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飛行員死因研訊第4日|何時得知兩關鍵坐標 警、消防、家屬說法分歧 裁判官質疑調查報告未提及 「點會唔關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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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傘飛行員鍾旭華2018年在大嶼山伯公坳遇強風失蹤,各方搜救5天後,終在大東山尋回其遺體。西九龍裁判法院今(1日)進行第4日聆訊。聆訊首三日披露,死者遺孀稱在尋獲鍾前一天下午,已將兩個關鍵定位坐標交給消防,惟消防人員卻堅稱沒有此事,證供出現重大分歧。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庭上質疑,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沒有徹查此事,惟調查人員反駁搜救行動不是調查重點,更直言家屬最早交線索的時間也是「睇新聞睇到」,何官不禁直斥:「點會唔關事呀?呢個係咪意外一部分呀?你只係調查到佢撞山,中間搜救就唔使理呀?」鍾旭華死因研訊結集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於2022年4月發表有關意外的調查報告,分析事發及搜救過程,並向民航處、消防處、警方等相關部門提供改善建議。

撰寫報告的意外及安全調查員林永興今出庭作供,向法庭解釋報告內容。庭上透露,報告在2021年4月已有初稿,當時是由另一調查員處理,林負責協助資料搜集及寫文,直至2022年7月才正式接手。

搜救隊何時最早得知兩關鍵坐標 三方說法分歧

聆訊首三日,庭上披露了消防、警方及死者遺孀均對搜救團隊最早何時得知兩個關鍵坐標,各有不同說法:

時任大嶼山南警區分區指揮官唐百旋
。7月26日:其他同事收過坐標檔案,最初未能開啟

消防處特種救援隊支援隊李偉明
。7月26日:晚上8時43分首次收到兩個坐標

死者遺孀陳利珊
。7月23日:將Google Timeline飛行路線截圖交予搜救人員
。7月25日:發現丈夫兩條飛行路線重疊,再交另一截圖
。7月26日:經死者友人協助分析,得出兩個關鍵坐標,同日下午3時42分向李偉明口頭傳述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調查報告中未有處理各方說法分歧的問題,「消防又有個講法,家屬又有個講法⋯⋯(指揮中心)資訊傳遞嘅問題有冇考慮過?」林直言「冇考慮到」,並補充指事件沒有一致說法,「淨係可以將各自表達展示出嚟,實際係冇一個好白紙黑字嘅記錄」。

意外調查員稱曾問警方何時接收坐標 獲告知「冇收過」

何官追問:「你有冇去調查下先?有冇睇下點解有咁大時間差?」林回應「原因就係唔知」。何官又問,為何報告沒有警方接收坐標的時間?林透露曾嘗試接觸警方,說法也是「冇收過」,何官聞言詫異問:「即係又有第三個講法?⋯⋯你都寫咗其他版本,點解唔寫警方?」林直言「冇調查過」。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 意外及安全調查員林永興(

:一個咁重要嘅坐標,搜救團隊接收時間點解有分歧,重唔重要呀?
:重要
:為咗防止日後再有咁嘅情況,呢個資訊重唔重要呀?
:重要
:重要咁點解唔寫?
:因為冇呢個資訊⋯⋯
:其實死者太太仲有喺7月23日交飛行路線截圖,你清唔清楚?
:呢個我睇新聞睇到嘅

官批建議「空泛籠統」 陪審員:「我都可能寫得好過你」

何官又一度質疑,調查報告對民航處所作的建議,都是有關牌照管制、安全指引等內容,與本次事故完全無關,「呢啲又唔係今次事件中心,咪好似本末倒置?」何官直言,報告建議「其實好空泛籠統」,又有陪審團成員提出同樣質疑,更指「我都可能寫得好過你」。

此外,報告建議民航署研究立法規管滑翔傘運動,庭上各方一度質疑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的獨立性。何官發問時提到,香港滑翔傘協會早在10年前,已開始與民航處討論立法,「有冇考慮過咁多年都冇,點去跟進?」林表示,報告發表後,有關部門必須在三個月內回應,而民航署回覆指會在下一次立法程序改例。

何官追問:「你有冇問『下一次』即係幾時?加入咩規例?」林回覆,機構職能上只能給予安全建議,他其後補充,發表報告前會先讓有關部門閱讀初稿,再看是否需要修改。何官質疑:「咁咪即係,大家協商好,大家都好睇咁?」林解釋,各方意見若有分歧,會將有關部分列在附表。

何官再問如何跟進,林表示:「我哋盡咗框架下⋯⋯」何官不耐煩打斷謂:「唔好再重覆啦!我個問題好簡單,對方唔跟(建議),你有冇嘢可以做到?」林始回答「冇」。

調查員供稱不是全程跟到尾 上一手無將資訊放進去

何官多次追問下,林仍未能回答警方及消防最後如何跟進建議,他更一度抱怨謂:「呢個report我唔係全程跟到尾,出report嗰個係上一個吖嘛,佢冇將呢個資訊放入去。」何官最終容許林先索取資料,明日再作解釋。

此外,有陪審團成員質疑,調查機構與民航處同屬運輸及物流局之下,獨立性不足;何官亦補充指,做法觀感似「內部調查」,追問會否考慮成立獨立調查機構,林未有正面回應,僅指機構自2018年9月起已獨立於民航署。

鍾旭華死因研訊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研訊)
法官:死因裁判官何俊堯
死者:鍾旭華
案件編號:CCDI-897/2018(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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