭後,曾偉邦和關佩仙在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指法庭將於9月底或之前頒布判決。曾偉邦形容是日心情戰戰兢兢,強調Danny遭任意拘留,他居於院舍,以及大部分時間被禁與父母接觸,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
此外,在生育計劃方面,曾偉邦指會考慮到其他較安全的司法管轄區生育,又指在家分娩有很多好處,「BB可以喺好安寧嘅環境出世」,而且可自主安排「BB點樣抱、點樣清潔。他強調Danny「健健康康、肥肥白白」,並一度提及近年5歲童遭長期虐待餓死的高院案件,指社署沒有介入該案,卻插手他們的家庭,批評署方資源錯配。
「男嬰Danny案」事件始於關女士今年4月在家中分娩,誕下男嬰Danny後一度沒有為他領取出世紙,其後與男嬰的生父曾先生一同遭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男嬰後來交由社會福利署收容所照顧。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於6月26日批36個月保護令,社署可繼續收容Danny。
質疑社署安排違反Danny的最佳權益 現安排等同任意拘留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於7月31日,自行向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今早以閉門方式作聆訊,曾和關帶同文件出庭,開庭前形容心情戰戰兢兢,但強調要向Danny交代。
案件進行1個多小時非公開聆訊,傳媒不可旁聽。散庭後,兩人在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覆述聆訊內容。曾偉邦指,其理據為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社署安排違反了Danny的最佳權益,因為他居於院舍,以及大部分時間被禁與父母接觸,一周只能見父母兩次,此等同任意拘留。
曾偉邦提到社署方在庭上批評他們濫用程序,他們應該到少年法庭挑戰保護令,而且Danny現在受保良局照顧,保良局擁有猶如父母的權力,Danny並非遭到拘留。不過曾表示,雖然法庭頒布保護令,但從沒指Danny安置於院舍,僅指由社署決定其去向,而且保良局的權力不是絕對,須符合人權。
父強調Danny已「睇咗好多次醫生」 稱與同齡嬰兒情況沒有差別
據兩人引述,社署方在庭上沒有提及Danny由他們照顧會受到什麼傷害,僅指關在家生育3個孩子,以及在本案中,關沒有接受產檢,以及沒有即時帶初生的Danny到醫院 ,已經等同疏忽照顧,並指本案存在高風險,他們重犯機會高,因為他們迴避醫療,以及不肯與專業人士合作。
曾偉邦表示,願意承諾每月帶Danny看醫生,並非一定要分隔Danny與父母兩人,並強調Danny已經「睇咗好多次醫生」,結果顯示他與同齡嬰兒的情況沒有差別。
引近日5歲童被虐餓死案 批社署資源錯配不應插手接管Danny
他續提及近日5歲童遭長期虐待餓死的高院案件,指社署社工沒有介入,「但相反,我哋嘅Danny健健康康,肥肥白白,經過咁多個醫生檢查都搵唔到任何問題嘅時候,你就反而要去拎走佢,完全係資源錯配,佢唔應該插手嘅時候就插手,應該插手佢又唔擺資源落去。」
被傳媒問及兩人的生育計畫,曾透露:「喺香港,再係咁樣在家分娩,會令到我哋嘅家庭非常之危險,所以真係要再考慮下,喺香港會唔會再生育,或者去第二度一個安全啲嘅司法管轄區先生育,都好擔心,唔敢再喺香港生。」
【明言「唔敢再喺香港生」 惟仍強調在家分娩好處多仍會積極考慮】
不過,他指自己有物理治療師、醫療輔助隊及急救資格,依然積極考慮在家生育,因為在家分娩有很多好處,包括「BB可以喺好安寧嘅環境出世」、家人參與,而且他們可自主安排「BB點樣抱、點樣清潔」。
關佩仙就認為,近月醫療機關多番介入,專家又批評她,令她質疑醫療自主權的空間有多大;她續指,有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醫療自主權較大,「可能我去錯個地方」。
此外,曾偉邦透露社署今申請訟費,自言自己非有錢人,有財政困難,基於資源所限,及不會收捐款,坦言如敗訴或不會繼續上訴。
法院:高等法院
申請人:曾偉邦、關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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