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飛行員死因研訊第2日|尋獲遺體全靠外籍機師憑直覺「好好彩」 證供分歧:消防堅稱冇收過遺孀口頭提供座標定位

分享文章

滑翔傘飛行員鍾旭華2018年在大嶼山伯公坳遇強風失蹤,各方搜救5天後,終在大東山尋回其遺體。西九龍裁判法院今(30日)進行第二日聆訊,重組跨部門搜救行動的過程,死者遺孀稱她早在尋獲鍾前一日下午,向消防處提供坐標位置,對方亦有抄下;惟消防處人員庭上堅稱,「冇溝通過」。聆訊更揭露,雖然事後證明坐標準確,但最後尋獲鍾,是因為一名飛行服務隊外籍機師進行另一任務時,出於直覺飛往大東山搜索,才會發現躺臥在山脊、已失去脈搏的鍾旭華。鍾旭華死因研訊結集

民安隊山嶺搜救隊隊長蔣國光今在庭上憶述,他在山澗頂部旁邊發現鍾旭華,該山脊斜度接近垂直,鍾當時已沒有郁動,心口向天,頭部向山頂位置,「左臉耳朵到嘴角都爛了」,右腳90度折曲,左腳腳眼骨折,「腳眼有蟲爬出」。鍾沒有呼吸和脈搏,雙肩仍背着滑翔傘的肩帶,頭盔和手套則飛脫。

蔣確認,山脊上沒有任何人行動過的痕跡。

將時間倒回發現鍾旭華屍體前一天。

消防制定搜救行動策略及調派 警方收集資訊

當時隸屬消防處特種救援隊支援隊的李偉明,現為助理消防區長,在搜救行動中負責向總指揮提供技術支援。李供稱,消防處當日主導聯合搜救行動,負責制定策略及調派,而警方則負責收集資訊;消防處會就目擊者及家屬提供的資料、電訊商發射站資訊、滑翔傘專家的評估、以及警方提供的衛星定位資訊,去決定搜救位置及範圍。

死者遺孀陳利珊在首天聆訊時供稱,她在7月26日下午4時左右,即搜救行動第4天,曾與友人透過Google 衛星定位功能,鎖定兩個可能的墮落位置,但不獲搜救人員即時跟進。李偉明今供稱,他於同日晚上8時43分透過WhatsApp收到來自死者朋友的一個Excel檔案,內附兩個定位坐標;他即時致電與對方討論坐標的來源、可靠性,結論是坐標可靠。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詢問,警方曾否將類似資訊交給他,李表示「從來都冇」,他在7月26日當天也從未與警方討論有關座標的問題。李又解釋,他收到坐標後,原本打算馬上派員搜救,但當天與家屬討論完後已經入黑,加上天氣狀況不穩,所以便作罷,直至翌日早上9時才與各方召開會議討論坐標,其後在10時54分派員搜救。

何官質疑:「點解唔係嗰一晚進行討論?咁第二朝就可以即刻去?」李解釋,指揮中心每天早上9時都會召開行動會議,並強調搜救團隊重視每一項線索。

何官打斷謂:「你前一晚原本想去,唔係應該第二朝即刻去?而家就係例行公事,開完會,(早上)10點54分先派人去,已經過咗好多時間,你畀人個感覺就係咁⋯⋯有冇咩特別原因冇咁做?」

消防處搜救人員:「而家諗返,可以做好啲」

李續稱,指揮中心每次調派人員都需要時間,何官聞言再打斷:「正正就係咁,更加明知係咁,點解唔早啲安排,人命一分一秒可能都⋯⋯都第4、5日,點解唔一天光就出發?」李其後在何官再多次追問下始說:「而家諗返,可以做好啲。」

不過,有關消防處最早何時得悉關鍵的兩個坐標,家屬與李偉明的證供出現了分歧。遺孀陳利珊今在庭上向李指出,於7月26日下午,她曾向李口述兩個定位坐標,並要求他抄寫下來,「當日以我記憶,太陽係未落山」。李在何官多次追問下稱「冇溝通過」,陳利珊再補充指「佢哋有抄低(坐標),因為係一串好長嘅數字」,惟李堅稱沒有此事。

飛行服務隊高級行政機師Antony Dominic Thorpe,是第一位發現鍾的搜救人員。他憶述,搜救5天以來,死者所在位置的範圍雲層太低,不適合進行搜索,故此飛行服務隊從未去過。直至他在7月27日早上,參與另一救援任務回程時,發現雲層升高,便主動請纓先飛向南大嶼搜索,最終在當日11時47分,在大東山一山脊上發現鍾的滑翔傘翼,便馬上匯報位置。

官問:「見到滑翔傘,只係因為好彩?」

何官問:「所以見到滑翔傘,只係因為好彩?」機師回應:「Yes, it was very lucky(對,真的是好好彩。)」他解釋,前往該處並非因為得到新資訊,只是因為當天天氣較好,才趁機搜索。

機師又指,他在英軍服役時認識的一個朋友曾傳給他一張地圖圖片,上有疑似死者「尋找我的iPhone」的坐標,並就此向飛行服務隊匯報,同時得悉消防處亦知情。他在庭上將這張圖片與陳利珊得出的坐標位置作比對,同意位置非常接近。

機師補充,搜救5天其間,他奉命根據警方提供的手機訊號位置,在芝麻灣一帶進行搜索。他直言,以個人搜救經驗、風向而言,死者作為一個受訓飛行員,根本不可能會墮落在有關位置,但他當時只能奉命行事。

遺孀陳利珊再向他確認,換言之,只是因為當時天氣變好,他憑直覺去搜索,才會找到鍾?機師同意,陳利珊藉此機會致謝,並用英文說:「We should have more people like yourself.(世界應有更多你這樣的人)」機師點頭回應:「Sorry for your loss. (節哀順變)」

發現死在鍾旭華遺體時序表:

2018年7月26日
下午約4時:
 ・死者太太將兩個定位坐標,口頭告知隸屬消防處特種救援隊支援隊的李偉明

晚上8時43分:
 ・李偉明稱首次收到死者朋友透過WhatsApp提供的坐標
 ・經討論後決定當晚不派員搜救

2018年7月27日
早上9時:
 ・指揮中心召開會議

早上10時54分:
 ・正式派員搜索

早上11時47分:
 ・飛行服務隊外籍機師執行另一任務回程時,發現鍾的滑翔傘翼,馬上匯報位置

中午12時51分:
 ・飛行服務隊搜索大東山南邊

下午1時03分:
 ・發現死者

下午2時05分:
 ・用直升機接走遺體

鍾旭華死因研訊結集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何俊堯
死者:鍾旭華(2018年大嶼山玩滑翔傘喪生)
案件編號:CCDI-897/2018(DK)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

訂閱及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