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肝癌權威潘冬平醫生的女兒因AI網頁平台「藥倍安心(Medisafe)」,早前捲入原創爭議等風波,潘家另涉一宗民事訴訟,一名居於潘家樓下的鄰居入稟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潘家在其貝沙灣住所製造噪音,包括但不限於鋼琴聲,另要求就損失索償,案件今(10日)於區域法院聆訊。就被告方所採取的隔音措施是否有效,原告方申請援引專家報告許可,欲透過敲擊測試器及喇叭來測試噪音分貝,惟被告方認為,證據無助本案,又指被告的鋼琴非常昂貴,難以讓他人接觸或彈奏,另會衍生該彈奏甚麼樂曲等問題,同時難以還原當年的琴聲。聆案官蔣文晴認為,被告方所採取的隔音措施是否有效,並非本案需裁斷的議題,亦質疑專家證據是否有助本案,或令案件變得更複雜,故駁回原告方的申請。
原告安寧(On Ning);5名被告依次為潘冬平、彭詠枝、二人的兩名女兒、貝沙灣道28號貝沙灣某座某2個單位的佔用人。
根據入稟狀,原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製造、導致、容許噪音或音樂出現,包括但不限於鋼琴聲,而該聲音可能會造成滋擾、煩惱、損害及不便,或干預他人的權利及利益。原告亦要求就其損失索償,要求被告支付相關利息及訟費,並就被告違反公契的行為或不作為、及所造成的滋擾,向法庭尋求進一步濟助。
聆案官質疑原告方測試噪音方法 無助法官裁斷
庭上得知,原告方所投訴的,源於被告家中鋼琴房內的鋼琴聲。原告方指,本港而言,在家中彈鋼琴是平常之舉,但是否構成滋擾(nuisance),取決於被告方有否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以減低對鄰居造成的滋擾,故就被告方所採取的隔音措施是否有效等,申請援引專家報告的許可,包括以敲擊測試器(Tapping Machine)及喇叭(loud speaker)來測試鋼琴房傳出的噪音分貝。
聆案官蔣文晴關注,上述兩者的聲響與琴聲不同,專家得出的結果是否有助審理本案的法官作出裁斷,又問若然在被告家中的鋼琴房內彈琴,直接量度琴聲分貝是否更為可行。
被告方指女兒已成長彈法不同 難還原10年前「噪音」
被告方亦質疑,敲擊測試器與琴聲截然不同,完全無助本案。被告方又指,以鋼琴聲測試較合理,惟該鋼琴非常昂貴,難以讓他人接觸甚或彈奏,若然由其中一名被告彈奏,則會衍生其他爭議,包括理應在何時彈奏、彈奏哪一樂曲,舉例指《Old MacDonald Had a Farm》及貝多芬的樂曲已十分不同。
被告方續指,事隔逾10年,被告兩名女兒的年紀已比2015年年長,當年彈奏方式與現時不同,不可能還原當年的「噪音」。被告方重申,原告方申請用以測試的兩種方式對本案沒有幫助。
聆案官蔣文晴聽畢雙方陳詞後,即日作出裁定,認為被告方所採取的隔音措施是否有效,並非本案審訊需裁斷的議題,亦質疑專家證據是否有助本案,或令審訊變得更複雜,故駁回原告方援引專家報告的申請,並不作訟費命令。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今年10月12日作案件管理聆訊。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聆案官蔣文晴
原告:安寧
被告:潘冬平、彭詠枝、兩人的兩名女兒、貝沙灣某座某2個單位的佔用人
案件編號:DCCJ73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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