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西九龍法院走犯案男子 早前因感情問題襲擊女友 今判囚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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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涉與販毒案疑犯交換身分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的24歲男子,另涉於旺角一單位襲擊女友,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本案的暴力情節不算輕微,尤其是事主的頭部有瘀傷及腫痛等,幸而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但監禁是無可避免的刑罰,以監禁9星期作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三分一扣減後,判囚6星期

被告林景浩(2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襲擊一名葉姓女子。案情指,案發時被告與事主為情侶關係,二人因感情問題起爭執,被告出拳襲擊事主,事主的頭部及左肩均有瘀傷。被告於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因一時衝動而犯案。

被告另涉與販毒案疑犯交換身分誤導警員 下周三再訊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因與女友感情欠佳,故開始吸毒及酗酒,被告現在已辭去在酒吧的工作,遠離酒精和毒品的引誘,改為從事裝修工作。此外,被告已獲女友原諒,二人將一同照顧一歲多的孩子,女友亦承諾會陪同被告接受輔導,以助改善二人關係。

至於被告林景浩另涉與販毒案疑犯交換身分一案,林在該案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指稱他涉嫌於今年4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男士警察羈留室內,容許男子陳樹華謊報他的身分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員52067何索強,該案件將於下周三(21日)再訊,以處理轉介文件。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
被告:林景浩
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WKCC14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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