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無業女子涉在去年8月於觀塘某室拉扯一隻貓的尾巴,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8月25日再訊,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
被告翁珮翎(30歲,無業)被控於或約於2025年8月29日在觀塘月華街月明樓某室,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導致一隻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拉扯該貓的尾巴。
法院:觀塘裁判法院被告:翁珮翎控罪: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編號:KTCC385/2026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