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歲無業男子涉於本年初,在網上遊戲群組聲稱將在年初一於港鐵金鐘站放炸彈,原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後被改控一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0月9日開審,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元及人事擔保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須遵守宵禁令,亦不准在金鐘站出現或逗留。
被告鍾智朗(31歲,無業),被控一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今年1月27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威脅他人,於2026年2月17日會摧毀或損壞金鐘港鐵站,意圖令他人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張志偉
被告:鍾智朗
控罪: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件編號:ESCC35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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