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訛稱考評局評核中心放炸藥 19歲女生獲撤控炸彈嚇詐行為罪 須付2,0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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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文憑試(DSE)放榜後,警方發現有人於網上聲稱在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放置炸藥,搜查後沒發現可疑物品,涉案19歲女學生遭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昨(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撤控獲批,被告須付2,000元訟費,從保釋金扣除。

被告廖月琳(19歲,學生)被控於2026年7月17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而向任何其他人傳達,意圖誘使任何其他人相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被告:廖月琳
控罪:炸彈嚇詐行為
案件編號:WKCC339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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