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狗隻訓練員涉上門訓練狗隻期間殘酷對待狗隻,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
被告吳國謙(36歲,報稱狗隻訓練員)被控於2026年2月28日,在粉嶺馬適路8號ONE INNOVALE某單位殘酷地惡待一隻狗,而導致狗隻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裁判官陳慧敏被告:吳國謙控罪: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編號:WKCC369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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