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男副校長涉於今年3月在一輛私家車內非禮女子,遭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擬不認罪,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正式答辯,法庭暫排期11月16日開審,料需時三天。被告續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葉文祖(52歲,報稱副校長)被控於2026年3月26日,在香港途經司徒拔道、黃泥涌道往香港仔方向一帶的私家車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法官: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被告:葉文祖控罪:猥褻侵犯案件編號:ESCC152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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