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育有3名子女的男子,涉於2021年7月至8月,在兩星期內的兩晚凌晨,趁家中女傭入睡時,分別企圖強姦及強姦女傭。男子早前否認控罪受審,6男1女陪審團自昨午2時起退庭商議,其中唯一女陪審員,昨晚因私人理由退出,剩下6名男陪審員在今午2時半在高等法院宣布達成裁決,以大比數5比1裁定男子強姦罪成,另一項企圖強姦罪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特委法官許紹鼎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作求情及判刑,其間為事主索取創傷評估報告,被告被撤銷保釋,須即時還柙候判。
控罪指,被告周家瑋(現年45歲,報稱保險從業員)涉於2021年7月28日,企圖強姦女事主X;及於2021年8月10日強姦女事主X。
被告供稱事主曾向他提出性交易
根據控方早前讀出的開案陳詞,女事主X在案發時間為被告的家庭傭工,在被告家中居住,於2021年7月28日凌晨約3時半,被告叫醒X,親吻X及摸X的胸部,並推X到床上。X反抗不果,被告曾問X是否想要錢,其後試圖把陰莖插入X的陰道,惟因未能勃起後離去。
開案陳詞續指,翌日下午被告妻子離家後,被告再次接近在房間的X,對X解釋指自己昨晚因酒精影響而未成功,現已準備好,X拒絕後被告離去。但在約兩星期後、即8月10日凌晨2時許,被告再找X,一度嘗試將陰莖塞進X口中,其後又成功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為時約10至20秒。X翌日(8月11日)到警署報案及到醫院作檢查;從X內褲沾有的液體,發現有被告的DNA。
被告作供自辯時則指,案發前X曾向他提出性交易,指X案發時是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他亦曾付款予X,惟X其後再索錢。被告否認曾強姦X,強調和X的交易是明買明賣。
法院:高等法院原訟庭
法官:特委法官許紹鼎
被告:周家瑋
控罪:強姦、企圖強姦
案件編號:HCCC35/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