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無業漢被指於去年9月起在網上煽惑他人傷人被控,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1日再訊,以待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柙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報稱無業的被告李志偉(34歲),被控於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6月4日之間,在香港某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嚴重傷害其他不知名人士。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裁判官施祖堯被告:李志偉控罪:煽惑他人傷人罪(《普通法》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案件編號:WKCC245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