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僱主涉兩周內兩度半夜闖女傭房間圖強姦 否認強姦及企圖強姦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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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3名子女的男子,涉於2021年7月凌晨在家中趁女傭入睡時,進入女傭房間,稱自己生日想要一個吻,繼而親吻及試圖強姦女傭並稱「I want you」,惟因未能勃起而事敗離去,惟在約兩星期後,男子再度於凌晨進入女傭房間並強行脫去女傭衣物,女傭掙扎不果後,男子成功把陰莖插入女傭陰道10至20秒。男子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印尼藉女事主X作供稱,自己與被告甚少交談,與被告妻子則會較多就工作及孩子的事宜交談,形容與被告妻子關係良好。X供稱,首次事發在凌晨3時半左右,她在睡覺期間感到右腳腳趾濕了、像有人舔其腳趾,張開眼發現被告正站在其床尾,遂拿手機看時間並想作錄影,又問被告在做甚麼,被告則舉手指放在嘴前稱「Shh」,繼而取走其電話。

根據控方讀出的開案陳詞,女事主X在案發時間為被告周家瑋(現年45歲,報稱保險從業員)的家庭傭工,在被告家中居住,於2021年7月28日凌晨約3時半,被告在X的床尾位置叫醒X,着X保持安靜,X嘗試取電話但遭被告拿走,X嘗試推開被告着對方離開,卻被被告捉住。被告稱自己生日,想要一個吻,X拒絕但被告仍親吻X及摸X的胸部,並推X到床上。X嘗試攝錄事件但不成功,因被被告發現並拋走了X的電話。X續反抗,而被告就稱「I want you」,並嘗試脫下X的上衣及胸圍,X曾稱「Sir, stop please」,被告問X是否想要錢。被告其後脫掉X的褲子及內褲,又嘗試吻事主私處,並脫下褲想把陰莖插入X的陰道,惟未能勃起,其後一度用陰莖在X陰道外磨擦,之後離去。

被告首次事敗後翌日趁妻子離家再圖接近事主X

開案陳詞續指,翌日下午被告妻子離家後,被告再次接近在房間的X,對X解釋指自己昨晚因酒精影響而未成功,現已準備好,X拒絕後被告離去;控方透露,該對話有錄音證據。

控方指,約兩星期後、即8月10日凌晨2時許,X在床上感到有人摸其腳部,張開眼發現被告站在其床尾位置,被告着X保持安靜,又捉住X的雙腳,X當時發現被告身上有酒氣。被告其後摸X的胸部及拉下X的褲子及內褲,又脫下自己的褲子,並嘗試將陰莖塞進X口中,X曾作出掙扎,惟被告其後仍成功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為時約10至20秒,被告之後穿回褲子並問X是否在月經期間。X其後擦拭私處時,見到有血跡。

化驗結果顯示事主內褲沾有的液體及陰道有被告DNA

開案陳詞指,X在之後的同日早上,告知一名朋友事發經過,並在翌日(8月11日)到警署報案,同日搬離被告住所及到醫院作檢查。控方指,經化驗後,從X內褲沾有的液體,以及X的陰道中,均發現有被告的DNA,而被告就於8月12日被捕,被告當時否認曾強姦X;而在8月13日與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中,被告則指自己甚少與X交談。就7月28日發生的事情,被告表示自己不記得案發日在哪裡;第2次錄影會面時,被告則否認有非禮或脫掉X的衣物。

事主X今作供稱,來港工作前曾先後到台灣及新加坡工作,其後到被告家中工作,指被告與妻子育有3名10歲以下的子女,她與被告甚少交談,與被告妻子則會較多就工作及孩子的事宜交談,形容與被告妻子關係良好。X又指,於2021年7月28日,即首次事件發生時凌晨3時半左右,她在睡覺期間感到右腳腳趾濕了,感覺像有人在舔她腳趾,她開眼後見到被告站在床尾,遂拿手機看時間並想作錄影,因對被告出現感震驚。她續指,當時曾問被告在做甚麼,而被告就舉起手指放嘴前再稱「Shh」,並取走其電話。

聆訊下午繼續。

法院:高等法院原訟庭
法官:特委法官許紹鼎
被告:周家瑋
控罪:強姦罪、企圖強姦罪
案件編號:HCCC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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